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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醫安寧病房條件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謝宛婷寫的 因死而生:一位安寧緩和照護醫師的善終思索 和長尾和弘的 善終,最美的祝福:預約圓滿終點的10個條件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高市陪病加嚴限1人、沒打2劑疫苗滿14天須採檢 - 中央社也說明:陳其邁與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院長鍾飲文,下午於市政會議暨防疫 ... 加護病房、安寧病房等特殊單位有需要說明病況等原因,其餘禁止探病。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寶瓶文化 和高寶所出版 。

東海大學 社會學系 蔡瑞明所指導 黃郁芯的 台灣病人自主權利法實施的社會學考察 (2020),提出高醫安寧病房條件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病人自主權利、死亡品質、醫病關係、家族文化、醫療委任代理人。

而第二篇論文銘傳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王偉霖所指導 丁慧姍的 醫院外醫療機構之法定責任與實務問題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醫療糾紛、護理機構、全人醫療、醫事人員責任、責任保險的重點而找出了 高醫安寧病房條件的解答。

最後網站如何申請入住安寧病房呢?| 衛教資訊| 安寧服務| 特色醫療則補充:(一)必要條件:病人及家屬同意接受安寧療護,並填寫安寧住院療護同意書。 1.癌症末期病人: (1)確定病人對各種治癒性治療效果不佳。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高醫安寧病房條件,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因死而生:一位安寧緩和照護醫師的善終思索

為了解決高醫安寧病房條件的問題,作者謝宛婷 這樣論述:

一部以動人的真實故事,深刻探討善終的生命之書。 最盪氣迴腸、最令人眩然欲泣的醫療現場第一手報導。   善終不是最艱難的,   最艱難的是同理與陪伴病人及家屬那擺盪、紛亂、擔心後悔又疼痛的心緒。   一位陪你一起痛、一起哭、一起為所愛的人下最後決定的醫師。   ●謝宛婷醫師為衛福部「推廣病人自主權利法計畫」專家顧問與核心講師   ●榮獲奇美醫學中心「傑出教師與跨職類教學特殊貢獻」終身獎   ●特別企劃:54個安心錦囊,讓病人及家屬在生命的最後一段路,充滿勇氣,不惶恐、不痛苦。   當病人及家屬面對生命終點,他們的煎熬與困境:   #「醫師,我的家人雖然最後選擇不急救,但你一定要『救到最

後一刻』。」   #末期病人渴望在家過世,但家屬卻因害怕而逃避……   #病人:「醫師,我不想用嗎啡止痛,這會上癮吧?!」   #病人苦苦哀求:「醫師,打一針讓我走了吧!」   #病人家屬:「醫師,你絕對不能告訴他病情!」   善終不只是提供身心靈的舒適照護,更不僅是撤除維生醫療設備,   而是在每一個困難的決定之前,去傾聽、同理、尊重,並深入陪伴病人及其家屬的同在歷程,   以及病人離世後,去陪伴傷痛的家屬,讓他們重新面對生命中的愛與連結,並且從中轉化蛻變。   善終沒有SOP,沒有公式,也不是只有選擇「放手」或「不放手」那般簡單。   奇美醫學中心安寧緩和醫療病房的謝宛婷醫師,讓我們看

到善終過程的擺盪與揪心,以及每一個決策的艱難與掙扎。   那些不忍自己離世而讓家人心碎的愛與拉扯,那些盤根錯結、撕心裂肺的家族糾葛,那些一心以尋死作為解脫的孤獨靈魂,都在謝醫師專業又溫柔,如同大海般包容的梳理及接納中,有了往前走的力量。   她以無比的勇氣徹底地實踐「幽谷伴行」的真諦,她堅定地接下醫病關係交付到她手裡的重量,她更堅毅地扛負起與病人共同分擔做決定的責任。   她教會我們死亡永遠都不是最壞的,以及如何因為死亡而更加活出生命的精采。她說傷痛的母親叫做愛,她把無懼而真誠的心意留在每一個她所照護的家庭內,讓我們看見,風雨過後,終有彩虹。  

