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地政局局長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查出實價登入價格、格局平面圖和買賣資訊

高雄市地政局局長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大日出版有限公司寫的 不動產估價理論與實務歷屆考題(第3版) 和陳淑美,黃名義的 不動產投資(第三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谢选骏全集第207卷 - 第 296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也說明:準高雄市新聞局長王淺秋說,韓國瑜現階段以高雄事務為優先,下階段促進招商引資, ... 根據高雄市政府地政局第四季開發區土地標售,其中一塊土地中都新都段 334 地號,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大日 和新文京所出版 。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廖欽福所指導 方姿涵的 論地方自治團體修正房屋稅「非自住房屋差別稅率」之立法評估 (2021),提出高雄市地政局局長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居住正義、適足住房權、房屋稅制條例、囤房稅、社會住宅。

而第二篇論文東海大學 法律學系 黃啟禎所指導 張維馨的 高雄市大林蒲遷村計畫補償爭議法律 (2019),提出因為有 特別犧牲、損失補償、土地徵收條例、其他種類金錢給付、大林蒲遷村計畫的重點而找出了 高雄市地政局局長的解答。

最後網站地政處-處長簡介 - 屏東縣政府則補充:高雄市 前鎮地政事務所課員 台北市政府地政處地價科技士 屏東縣政府地政處地用科科員 屏東縣政府地政處徵收課長 屏東縣政府地政處地權科、地用科、地籍科等科科長 屏東縣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高雄市地政局局長,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不動產估價理論與實務歷屆考題(第3版)

為了解決高雄市地政局局長的問題,作者大日出版有限公司 這樣論述:

  歷年不動產估價師實務題型分析   歷年不動產估價師實務題目及解析   不動產估價用詞定義   不動產估價計算公式   估價數學六大公式   歷屆考題解析  

高雄市地政局局長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智翔的議會質詢-社會局、法務局(9/24)】

#公共托育事項布建進度

在市長施政報告當天,智翔有提到桃園市0-2歲人口數大於台北市與高雄市,但托嬰中心數量卻不及,截至去年底候補代收托人數尚有1338人,且在桃園區、龜山區、蘆竹區的候補人數皆突破百人,量能不足的現況是事實。

但回到政策面,我們得先重新檢視「一區一公托」的進度,根據社會局的工作報告,公托家園尚有五處待建,若要達成局長所稱的一區一公托,則正在興建中的復興區公托家園在明年初開幕後便可完成。

儘管我們知道,「公托中心」與「公托家園」在收托的數量上還是有明顯的差距,但以先求有、各區都有公托設施的前提下,公托家園覓地較公托中心容易,經費、時間成本也較低。

#公共托育需求平衡

但接下來就是智翔想點出的問題,儘管在未來各區都有公托設施,但依現況來看,公托資源的分配是桃園馬上就得面對,且是緊鄰而來的重大挑戰。根據審計報告另一項指出,桃園市公托收托率約6.9%,但其中只有中壢、桃園、蘆竹高於平均,其餘十區未達平均,龍潭、大溪、復興則未達2%。

甚至今天局長有提到,觀音區新開幕的草心富林公托中心,是完全沒人候補的狀況,顯示城鄉差距十分明顯,人口密集區除了公共館舍難尋,還得等待諸如社宅完工後、公益設施回饋等,才有更多空間來辦理。

總括來說,考量各行政區的人口組成與需求,盤點每一個區域需要的公托設施為何,將資源優先投注於公托需求龐大的行政區,是智翔的建議,期待社會局未來的規劃。

#日照中心收托成效偏低

桃園市截至去年十月底,日照據點的收托比例僅69.4%,屬成效偏低,而運用戶籍資料畫出需求人口的熱區圖來比對可發現,八德、大溪、復興、龜山等區的據點明顯偏離需求人口,對此社會局有什麼改善的方式?

社會局長則回答,考量移動距離與方便性,未來日照中心會改以國中學區作為劃分,以桃園市內有59所國中為例,未來學區內至少要有一處日照中心,智翔只希望能讓日照設施更符合需求人口的位置,以學區來劃分確實有所依據,期望社會局多加努力,執行上若有困難我們再來討論如何改進。

#社會福利政策標準不一

根據審計報告指出,桃園市公益彩券的盈餘,原作為擴充社會福利功能、照顧弱勢民眾基本尊嚴的用途,卻被拿來補助許多財力充裕的宗親會、同鄉會、校友會、國際同濟會、青商會、扶輪社等社團,計有63案,且每案金額介於3~61萬不等,與社會福利政策的意旨相違。

針對這一題,審計部提出建議,請桃園市政府盡早研議修訂公益彩券盈餘的補助要點,將「社會服務優先補助」、「弱勢服務」、「參與對象應含弱勢族群」等要點納入其中。

既然今天社會局有答應改善,智翔也會持續盯緊修法的進度,希望讓公益彩券的本意有所發揮。

#預售屋定型化契約審查

最後則是一題過去質詢地政局的老問題,預售屋定型化契約的審查。

買房是人生大事,民眾在面對複雜的定型化契約以及與建商的糾紛過去質詢時提到許多,這邊不再贅述,智翔也了解,依目前桃園新建案的數量以及局處的人力,確實難以做到全面審查預售屋定型化契約。

之前智翔曾建議地政局,是否可以將審查定型化契約的業務,外包給民間的事務所,今天也將同一題,來詢問法務局對審查預售屋契約的立場為何,局長表示,將思考更有效率的方式,也期待能朝全面審查的方向進行。

