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勞工紓困貸款時間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查出實價登入價格、格局平面圖和買賣資訊

另外網站高雄銀行: 首頁也說明:企業金融網及網路銀行外匯匯款優惠專案-即日起至112 · 「新春外幣好利HIGH」- 112 年1 月3 日起至 ... 本行調整營業時間、業務、暫停營業等公告資訊 ...

東海大學 法律學系 黃啟禎所指導 姚其聖的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執行名義之研究 (2013),提出112年勞工紓困貸款時間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執行名義、行政執行、審查標準、執行名義審查之必要性。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郝鳳鳴博士所指導 謝宗穎的 關廠勞工清償貸款案法律性質之研究 (2013),提出因為有 關廠工人、社會促進、社會補償、行政契約、私法契約、法院管轄、公私法、社會國原則、民生福利國的重點而找出了 112年勞工紓困貸款時間的解答。

最後網站【錯誤】臉書粉專「勞工紓困補助金勞工紓 ... -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則補充: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112年勞工紓困貸款時間,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執行名義之研究

為了解決112年勞工紓困貸款時間的問題,作者姚其聖 這樣論述:

摘要 行政執行是國家直接以強制力實現法律效果的一種法律制度;是所有國家行政法制中,侵害人民權利強度最深的法律,在立法高密度法律保留原則;及司法高密度審查之要求下,依循李惠宗教授法學方法論之四個層次──法本質論、立法論、法解釋論及法適用論之理路意脈,層層推進,終成全文。 本文共分十三章,第一章與第二章是本文之基礎理論。從法的本質論出發,針對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如何進行審查,建立一個共通的法則,以為爾後各章敷演論述之根基;並著墨於立法論的探討,旨在檢討行政執行法律制度,是否符合法的本質或符合憲法所揭示的價值秩序。 第三章至第五章是本文之總論。直接就行政執行法第11條所明定,三種法

定之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執行名義,從事法解釋論的討論,除對法律文義之理解外;更多的是出於法律文義之外的義理探索,實際上反映的是,立法者對憲法保障人權意旨的理解、闡釋和引申、發揮,企圖將抽象的法律具體化,使之成為可操作運用之工具。 第六章至第十二章是前述各章理論的具體運用,針對當前執行實務所發生之爭議問題,進行法律適用論的探尋,旨在追求個案法律涵攝之正確性,應證抽象法律適用到具體個案之妥當性。 第十三章研究結論。歸納整理前述各章具原創性之見解,將複雜的推論進程,以執簡馴繁之法,明確其大意,指涉其全貌。

關廠勞工清償貸款案法律性質之研究

為了解決112年勞工紓困貸款時間的問題,作者謝宗穎 這樣論述:

關廠工人清償債務案法律性質之研究謝宗穎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院法律研究所摘要本研究的主要目的在探究關廠勞工清償貸款案法律之性質。於民國86年間政府的財經政策,造成大量的關廠潮,這些關廠失業勞工因為爭取工作權及資遣費、退休金等問題無法藉由規範之保障,紛紛走上街頭抗議,勞動部(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為安定這些失業勞工,而提出貸款方式作為措施,暫時平息了這場紛爭。惟這些貸款請求權時效將屆至,尚有半數左右勞工仍未還款,勞動部依法必須請求這些關廠失業勞工返還貸款,而全案進入法院訴訟,在法院裁判中一部分貸款契約被判斷為私法案件適用民事法律、一部分案件則被判斷為公法事件適用公法法律而裁定移轉至行政法院,也有部分案

件在訴訟外和解。而在行政法院則有聲請大法官統一解釋裁定暫停訴訟及行政法院之判決兩種類型,在判決類型中則有行政契約及社會促進、社會補償等爭議類型。關廠失業工人事件原本僅是一個單純貸款事件,卻隨著法院各種不同裁判見解,讓事件呈現各種不同的結果。是以,本研究以關廠勞工清償債務案之事件之法律性質為基礎研究,去探究關廠勞工清償貸款案司法審查爭議,藉由本研究呈現關廠勞工清償貸款爭議案與司法實務審判及學說間爭議之所在,俾便行政機關嗣後於保護失業勞工規範實踐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