台灣病人自主權利法實施的社會學考察

為了解決高醫安寧病房條件的問題,作者黃郁芯 這樣論述:

摘 要善終是探討死亡品質的關鍵指標。末期病人一旦失去意識與表達能力,病人自主的權利將形成很多爭議,因為醫病關係中的角色與權力,涉及許多社會因素與傳統價值,使得生死議題更加複雜化。本論文以社會學的視角探討《病人自主權利法》的臨終決策,經由醫病相關角色的立意取樣,作為建構醫療決策觀點的質性研究資料,以檢視死亡品質與倫理決策之間,角色的變換對病人自主產生的問題。首先,本論文發現,在社會變遷的過程中,群體意識逐漸重新體認對死亡品質的價值觀,使用人工機械維持生命的思考逐漸式微,進而認同善終對瀕死病人的意義。由於臨終病人顯然無法維護個人的自主意願,親屬面對死亡的衝擊,容易在理性與情感的抉擇過程中,與現

行病人自主法律相牴觸。基此,醫病關係重視決策共識,家族文化的習俗、利益、權力,所形塑的結構體制,對於醫療共識有各種層面的干預,尤其當病人意識不清時,自主權利的角色轉移,代理人與親屬的倫理決定易與醫療決策產生衝突。第二,根據本論文發現,在城鄉資源分配的差異下,病人自主的發展基礎呈現兩極化,社經地位與醫療資訊的落差,相對也影響到社會公民對醫療自主的意識。爰此,階級差異影響預立醫療決定,主要以亞健康的中高齡者,且社經地位較高者為主,並且有城鄉的差距;同時許多人對於預立醫療仍然持觀望與遲疑的態度,顯然對死亡品質與尊嚴善終有疑慮或者沒有信心。第三,本論文的分析顯示,醫療委任代理人制度是預立醫療決定的選擇

之一,目前意願人在抉擇上以家屬擔任醫療委任代理人為多數。意願人選擇臨終決策的代理人,是建立在相信家屬能與醫生討論出最好決定的基礎上,但是並不確定代理人是否能做到維護病人自主權益。依此可見,病人從臨終到死亡的過程中,親人陪伴與信任關係相當重要。最後,本論文的研究發現,國人對生命品質與臨終決策的概念,與生命教育未能普及化與在地化有關,使得許多人尚未理解病人自主的內涵。另一方面,意願人、家屬以及醫療體系,對於法令尚有許多疑慮,尤其是醫療委任代理人的定位與病人善終意願能否確實執行的問題,致使病人自主概念的推動產生困境。醫病關係是建立在疾病的認知與治療方向的共識,反之,醫病問題的產生,也反映在知識與文化

觀念的差異上。關鍵詞:病人自主權利、死亡品質、醫病關係、家族文化、醫療委任代理人 

善終,最美的祝福:預約圓滿終點的10個條件

為了解決高醫安寧病房條件的問題,作者長尾和弘 這樣論述:

死亡,也是生命的一部分。 善終,正是最積極的生存態度 對於生老病死,你的態度是什麼? 為了多活一天,你願意承受多大的痛苦? 生命最終的道別,怎麼做才能讓彼此無憾?   一本令人省思再三的生死指導書,   讓陪伴700名病患在家安詳走向生命彼岸的醫師,   告訴你「平穩善終」的10個觀念   ★【特別收錄】台灣版 預約圓滿終點手冊★   「善終,是最大的福氣;歹終,是最艱困的災難」   ~台灣安寧療護推手.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教授 趙可式 專文推薦~   人人都有爭取圓滿善終的權利,   現實生活中,不治或末期患者經常因維生治療,承受不必要的痛苦,   更讓深愛的

