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公共危險罪緩起訴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查出實價登入價格、格局平面圖和買賣資訊

酒駕公共危險罪緩起訴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張麗卿寫的 新刑法探索(六版) 和董法率的 貪心律師故意不說的法律知識:53個故事分享你,不進法院 也能掙回權益!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3年3酒駕求免關法官駁回| 聯合新聞網也說明:... 內第三度酒駕被查獲,被依公共危險罪判刑四月、得易科罰金。他報到執行,檢察官不准他易科,他向法院聲明異議,但法官認為雷第一次酒駕獲緩起訴、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大樂文化所出版 。

輔仁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黃朝義所指導 許瑜庭的 酒駕法規範及對策 -以酒駕行為人為中心 (2020),提出酒駕公共危險罪緩起訴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不能安全駕駛、抽象危險犯、具體危險犯、加重結果犯、正當法律程序、罰金刑、戒癮治療、監禁、緩起訴處分、社會勞動、禁戒。

而第二篇論文中央警察大學 犯罪防治研究所 蔡庭榕、鄧煌發所指導 林書慶的 酒後駕車影響因子之研究 (2019),提出因為有 酒後駕車、累(再)犯、緊張、社會學習、威嚇、自我控制、三級預防、情境犯罪預防的重點而找出了 酒駕公共危險罪緩起訴的解答。

最後網站謝維洲酒駕認罪無前科獲緩起訴 - 風傳媒則補充:... 遇警方攔檢,測出酒測值達每公升0.36毫克,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考量謝坦承犯行、無前科,13日予以緩起訴,處5萬元罰鍰。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酒駕公共危險罪緩起訴,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新刑法探索(六版)

為了解決酒駕公共危險罪緩起訴的問題,作者張麗卿 這樣論述:

  本書與時俱進,探索社會發展中,刑法所面臨的各種問題,舉凡犯罪論、刑罰論與各個犯罪類型的議題。本書的內容有些較為平實,有些則相對繁複,但都值得探討。較為平實的討論,有助於學子思考國家考試作答;較為繁複的研析,則有助於研究者的研讀。本次改版,針對2016年沒收新制而作相關的修正與補充,使內容更能與時代接軌,方便讀者閱覽。本書的若干文章已對實務判決或立法方向發生影響,諸如衛爾康大火的廢弛職務致釀災害,酒醉駕車罪、以及食品安全的相關問題等,均屬值得一再詳讀的作品。

酒駕法規範及對策 -以酒駕行為人為中心

為了解決酒駕公共危險罪緩起訴的問題,作者許瑜庭 這樣論述:

不能安全駕駛罪所保護的法益是公眾用路安全,主要目的著重於預防的功能,酒駕行為可能會提升其他道路用路人的危險,因此本罪為危險犯,而刑法第185之3條第1項為抽象危險犯;刑法第185之3條第2、3項為具體危險犯,本罪之危險係指法益侵害的可能性,不以發生具體危險為要件,危險犯只需行為對法益或行為客體引起的危險狀態,不須實害結果發生即能成立犯罪,但如果行為人所引起的危險狀態持續昇高,往往成為實害犯,對法益造成實際侵害,為了避免此種情況,立法者認為每一位國民都是潛在的犯罪者,以刑罰做為嚇阻的手段,讓每個潛在的犯罪者遵守並學習養成良好駕駛習慣。近幾年,從酒駕法規範不斷修法並加重刑度,搭配警察強力執行及取

締酒駕行為,酒駕事故已明顯下降,然而民眾對酒駕已達零容忍的態度,目前法規範重刑化的結果仍不符合民眾的期待,故建立順應國情的酒駕對策有其必要性,本次研究以酒駕行為人為中心,從其心理狀態、個人因素、家庭因素及社會網絡,研究其相關犯罪因子、飲酒歷程及對酒駕對策之意向,除檢視目前的酒駕對策外,也參考美國及日本之酒駕法規範及對策,並加入筆者實務經驗,從法規範、強化外控機制、監禁以外之刑事罰、警察執行力、生命教育及宣導及行政罰等層面,設計深度訪談議題,進而瞭解何種對策能抑制酒駕行為的發生,期能讓酒駕行為消弭於無形。

貪心律師故意不說的法律知識:53個故事分享你,不進法院 也能掙回權益!

