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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vd rw光碟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曲威光寫的 光電科技與新儲存產業 和陳軍.山本將史的 圖解光與雷射應用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全華圖書 和世茂所出版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阮啟殷所指導 洪麗君的 專利權誤用(Patent Misuse Doctrine)之探討---由荷蘭皇家飛利浦電子公司控巨擘科技公司使用專利權權利金案談起 (2010),提出dvd rw光碟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專利濫用、飛利浦、專利法、競爭法、專利聯盟、包裹授權、專利誤用。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興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劉姿汝所指導 廖宜庭的 技術標準、專利聯盟與聯合行為交錯之研究 (2010),提出因為有 技術標準、必要專利、聯合行為、專利聯盟、競爭、公平交易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dvd rw光碟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dvd rw光碟,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光電科技與新儲存產業

為了解決dvd rw光碟的問題,作者曲威光 這樣論述:

  「光電科技(Photoelectrictechnology)」是繼電子產業之後另一個熱門的科技產業,光電科技與電子產業最大的不同在於,光電科技除了要了解「電」以外,更要懂「光」,因此算是一個整合型的新興產業。1990~2000年臺灣由於發展電子產業,造就了一波臺灣的經濟奇蹟,2001~2005年政府則是全力投入發展光電科技相關的產業,「兩兆雙星」產業中,最重要的「液晶顯示器產業」就是一個例子。光電科技包括:光顯示產業、光儲存產業、光通訊產業、光輸出產業、光輸入產業等,其中光輸出產業包括:印表機、影印機、傳真機、多功能事務機等;光輸入產業包括:掃瞄器、數位相機、電腦相機等,這些部分是屬於

系統整合方面的產品,而且這些產品目前的利潤都很低,因此本書將不詳細介紹這些產品,而將重點放在光顯示產業、光儲存產業、光通訊產業三大光電產業主體。

專利權誤用(Patent Misuse Doctrine)之探討---由荷蘭皇家飛利浦電子公司控巨擘科技公司使用專利權權利金案談起

為了解決dvd rw光碟的問題,作者洪麗君 這樣論述:

專利法主要是為促進科技發展並保護專利權人而設,但如今變調的專利權卻成為投機客藉以謀取暴利的交易工具進而阻礙科技進步。典型案利飛利浦股份有限公司訴巨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我國並無專利權誤用(Patent Misuse)規定,本論文從探討美國對於專利權誤用(Patent Misuse)之起源、判斷標準及發展,比較美國與我國當專利權人專利權誤用(Patent Misuse)時,被授權人可以使用的法律救濟管道的利弊,以飛利浦案件為幫助說明與解釋,因飛利浦案件中飛利浦公司與新力公司簽定協議隱匿具競爭性專利同意不對外授權之行為在專利誤用(Patent Misuse)的爭議探討,該行為造成在ITC 及 C

AFA 第一次裁定認為專利權誤用(Patent Misuse)及反托辣斯(Antitrust)規定。結論部分,因我國大部分科技公司屬性以OEM/ODM型態為大宗,其研發技術領域還需大量倚賴國際大廠或是外國科技公司授予專利授權,若專利權人有專利權誤用(Patent Misuse)行為之虞,我國專利法並無相關救濟規定,而民法、民事訴訟法與公平交易法等規定又緩不濟急,我國廠商(被授權人)在國際競爭激烈環境下,該如何尋求最佳解決之道,故本論文藉由飛利浦案進一步思考我國是否需要另外專利權誤用(Patent Misuse) 法律明文化?若需要,其理由與目的為何?現存法條為何不能有效救濟與主張?

圖解光與雷射應用

為了解決dvd rw光碟的問題,作者陳軍.山本將史 這樣論述:

本書特色   在我們的週遭,光可說是無所不在。光與雷射對現代人的生活不可或缺,無論電視、電腦、相機、燈等都是其應用領域。而且無論是四度空間的相對論,還是作為近代物理學基礎的量子力學,乃至研究物質本質的粒子物理學,光在其中都扮演重要的角色。本書便是針對光和備受矚目的雷射相關議題加以說明。   第一章從光速談起,再就粒子性、波動性及量子性對光的真正意涵,說明光的本質與性質。   第二章介紹利用普通光的透鏡、LED、平面顯示器(液晶顯示、電漿顯示、FED、有機EL),以及太陽能發電等。   第三章詳盡解說廣受期待的雷射及雷射共振的原理、特徵,以及氣體雷射、半導體雷射、固體雷射、染料雷射、X光雷射、自

由電子雷射等雷射種類。   第四章將說明目前光學與雷射的多種應用領域,包括光碟、雷射印表機、光纖、條碼機、曝光步進機等,並對第二諧波、近場光學等加以介紹。   除了文字解說,並藉由式子演算與相關圖解,清楚闡釋其涵義。藉由本書,你將對光與雷射不可思議的力量有更深入的認識! 作者簡介 陳軍   日本北海道大學大學院工學研究科應用物理學專攻博士課程修畢。現任日本東京工藝大學工學部教授。   日本北海道大學大學院工學研究科應用物理學專攻修畢,現任□□□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譯者簡介 羅丞曜   電氣工學博士。畢業於日本東京大學。曾任職於台灣積體電路公司擔任12吋晶圓90奈米及45奈米製程整合專案資深研