家人親友為此感到痛苦與不捨。   ▓以下為書中真實案例——   邁入一百歲高齡的時田先生,平時的口頭禪就是:「我想要哪天突然就這樣翹辮子死掉就好」、「我希望可以死在家裡,讓家人送我最後一程」,他的理想就是平常活蹦亂跳,然後哪天突然就死翹翹的「健健康康翹辮子」。   這樣的他,卻在過年時吃麻糬噎住喉嚨。家人見狀立刻致電給我,焦急地詢問:「是否應該叫救護車呢?」我迅速地向他們提出了這樣的說明:「如果現在叫救護車的話,就代表你們希望為老先生進行急救措施,要是急救成功的話,可能就會進入維生治療的階段,請將這一點仔細考慮清楚之後再做決定。」再怎麼說,家屬實在無法眼睜睜地看著他受苦,最後還是選擇

呼叫救護車。   在急救人員迅速的處置下,心肺功能一度陷入停止狀態的時田先生,順利恢復呼吸心跳。然而,成功挽回性命之後,時田先生卻被送進了加護病房,身邊還附上一台人工呼吸器。一個月後,奇蹟似地,他身上的呼吸器被移除了,但失智症的情形日益惡化,進食時也無法順利吞嚥。   再一個月後的某一天,原本持續使用的靜脈營養供給法,開始由胃造口術(為了將流質食物注入無法自行進食的人體內,而在腹部的胃壁上鑿出的灌食口。)所取代。最後,由於醫生判定時田先生處於「無法出院返家的狀態」,因此便直接被送進下一家老人醫院。當我去探望他時,他的狀態幾乎快跟植物人差不多了。   雖然時田先生保住了一命,卻必須離

開自己已經居住超過半個世紀的家,去到另外一個完全陌生的地方度過餘生,更何況是在無法享受飲食樂趣、只能依靠人工營養的「維生」狀態存活下來,這樣真的是他本人所期望的結果嗎?如果他現在還能夠開口說話的話,他又會說些什麼呢?   很多醫生會教人們如何才能長命百歲,   但向人們傳達「如何安詳迎接死亡」的醫師卻少之又少。   長年來服務於居家醫療現場的作者告訴你,   預約圓滿終點的10個條件,   平穩善終並非只限安寧病房,   觀念正確,每個人都可在家中,舒適地迎接安詳的最後。   ▓以下種種在大醫院醫師面前開不了口的疑問,本書都將一一為您解答!   Q「不讓病人接受延命治療,

我擔心別的親戚會講話……」   Q「我想改成居家醫療照護,醫院會同意我這麼做嗎?」   Q「臨死前注射抗癌劑有任何意義嗎?」   Q「家裡的老人家快要往生了,是不是一定要叫救護車?」   Q「醫生建議我用鼻胃管,說吃東西就會沒命,但都是最後關頭了,真的不能吃東西嗎?」   ▓「平穩善終」的十個條件!   【第一個條件】認清無法平穩死的現實   →末期患者一旦住院,即代表必然會接受維生治療,一旦開始,便很難中途停止,即使本人或家屬要求也一樣。   【第二個條件】找一位有實際臨終照護經驗的居家醫療醫師   →在身體還能應付時,先找好一位有平穩死實績的固定醫師,醫療就是一種人與

人之間的關係,技術雖然重要,但患者跟醫師的相處頻率更扮演著一項重要角色。   【第三個條件】鼓起勇氣和葬儀社的人談談吧   →在「死=失敗」的醫院裡,應該不可能有醫師想到要為患者家屬預演痛失親人的悲傷,只有那些將「死亡」視為自然法則的診所醫師,才能讓家屬們增添些許對悲傷的免疫力。   【第四個條件】選擇一間能讓人平穩死的安養機構   →繼醫院和自宅,安養機構,即所謂的「第三大臨終場所」,將成為今後臨終照護市場的發展重點,決定選擇以安養機構為最終棲所時,必須挑選能讓人自然迎接平穩死,而不把人送至醫院的設施。   【第五個條件】領有高額老人年金者更應出示生前遺囑   →所謂的年金