為了解決酒駕公共危險罪緩起訴的問題,作者董法率 這樣論述:

加班快暴肝,一句「責任制」就抵銷加班費了嗎? 他酒駕在先,撞上你違停的車,對錯該怎麼算? 在臉書衝人氣按讚,卻被告誹謗,咁有這麼嚴重? 不是時代變了,大家都喜歡告來告去, 而是我們更重視自己的權益了!   因此要自保、減少紛爭,   最好搞懂以下5個關鍵,才能讓你……   一、生活中的每一件事,都不脫法律的範疇   租屋碰到惡房東、為朋友作保他卻跑了、鄰居裝潢害我家漏水、   路上遇到不可思議假車禍……,本書列舉53個最常見的案例,   從工作、財務、消費、居家、婚姻、言論、到交通層面,一一分析解說。   當遇到問題時,我們得知道該怎麼解決,才能有效掙回自己的權益。   那該

怎麼應對防小人呢?本書提供:   淺顯易懂圖表輔助─誰對?誰錯?該怎麼做?癥結點一看就懂   法條詳細說明─明文規定,有爭議才能有所根據,依法執行   二、這年頭,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身處在群居社會,就算不招惹他人,   也免不了會遇到一些麻煩事,而每個紛爭都和法律息息相關。   那如何能於一開始就避免紛爭出現?   本書建議你首先該做「預防重於治療」3件事:   慎重簽名─姓名代表承諾,為自己負責也能避免協助他人犯罪   保護身體─生命難以用金錢衡量,但訴訟時卻必須量化   看清合約─不是白紙黑字才算合約,簽約時要注意人、事、時、地、物   三、遇到了「法院見」的事實,如何堵住

貪心律師話術   紛爭免不了,當我們不知道該如何解決時,   往往尋求「法律途徑」,但你以為這樣就一定能保障自己嗎?   如果遇到總是建議直接提告的律師,   就得開始曠日廢時、遙遙無期的訴訟程序,   不管輸或贏,都要付出很大的代價,   卻又未必能達到自己想要的結果。   那如何省錢、省時、少耗費心力又能解決糾紛?本書教你:   善用和解、調解化解糾紛─好好說、請人喬,聰明又省事   5大因素,讓和解書產生效力─雙方達成協議,才能避免擦槍走火   3項提醒,讓協調更有利─無訴訟麻煩,又能收打官司效果   四、萬一調解不成,收到傳票你該怎麼做?   雖說真正的自保,就是不要走到訴訟這一步,

  但在社會上走跳,就算再怎麼小心謹慎,   有時也會不小心誤觸法條。   沒有人喜歡被告,可是總有飛來橫禍的時候,   我們免不了要學著見招拆招。   收到傳票、存證信函時先別慌,本書分享:   5大要件,讓你從容應對   3項條件,判斷要不要打官司   6種狀況,找到最適合的律師   還有還有……,非不得已要出庭時,你得抓住   4個重點,讓自己最有利   五、最後,法庭上你該如何找資源來辯白?   訴訟傷錢又耗神,但如果茲事體大,非得反擊,   我們也要有打官司的概念。   非不得已,訴訟要這樣打!本書告訴你:   簡單訴訟流程圖   免費法扶資源   訴訟判決小知識 本書特色

  ☉精美圖表分析解說、化繁為簡,讓你馬上抓到重點。   ☉53個生活常見糾紛,搭配詳細法條說明,不僅自保還能救人。   ☉預防、應對、調解、警告、訴訟一次打包,現在就搞懂你早該知道的法律知識。 專業推薦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 李永然

酒後駕車影響因子之研究

為了解決酒駕公共危險罪緩起訴的問題,作者林書慶 這樣論述:

酒後駕車案件層出不窮,輕則令人名譽掃地、財產損失或人員受傷,重則造成家破人亡、終生遺憾,檢視現階段政府所從事各項防制酒駕工作,雖已涵蓋政策、法制、宣導及取締等多元層面,基本上仍各行其道且缺乏系統性整合。近年來我國不能安全駕駛罪之偵結情形,係以「男性」為主體,年齡大多為「40至50歲未滿」,並以「有前科」者佔大多數,而職業則以藍領階級者居多,至教育程度係以「高中(職)」學歷者為數最多。回顧國內歷年來防制酒駕政策之發展趨勢,多因酒駕悲劇引發民怨,進而開啟修法契機,然以刑罰威嚇為手段的慣性策略思維,卻造成新入監酒駕累犯人數屢創新高之嚴重問題。 本文於探討國內、外研究酒駕相關實證文獻資

料,並剖析、比較各國防制酒駕政策後,遂以一般化緊張理論、社會學習理論、威嚇理論和低自我控制理論為基礎,針對在監(所)不能安全駕駛罪受刑人進行自陳報告問卷調查,研究發現「趨樂避苦」乃誘發或抑制國人從事酒駕之風險評估心理,而當前刑事司法體系威嚇制度並存在運作上的缺陷,又重複酒駕者大多屬於藍領階級之中壯年男性,另幼年飲酒者的自我控制及制裁感受均明顯較低;除此之外,緊張推力與社會學習拉力係雙重影響受刑人的酒駕行為,而以社會學習理論為主體之預測模式,最能解釋酒駕行為。最後,根據相關研究發現成果,透過公共衛生的疾病預防模式,同時輔以情境犯罪預防策略,分就「駕駛人」與「動力交通工具」等面向,提出「事前」、「

事中」和「事後」等不同階段之相關防制酒駕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