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紓困申辦中心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查出實價登入價格、格局平面圖和買賣資訊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張桐銳所指導 鄭淳晉的 食物權保障之研究 - 以美國食物券計畫為借鏡 (2021),提出112年紓困申辦中心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食物權、食物券、食物券計畫、社會救助、實物給付。

而第二篇論文銘傳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劉士豪所指導 丁充逢的 偏鄉與離島醫事人員工作權益之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偏鄉醫療、離島醫療、IDS計畫、營業登記限制的重點而找出了 112年紓困申辦中心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112年紓困申辦中心,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食物權保障之研究 - 以美國食物券計畫為借鏡

為了解決112年紓困申辦中心的問題,作者鄭淳晉 這樣論述:

對於低收入者之生活保障,乃我國憲法上生存權保障之範圍;聯合國經社文公約第11條有關於「食物權」之概念,事實上可分為「生存需求」、「食品安全」與「經濟市場」三層面,其中「生存需求」方面對應到我國法制體系即為憲法生存權保障之範圍。檢視我國國內社會法對於此「食物權」之保障極為缺乏,民間社會工作實務上以「食物銀行」之方式事實上承擔不少應由國家負擔之給付責任。在立法方式參考上,本文選擇參考「美國食物券計畫」之原因,乃其為美國現行眾多社會安全制度中,唯一對於「具有勞動能力者」提供社會救助之聯邦計畫,亦為美國參與人數以及支出金費最高之實物給付計畫,其60年來發展之歷史以及現在發展之情況、運作形式與法條規定

均值得我國於立法時之參考。由比較法之研究可知,美國食物券制度在「受領資格」方面之認定較其他現金給付性質之社會救助為寬鬆;在「運作形式」方面,其公私協力之給付形式顯現出實物給付制度之特性。考量政府本身之行政量能,以及民間商業運作之特性,以廣泛吸引民間食品零售商加入計畫之方式,提供符合資格之低收入家戶維持生存之食物,而費用則由聯邦政府承擔;在「給付額度」方面,食物券計畫之給付額度為每月定量,依據聯邦精算局(類似我國行政院主計處)考量健康品質以及消費者物價指數計算每個受領戶需要之食物量與花費在食物之金額所得出。回頭檢視我國法制以及社會工作實務現況除台中市外,其他地方政府並無整合食物銀行並立法使政府建

立一普遍式具有「食物給付」之社會救助制度。本文認為基於現金給付「資力門檻」以及「家戶成員的保障」等問題,我國未來應比照美國食物券制度之形式,建立一普遍由食品零售商參與,提供食物予低收入人民「實物給付」形式之社會救助制度。而現行於民間運作之食物銀行仍可繼續扮演民間團體本身之角色,對於無法獲得國家救助之貧困者或是遭受急難者提供援助。現行台中市將民間運作之「食物銀行」轉型為市政府提供「食物給付」之場所,並將該場所委由民間團體經營乃短期內可達成之便宜作法,長遠發展還是應建立一普遍由食品零售商參與,提供食物予低收入人民之社會救助制度。最後本文擬出具體之社會救助法修正草案。共修正社會救助法第2、5、10條

之1、11、14條以及「增訂專章」等六處。

偏鄉與離島醫事人員工作權益之研究

為了解決112年紓困申辦中心的問題,作者丁充逢 這樣論述:

現代民主國家藉由社會保障制度,照顧人民維持其基本之生活需求,不僅是國家存在的重要目的,更是國家之基本責任與義務。全民健康保險的施行目的,以「全民納保、危險分擔」為核心觀念,如何降低民眾就醫之經濟障礙、消弭城鄉健康的不平等,等等醫療公平性問題,都是我國衛生政策持續關心之重點。衛生福利部所戮力推動的「山地離島地區醫療給付效益提昇計畫,IDS計畫」中,其核心的目標乃是「醫療在地化」,以解決基層醫療可近性不足、因受限交通不便,使急重症後送備受挑戰、急重罕症醫療量能不足、偏鄉離島醫療院所設施設備老舊等四大問題,透過健保系統支援及特別撥列公務預算,以解決醫事人力招募不易問題,進以保障醫療資源不足地區。然

而透過「IDS計畫」進行醫事人力支援,首先恐出現的是「醫事人員在兩地營業處執業」之問題,在我國多起實務判決中,曾發生醫學中心參與「IDS計畫」後,反倒被健保署認定受雇之醫生、牙醫師、醫事人員,在兩地不同營業處營業,有違法兼職行為,使醫學中心之受雇醫事人員動輒遭行政機關以罰鍰相繩之問題。其次在我國勞動基準法陸續修法,為促進醫事人員勞動權益保障,改善既有過勞情形,以將住院醫師與護理師納入適用勞基法後,然而問題是,目前偏遠及離島醫事人員,幾乎可謂是以 24 小時全年無休之方式執勤,納入適用勞基法後,屆時醫事人員工時縮減後,支援人力緊縮,如何安排偏遠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力、醫療服務提供問題,將成為一大難題

。最後我國因少子化、人口老化、慢性病患比例上升等因素影響,未來將可見影響著民眾在宅醫療服務時數需求增加;若強行要求參與「IDS計畫」之醫事人員,兼職看診照顧偏鄉與離島病患,恐無法達成主管機關原有之「醫療在地化」之美意,綜合以上三大理由可知現今「IDS計畫」仍有許多有待進步之空間,台灣本島的醫療資源,若未來無法即時提供給偏鄉離島居民,則無法達成我國健保全民醫療的「社會福利」之終極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