,只有活著的人才可以領取。當患者因失智症惡化而失去自我表達意思的能力時,他的年金就會交由家屬代為管理,因高額年金而阻礙平穩死的案例,已經不是三天兩頭的事了。   【第六個條件】預防「跌倒→骨折→臥病在床」的惡性循環   →跌倒的預防措施真的很重要。許多把「健康翹辮子」掛在嘴邊的老人家,因為跌倒、骨折而臥病在床,不知不覺間,變成依賴醫療器材生存的狀態。   【第七個條件】理解呼叫救護車的意義   →「叫救護車」這個動作,代表要求急救人員為患者進行心肺復甦術,及後續的維生治療,依照社會現況來看,維生治療一旦開始,就沒有任何人能夠中途打斷。   【第八個條件】脫水對患者有益,而胸水和

腹水不應輕易抽取   →人體在脫水狀態會呈現全面節能模式,這種狀態首先會減輕心臟負擔,身體也較不易浮腫,患者幾乎不會受到體內累積的胸水或腹水折磨。   【第九個條件】別誤解二十四小時原則!即使在家死亡也絕非刑事案件!   →只要患者明顯是因本身疾病過世,主治醫師即使不親自出診,也能出具死亡證明書。   【第十個條件】請放心體會安寧緩和醫療的好處   →無論癌症或非癌症,都會把人推向死亡,今後日本的醫療和照護,應朝著廣義的「安寧緩和」定義發展,將癌症和非癌症等而視之。   【特別收錄】台灣版 預約圓滿終點手冊   ★台灣安寧照護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新法上路   ◎

台灣安寧照護相關諮詢   ◎安寧緩和醫療台日經驗大不同   ★預立醫療自主計畫   ◎認識「預立醫療自主計畫」   ◎什麼是您需要的醫療照護?   ◎選擇醫療委任代理人   ◎與家人/醫療照顧團隊討論   ◎把自己的意願記錄下來   ★安寧居家療護   ◎何謂居家安寧療護   ★如何完美終活   ◎日本完美終活報導   ◎試著寫下「終活筆記」   ◎「美好終活」參考書籍與影片 讀者熱烈回響   如我所願 By kavu   我本人目前正接受胃癌的抗癌劑治療。   當初是在病房內讀完這本書。   讀完之後,我也請老公讀這本書,並告訴他我希望面臨的臨終方

式。   「現在的階段讀這種書未免還太早!」原本這麼說的老公,讀完書之後也改變了心意。   我希望有更多人來讀這本書。   所有人終將面對生命的終結,因此只注重「生」不注重「死」是一件很奇怪的事。   現在國內太不重視死亡,總覺得死亡是碰觸不得的禁忌話題。   正因如此,才有許多人無法心滿意足地迎接死亡,我覺得這是一件很可惜的事情。   認真活著的人,也應該好好迎接死亡。   這本書讓我知道「死亡」是多麼值得思考的一件事。   這本書讓我耳目一新! By いっちゃん   對許多日本人而言,年老後一旦發生病痛,住院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醫院的治療反而帶來更多痛苦?   全

身插管的延命治療?   法定外的巨額治療費究竟是為了誰?   書裡面告訴了我們許多驚人的事情。   希望年輕人們也能閱讀這本書。   原來是這麼一回事!By さーちゃん   我真的太驚訝了。一直以來,我都認為不論發生什麼問題,叫救護車就對了。   姑且不論年輕人,直到讀了這本書,我才知道高齡的老人們將會面臨什麼狀況。   有關胃造口,雖然透過媒體可以得到許多資訊,   但我從未讀過高齡的老人們倒下後被救護車送到醫院將面臨什麼結果的資料。   無論是誰,都不希望自己或是摯愛的親人面臨痛苦的死亡。   這本書用淺顯易懂的方式,告訴你如何迎接平穩的死亡。   讀完這本書後,我與

老公馬上加入了「尊嚴死協會」。   希望大家都能讀這本書By 齋藤 健 –   今年五月,我開始在自家看護老邁的母親。   母親雖然處於長期臥床的狀態……讀了這本書,我真的很慶幸自己能夠滿足老人家在家療養的願望。希望今後輪到我需要照顧時,孩子們也能讀這本書。   無可避免的問題By RIE   我的外公長達九年的時間與癌症奮鬥後,在六十幾歲往生。   外公臨死前,看著全身被電線與維生機器包圍的他,媽媽心痛地說:「這樣只是在讓老人家吃苦。」   連自己是誰都認不清,卻因為維生治療維持「活著」的狀態,   這「真的」是他老人家希望的狀況嗎?   直到現在,我還無法得到答案。