智翔必須重申,以桃園市的新建案數量來看,若不改進相關措施,定型化契約的違規只會長年居高不下,買房民眾權益若一再受損,只會降低政府的威信、建商的形象與民眾在桃園置產的意願,有效的解方則有賴法務局同仁的努力了。

🎞完整質詢影片請看:
https://youtu.be/jaoy_qOTV0Q
🎞youtube頻道請搜尋: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論地方自治團體修正房屋稅「非自住房屋差別稅率」之立法評估

為了解決高雄市地政局局長的問題,作者方姿涵 這樣論述:

華人社會自古便存有土斯有財之購屋觀念,但綜觀我國土地逐漸稀缺,房屋市場價格卻逆勢上漲之局勢,「居住正義」之精神為近年來人民之訴求。根據我國憲法第10條訂定,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故居住權可視為憲法所保障之基本權利,為國家保障人民社會福利制度之義務。國家並非僅止於實現住者有其屋之居住正義理念,尚需顧及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之「適足住房權」,即不僅使人民有房屋可居住,還須使每人都有和平、安全而有尊嚴地居住在某處的權利。各地方政府推出多項打房政策,以面對高房價之民怨,如社會住宅、健全不動產市場交易制度、與銀行配合提高貸款利率、列分貸款對象、進行租屋補貼、採取獎勵稅制等多元政策。本論文將以

我國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為資料考察對象,並研究居住正義之發展及中央政府所倡導之房屋稅差別稅率之政策對於抑制房價之效果。對現行房屋稅制及預計修正草案做比較分析,以期落實居住正義之理念。

不動產投資(第三版)

為了解決高雄市地政局局長的問題,作者陳淑美,黃名義 這樣論述:

  本書以簡潔的方式,將繁雜的不動產投資內容加以歸納整理,引導讀者按部就班,輕鬆學會不動產投資。淺顯易懂,不僅適合大專院校做為「不動產投資」相關課程教科書,也是大眾讀者學習不動產投資的入門書籍。   各章章首列出該章重點提示,讓讀者學習時能提綱挈領掌握重點;各章內容去蕪存菁,整理出重點內容,好讀易記;章末列出名詞解釋,既避免在行文中太過冗贅,又方便讀者集中查閱及複習。是一本讓老師教得輕鬆、學生也學得很有成效的大專院校「不動產投資」相關課程教科書。   全書共19章,包含三大部分:一、介紹不動產投資原理,重點清楚、條理分明,為讀者奠定不動產投資之理論基礎;二、詳細介紹財務

數學、分析方法等不動產投資相關實務操作,並以投資實例加以詳實的分析解答、示範計算過程,有助於讀者投資財務之計算演練;三、精要整理國內不動產投資之重大政策與相關實務研究課題,幫助讀者掌握學理研究與實務發展的現況與趨勢。   最後一章專章整理「不動產估價師」考試中「不動產投資」的考題及詳細解答,快速掌握命題趨勢與考試重點,是準備參加【不動產估價師】證照考試之最佳研讀教材!   第三版全面更新不動產投資相關資訊,同時新增104~109年不動產估價師考題與詳解。  

高雄市大林蒲遷村計畫補償爭議法律

為了解決高雄市地政局局長的問題,作者張維馨 這樣論述:

土地徵收,係指國家因法定公共事業之需要,得依法徵收私有土地。但徵收之範圍,應以其事業所必需者為限(土地法第208 條、土地徵收條例第3 條規定)。透過土地徵收條例之立法,規範土地之徵收程序、徵收補償、區段徵收與徵收之撤銷及廢止,以及確保土地合理利用,亦即土地徵收須具有必要性,以防止徵收權之濫用,並保障人民之私有財產,增進公共利益。本文首將說明特別犧牲與損失補償。損失補償係基於特別犧牲,對於形成特別犧牲之認定,我國實務尚無明確的判斷標準,因此本文整理實務所承認之特別犧牲情形,並予以類型化。又,基於法治國原則,有徵收即有補償,無補償即無徵收,徵收和補償作為唇齒條款,以保障財產價值。故,若應予補償

之規定應規定卻未規定時,人民是否具有補償請求權。次就探討土地徵收法制、土地徵收補償制度與其他種類金錢給付,並針對大林蒲遷村計畫中,對一般私有土地作業取得所將採取之以地易地與協議價購,加以說明介紹。欲探討以地易地之合法性與可行性、協議價購之法律性質、合法協議價購程序之審查與如何提高流於形式之協議價購的成功率,避免採取對人民財產權侵害最嚴重之土地徵收。又就徵收補償之標準,德日兩國之發展較我國成熟,並且皆採完全補償,亦即包含補償被徵收之財產損失與附隨損失,並認為應充分使被徵收人回復被徵收前之生活狀態。然而我國實務採相當補償,即僅補償財產權受侵害之部分,相比之下,德日兩國對人民之生存權或生活權較我國保

障周全。此外,在法定徵收補償項目之外,需地機關得斟酌實際情形以其他名目為金錢給付,如救濟金、獎勵金與轉業輔導金。再就行政院於2019 年10 月8 日核定在案之「全國循環專區試點暨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加以整理,介紹大林蒲遷村計畫,並說明遷村背景、遷村相關調查實施與遷村可能面臨之問題。最後筆者將對大林蒲遷村計畫可能遭遇的困境作分析,並初步提供減少大林蒲遷村阻礙之建議以代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