農舍保存登記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查出實價登入價格、格局平面圖和買賣資訊

農舍保存登記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林育智寫的 實務 不動產(利用)法典-2023國考.實務法律工具書(一品)(15版) 和黃振國的 不動產信託實戰第一線:辦理登記與稅務規劃範例(2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房子未保存登記(只有房屋稅籍)可以貸款嗎?也說明:未保存登記的建物,簡單來說就是地上物沒有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換句話說,房屋沒有「建物所有權狀」,只有土地的價值而已。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一品 和永然所出版 。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公共行政與政策學系 陳嫈郁老師所指導 林芙靖的 我國農地管制政策變遷之探討~以南投縣為例 (2019),提出農舍保存登記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農地管制政策、農地分割、農舍興建、政策變遷。

最後網站解釋函令 - 中華民國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法規樹狀查詢則補充:要旨農地及其地上農舍所有權應有部分併同設定抵押權有關事宜 ... 要旨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土地上有查封之未登記建物,非屬農舍者,該土地得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農舍保存登記,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實務 不動產(利用)法典-2023國考.實務法律工具書(一品)(15版)

為了解決農舍保存登記的問題,作者林育智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1.欲直接報考公務人員高考、地方政府三等與四等特考、不動產經紀人地政相關科目的讀者。   2.未來有加入公職報效國家的熱血同胞們。   使用功效   完整收錄最新制定或修正之法規,確實吸收最新訊息不漏接!   改版差異   更新法規。 本書特色   法規修正‧全國最新   完整收錄最新制定或修正之法規,讓讀者方便查閱記憶。列舉如下:   □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111.05.23)   □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111.05.13)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111.05.12)   □建築法(111.05.11)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111.05.11)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111.05.02)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111.04.20修正草案)   □都市計畫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土地變更處理原則(111.04.13)   □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111.04.07)   □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111.03.17)   □產業創新條例(111.02.18)   □農業用地作休閒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作業要點(111.02.15)   □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111.02.10)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111.02.10)   □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

細則(111.01.28)   □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111.01.13)   □住宅法施行細則(110.12.30)   □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110.12.28)   □稅捐稽徵法(110.12.17)   □行政訴訟法(110.12.08)   □民事訴訟法(110.12.08)   □土地法(110.12.08)   □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110.11.23)   □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110.10.15)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110.09.28)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110.09.23)   □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110.07.15)   □

土地登記規則(110.07.13)   □土地稅法(110.06.23)   □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110.06.21)   □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110.06.21)

我國農地管制政策變遷之探討~以南投縣為例

為了解決農舍保存登記的問題,作者林芙靖 這樣論述:

摘要長久以來,農村土地變革即是影響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礎,因此,適宜的土地資源分配,可助於掌握農業經濟體系發展。農地利用經常被視為引領農業發展的經濟體系的策略性措施,當土地保持定量生產是經濟穩定或發展的重要條件時,政府經常透過管制手段確保農地數量。1973年之前台灣地區的農地管制型態不甚明確。1973年以後,政府對國家農地的管制成立了制度性體系,規範農地的取得者除自耕農身份得取得外,也明定耕地不得分割及農舍管制建築措施。2000年政府進一步大幅度改變先前規定,除自然人均可取得農地外且放寬耕地最小面積分割及新取得者得建築農舍。2013年再度強化管制政策,明定申請農地分割時除須符合原先規定外,更

須在一定限制範疇內檢附解除套繪管制文件,且農舍申請亦需審視土地確實已有過去二年經營實績。這三階段政策措施都屬於國家農地管制的範圍。由上述規定可知,我國農地管制政策從嚴厲限制型態轉變為開放式和諧的管制後再次強化使用上的限制,且發生的轉淚點在1973年、2000年及2013年。像這樣的管制為何會有三階段的轉變?本文主要論點將描述各階段發生的背景歷程及過程中造就政策變遷行為者於合法化後的影響,更期待發掘影響政治、經濟、社會三面向之間的結構性關係及其互動行為。公共政策本質對現存或生產過程中的社會價值做權威性的分配,這種權威性價值分配對於經濟體系中身處不同結構性地位的利益行為者(interest-inv

olved actors)發生不同的影響,(蕭全政,1991)有人獲利也有人因此受害且程度有所不一樣,假如每個人都是自利行為者,則將發揮其稟賦來因應法律制度、社會結構的變遷。然而,這些利益行為者主觀性的努力與在國家經濟體系客觀的結構性要求,是促成一個政策出現、發展與變遷的根本因素,本文即在此定論中,期待透過觀察分析行為者之間互動情形與策略,以對目前農地管制政策有清晰的認識。

不動產信託實戰第一線:辦理登記與稅務規劃範例(2版)

為了解決農舍保存登記的問題,作者黃振國 這樣論述:

  不動產信託,可確保資產保護、財產管理、長久規劃、節稅、風險控管等功能,運用在不動產開發案上,亦可提供不動產開發案中各關係人,包括地主、建商、營造廠商、銀行及承購戶較為周延的保障。本書就房地產信託登記申請書及信託條款與相關稅務申報書,逐一列入本書各項範例,方便讀者申辦時有所參考及運用。同時亦就內政部及法務部相關函釋舉例說明,讓讀者對不動產信託有最深入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