  現在的社會中,仍舊非常避諱「死亡」的問題,   但本書作者真摯面對死亡的態度,讓我非常感動。   我也動了「自己的人生、自己的臨終,由我自己決定」的念頭,   現在正在搜集有關「生前遺囑」的相關資料,好好思考這件事。   作者簡介 長尾和宏(Nagao Kazuhiro)   醫學博士,一九五八年出生於香川縣善通寺市,一九八四年自東京醫科大學畢業後,進入大阪大學第二內科服務。一九九五年在兵庫縣尼崎市開設私人診所。目前致力於居家醫療領域,提供複數醫師制的全年無休門診與二十四小時醫療服務。開業以來,親自目送700名安寧居家療護患者,安詳邁向生命的終點。   其個人部落格

「Dr.和的執業醫師日記」(Dr.和の町医者日記)穩坐醫師類人氣部落格排行榜的第一名,每星期連在於報紙《產經新聞兵庫版》。並定期在網路及報章雜誌等媒體發表文章,致力於民間平穩善終的推行。 譯者簡介 劉格安   政治大學會計系畢,大二開始接觸日文。曾任職於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現為專職譯者,譯作類型包含商管、醫學、旅遊、生活和歷史等。   譯文賜教:[email protected]   【推薦序】  善終,是最大的福氣;歹終,是最艱困的災難 致繁體中文版讀者 【前言】 我們生存在一個距離平穩善終遙不可及的時代 第一章    平穩善終、自然死、尊嚴死 .即便

對癌症名醫或看護人員來說,「死亡」仍是個遙遠的概念。 .執業醫師眼中,如何看待下町地區的五○○位一般平民百姓之死呢? .人們無法按照自己所期望的方式死去是鐵錚錚的事實! .未將患者的「最後一程」放在心上的第一線癌症醫療 .在過去,人們在自己家中「平穩善終」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 .「尊嚴死」和「安樂死」大不相同 .讓病患臨死前還要受苦的元凶就是我! .父親的驟然離世是一切的開端 .在住院醫師階段所經歷的無數「延命死」案例 .讓人始終無法忘懷的二十六歲悲慘延命死案例 .常見的平穩善終○1癌症末期 .常見的平穩善終○2衰老 .常見的平穩善終○3器官衰竭 .常見的平穩善終○4

失智症末期 .究竟何謂維生治療? .人工透析與人工呼吸 .死的外包化與平穩善終 .日本的癌症患者過於天真!? 第二章    記憶猶新的平穩善終 .自己的家裡才是世界最頂級的包廂 .即使是居家療養同樣能控制疼痛! .利用最後一段時間埋首於興趣之中又有何不可呢! .患者本人拒絕接受人工透析,於是他的家屬…… .雖然父親說:「希望能壽終正寢」,但…… .活著就是要吃! .盡情享用心愛菜餚後的「滿足死」 .一整年不曾開口進食的人,依然能大口咀嚼! .在友人的包圍下於家中過世的年輕癌症末期患者之死 第三章 「平穩善終」的十個條件 【第一個條件】認清無法平穩善終的現實 【

第二個條件】找一位有實際臨終照護經驗的居家醫療醫師 【第三個條件】鼓起勇氣和葬儀社的人談談吧 【第四個條件】選擇一間能讓人平穩善終的安養機構 【第五個條件】領有高額老人年金者更應出示生前遺囑 【第六個條件】預防「跌倒→骨折→臥病在床」的惡性循環 【第七個條件】理解呼叫救護車的意義 【第八個條件】脫水對患者有益,而胸水和腹水不應輕易抽取 【第九個條件】別誤解二十四小時原則!即使在家死亡也絕非刑事案件! 【第十個條件】請放心體會安寧緩和醫療的好處 第四章 什麼才是能帶給人幸福的胃造口術? .演出胃造口短劇,讓人們更深入理解! .胃造口只是人工營養療法的工具之一,問題在於我們該

如何使用它? .建議患者採用胃造口術的醫師,心裡真正的想法是? .帶著胃造口生活,真的很容易嗎? .什麼是快樂的胃造口和不快樂的胃造口? .在「先採用胃造口看看」脫口而出之前 .如何預立生前遺囑? .胃造口的費用會很昂貴嗎? .我的胃造口中止經驗 第五章 在那一天來臨之前,我想瞭解的是…… Q 「平穩善終」理論是否只是一種理想? Q 選擇居家療養或在家中過世,不會對家人造成負擔嗎? Q 醫院為何大多選擇採用維生治療? Q 什麼地方能夠讓失智症末期患者達成平穩善終? Q 人死的時候,會呈現何種狀態? Q 如果想在自己家裡平穩善終,需要做好什麼樣的心理準備? Q 話雖

如此,但沒有同伴相陪,在家人臨終前還是會感到很不安…… Q 姑且不論平穩善終,居家醫療的現場會不會發生虐待事件? Q 只要一想到失智症的照護期可能會長達十幾年,心裡就覺得好不安。維持長期照護的秘訣是什麼? Q 當家庭內部對居家療養出現不同意見時,該怎麼辦才好? Q 在家中目睹親人過世的人們,心裡作何感想? 【後記】 從「死」得有尊嚴到「活」得有尊嚴 【特別附錄】 台灣版 預約圓滿終點手冊   序文 善終,是最大的福氣;歹終,是最艱困的災難   一、「死亡的品質」甚至比「生活的品質」更重要:   新加坡連氏基金會(Lien Foundation)於2010年時,調

查全世界40個國家的「死亡品質」,台灣排名14,是亞洲的第一名。其主要的調查指標有:「止痛類藥物的可近性」及「民眾對善終與末期照顧的意識與要求」。台灣這20年來藉著民間各基金會、宗教團體與出版業的努力,已經意識高漲,要求善終的呼聲節節升高。政府也做了相應的配套措施,鼓勵安寧療護的發展,並引進更多元化的止痛類藥物。此基金會將於2014年做第二次的追蹤調查,並加入更多的指標,可拭目以待台灣是進步還是退步。   連氏基金會在2010的調查中,日本排名第23,遠低於台灣。然而日本醫界的有識之士紛紛著書立作,呼籲重視「死亡的品質」。本書作者——長尾和宏醫師的大作《善終,最美的祝福:預約圓滿終點的10

個條件》,就是教育民眾與醫療界的最佳典範,此書在日本獲得很大的迴響,使得「死亡品質」的話題甚至超過對「生活品質」的重視。   二、有比「死亡」更可怕的情境:   「怕死」似乎是人之常情,但筆者在多年對民眾及醫療界的演講當中,常作聽眾的即席調查,發覺現代人有比「死亡」更害怕的情境,即:怕痛苦、怕失去尊嚴、怕苟延殘喘、怕失去自控能力而任人擺佈、怕失去生活品質、怕失去生活意義、怕造成家人負擔。這些恐懼絕大部分是現代的醫療所造成的。醫療科技的進步產生18般武器,為了救命,可以無所不用其極地:「有肉就割,有洞就挖,有管子就插,有機器就裝,有藥就給。反正:吃苦的是病人,付錢的是健保,後悔的是家屬!」

醫療人員若有武器而不用在病人身上,就有被控告的危險!於是醫院如戰場,火藥大砲全數用在病人脆弱的軀體上並不犯罪,醫療人員要求自保,就拼命使用各種武器了。這種狀況造成四輸:病人輸-歹終;家屬輸-後悔莫及;醫療人員輸-違反了生命醫學倫理:以病人最大福祉為考量的醫學倫理;國家輸-浪費了寶貴的健保資源!而若健保輸,則全民皆輸!台灣的健保是全世界都稱誦讚揚的,一旦健保垮台,全體人民皆輸矣!   三、台灣與日本可以互相學習之處:   本書《善終,最美的祝福:預約圓滿終點的10個條件》是長尾和宏醫師對日本文化的批判性建言,與台灣的現況有互相借鏡學習之處,以下簡述:   1.「第一個平穩善終的條件」—

—維生治療一旦開始,便很難中途停止,即使本人或家屬要求也一樣:   這點台灣遠比日本進步!台灣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早已在2000年立法,2013年1月9日修法後,在病人已達末期的狀態下,就可由病人本身、家屬或安寧療護的醫師「撤除」維生治療。這條法律雖較歐美先進國家的「自然死法案」遲了30餘年,在亞洲卻領先諸國,是唯一立法的國家。日本因無類似的法案,才會造成無法平穩善終的第一個條件。筆者已被邀請赴日本分享台灣立法「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的過程、精神與實質內容,以供日本參考,以立相似的法案。   2.「第二個平穩善終的條件」——找一位有實際臨終照護經驗的居家醫療醫師:   這一點台灣就要向日

本學習了!在台灣有實際臨終照護經驗而又能作居家醫療的醫師太少了。原因之一為居家醫療需耗費醫師大量的時間,但健保的給付不成比例。有經驗的醫師居家出訪一位病人,可以看門診20位病人。目前台灣只有少數優良的安寧醫療機構有醫師出訪,並不普及。要改善此種現象,只有提高醫師居家醫療費用,並普及社區開業醫師臨終照顧的知識與技能才有可為。   3.「第四個平穩善終的條件」——選擇一間能讓人平穩善終的安養機構:   這點日本遠較台灣進步!日本長期照護的高水準、高品質有世界口碑,台灣望塵莫及。台灣目前的安寧病房皆設置於急性醫療機構,但品質良莠不齊,有些安寧病房的醫療照護水準不如理想,更遑論長照機構了!這點需

要民眾有更多的認知及評鑑醫療機構品質的能力,使劣質的機構自動關門,優良的機構卻門庭若市,才能彌補政府評鑑制度不足之處。   4.「第八個平穩善終的條件」——脫水對患者有益:   「臨終脫水」在歐美先進國家已成為「普遍常識」,在病人已達末期臨終階段時,停止一切靜脈輸液及胃管灌食,才能減輕病人的負擔,並感覺輕鬆。   這點日本與台灣一樣,「活著就是要吃」、「愛他就是要給他吃」,是東方文化中很重要的「信念」,一旦病人無法吃喝,就得用打針或灌食的方法。殊不知這正是讓病人「歹終」的原因之一。這個「信念」需要先在醫療專業之中破除,再由醫療人員向民眾宣導,希望不久的將來,台灣與日本都能普遍認知「臨終

脫水」的真諦!   5.「第五個平穩善終的條件」——生前預囑:   這點日本也與台灣一樣,少有人寫下生前預囑!英美等國家目前流行「預立醫療自主計畫」(ACP:Advance Care planning),凡是60歲以上的長者;慢性病患;及有生命威脅疾病者,都必須與其主治醫師討論,萬一將來病情惡化時的治療計畫為何,以免到時任人宰割,在自己身上做一堆自己不願意的醫療。這項規畫需要政府政策主導,規劃所有病人在確立診斷之後,能寫下ACP。這項進步的政策,可能還需要些時日才能辦到。   無論用什麼名銜,如:「平穩善終」、「自然死」、「尊嚴死」、「善終」等,都不是「安樂死」,絕不提早病人的自然死

期,而是協助病人在自然死亡過程中,提升生活品質與死亡品質。既不醫療不足草菅人命,也不醫療過度。這是現代人皆須重視的課題!本書中有精闢的說明,值得細讀!畢竟「善終,是最大的福氣;歹終,是最艱困的災難!」 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教授 台灣安寧療護推手 趙可式   【前言】   我們生存在一個距離平穩善終遙不可及的時代   我是一名在尼崎(註:位於日本兵庫縣。隔神崎川與大阪市相鄰,隔武庫川與西宮市相接。)開設私人診所的執業醫師,大學畢業後,曾在醫院任職長達十一年的時間,目前個人執業正邁向第十七個年頭。我的兩年住院醫師時代,都在急診醫院中度過,並趁機吸收了一些外科和麻醉科的知識。後來先後服務於

大阪大學第二內科和市立蘆屋醫院,擔任消化系統內科醫師,也在這段期間接觸過不少末期患者。由於我一直很想為癌症末期患者提供一般醫院無法實踐的居家出診服務,所以我在三十六歲那年,也就是阪神大地震發生的一九九五年,在地震的餘波之中,於尼崎開設了一間私人診所。那個年代還沒有所謂的居家醫療或長期照護保險等觀念,診所剛開業時,連門診病患都少得可憐,直到第三年才開始變得比較忙碌。同時,我以一名執業醫師的身分,配合地方上的患者,接受他們在居家醫療方面的需求,四處奔走於下町地區(註:平民住宅區)。結果等我一回神時,才發現自己已變成一個五十三歲的歐吉桑了。   為什麼我會對平穩善終的追求如此堅持呢?   最主要是因

為父親在我高中時代自殺身亡一事,對我的生死觀造成極大的影響。再者,經過阪神大地震的無情肆虐後,我每天都不斷地反問自己,身為一名醫生的我,究竟能做些什麼?   在此之前,我已親身在不同的患者家中,目送超過五百人(註:二○一三年已超過七百人)離世,如果再加上醫院任職期間的經歷,那麼我曾親眼目睹的病患臨終場景,更是超過了一千人之多。不管是在家過世也好、在醫院過世也罷,每個人都各自因癌症末期、失智症、肝硬化、衰老……等不同情況結束生命旅程,但在這段過程中,我卻體認到一項事實,那就是患者是在醫院或家中過世,對其臨終的痛苦程度大有影響。

醫院外醫療機構之法定責任與實務問題研究

為了解決高醫安寧病房條件的問題,作者丁慧姍 這樣論述:

於我國醫療機構民事、刑事責任之訴訟實務觀察,醫療事故常常會衍生出醫 療糾紛,又因為醫療與護理之高度專業性,糾紛發生時醫事人員和病患之缺乏溝 通,常常會使得醫病關係破裂。多數病患於起訴時多先主張實際為診療、手術之 個別醫事人員,於醫療或照護行為上過錯,而負不法侵權責任。 除了個別醫事人員外,其所隸屬醫療機構,依民法第 188 條第 1 項、或刑法 過失致傷致死罪,規定與該醫師負連帶賠償責任。就醫療或護理機構部分,另請 求依民法第 227 條規定請求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並與民法第 188 條第 1 項之 侵權責任處於競合關係;而為減輕醫事人員與所屬醫療機構之執業風險,本文建 議應事

前納保「專業職人執業責任保險」與「醫療機構綜合責任保險」,可轉嫁 醫事人員的執業風險、與醫療機構的營業風險。 但醫療與照護契約,與一般消費者契約不相同的是,是醫護有其特殊專業性 與個案特殊性;所謂的專斷醫療照護,是指醫事人員雖未獲得病人或家屬之同意 ,但仍本於醫療與護理專業,實施了符合醫學適應性與技術正當性的醫療與護理 行為。專斷醫療照護概念的提出,主要是為順應臨床醫療照護場合的瞬息萬變, 醫事人員應避免受到過度苛責。原則上,為謀取病人最佳利益,病人自主、家屬 意見,與醫事人員裁量彼此間的消長,就猶如鐘擺,呈現相互擺盪的流動態勢。 個案之中,應傾向何方,並非透過概括性法律規定,或各不同學說

各執一詞的所 謂「醫療常規」的遵循,就能輕易解決。 本文之觀點認為,未來醫療糾紛訴訟之認定上,原則上除了仍須回到病人整 體最善利益(best interest)的立場,檢視醫事人員是否有善盡說明義務,程序上 是否有給病人充分合理的自主空間、容許程序,以及有無達到尊重生命法益的基 本要求,亦須同時兼顧不可就醫事人員專業之外之業務,進行過多苛責與追責, 帶給醫事人員於其專業以外的無端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