發工程師;2006年至2009年間以訪問研究員及特任研究員身分參與歐盟與日本的「開發印刷式生產技術並以其製作微機電系統控制的大面積軟性顯示幕」國際研究計畫。已發表18篇科技論文,並擁有6項半導體元件製程國際專利。近期研究興趣為半導體材料、光學微機電系統、印刷式生產技術及軟性電子元件。自2000年起持續從事英、日文科技書籍及論文的翻譯、潤校工作。 前言 第一章 光到底是什麼 1-1 春,曙為最 ◎何謂普通的「光」?∕◎探尋光的旅程∕◎光速大約有多快?∕ ◎光的速度不論在哪或對誰而言都一樣∕ 1-2 一粒一粒的光(光子)?(幾何光學) ◎鏡中的我(反射)∕◎為什麼泡澡時腿看起來比較短?(折射)

∕◎分光∕ ◎彩虹的結構∕ 1-3 光是波(光波)嗎?(波動光學) ◎何謂波(波動的表現)∕◎楊氏干涉實驗(干涉)∕◎模糊細小又看不見(繞射)∕ ◎光的真正本質是電磁波(馬克士威方程式)∕◎光是橫向振動(偏光)∕ ◎反射率及折射率∕◎再次提到關於色散∕◎電子使光變成藍色(散射)∕ 1-4 光原來是量子! ◎光的本尊是什麼?∕◎黑體輻射之謎∕ ◎光使電子受撞擊彈射而出(光電效應) ∕◎光是量子?!∕ 1-5 光如何產生? ◎光具有多餘的能量∕◎電燈泡的光∕◎螢光燈的光∕◎太陽光∕ ◎魔法之光(同步輻射)∕◎雷射光∕◎能量與光∕ 1-6 光以各種形式存在 ◎相對論中的光∕◎藉由電磁力產生的光∕ 第

二章 光是如此加以應用 2-1 相機鏡頭的演進 ◎透鏡是人類用來控制光的道具∕◎光的軌跡∕◎何謂惡化畫質的像差∕ ◎想擁有美麗圖像的作法∕ 2-2 連紅綠燈都使用的LED ◎何謂LED?∕◎LED的用途∕ 2-3 取代陰極射線管的平面顯示器 ◎首先是陰極射線管∕◎液晶顯示∕◎電漿顯示∕◎FED(電場放射顯示)∕ ◎有機EL∕ 2-4 對環境友善的太陽能發電 ◎太陽能發電是再生能源的利用∕◎太陽能發電的普及性應用∕ 第三章 雷射光的特徵 3-1 何謂雷射? ◎雷射光與自然光的差異∕◎雷射的誕生與發展∕◎雷射的分類∕ ◎雷射的構造∕◎雷射共振的原理 (1)發光(雷射介質的作用) ∕ ◎雷射共振的原

理 (2)激發(外部能量的作用) ∕ ◎雷射共振的原理 (3)正向回饋(共振器的作用) ∕ ◎雷射共振的原理 (4)雷射光是如何產生的?∕ 3-2 雷射光的特徵 ◎指向性∕◎單色性∕◎可干涉性∕◎集光性(高能量密度)∕◎控制性∕ 3-3 氣體雷射的構造與原理 ◎He-Ne雷射的概要∕◎He-Ne雷射的外型及構造∕ ◎He-Ne雷射的激發與共振的原理∕ 3-4 半導體雷射的構造及原理 ◎半導體雷射的構造及發光的原理∕◎半導體雷射的激發方法∕ ◎半導體雷射的特性∕ 3-5 固體雷射的構造與原理 ◎YAG雷射的構造∕◎YAG雷射的共振∕ 3-6 其他種類的雷射 ◎色素雷射∕◎X光雷射∕◎自由電子雷射

∕ 第四章 雷射使用的領域 4-1 進化中的光碟 ◎光碟的種類及特徵∕◎CD-ROM(播放專用)的構造∕ ◎CD-R(追加記錄型)的構造∕◎CD-RW(複寫型:相變化)的構造∕ ◎MO/MD(複寫型:光磁性)的構造∕◎BD與HD DVD的差異∕ 4-2 印刷清晰又安靜的雷射印表機 ◎印表機的進化∕◎掃描器的原理∕◎掃描器的進化∕ 4-3 製作無所不在的IC的半導體曝光步進機 ◎支持現代生活的IC∕◎步進機/掃描機是什麼?∕◎步進機的全體構造∕ ◎光源與照明部份∕◎投影部份∕◎也使用光來控制位置∕ 4-4 縮減等待結帳時間的條碼讀取機 ◎便利的條碼系統∕◎條碼讀取機的構造∕◎何謂全像?∕◎全像掃

描機∕ 4-5 形成高速網路的光纖 ◎藉由光纖而高速化的波∕◎光纖的原理∕◎藉由波長多工的高速化∕ 4-6 想使用更短波長的光(第二諧調波) ◎何謂非線性光學效應?∕◎第二諧調波的產生∕ ◎準相位整合(QPM:Quasi Phase Matching)∕ 4-7 不會飛的光(近場光學) ◎何謂不會飛的光?∕◎以近場光學測定∕◎利用近場光學的寫入與讀取∕ ◎利用近場光學的操作∕◎利用近場光學的加工∕ 前言   歡迎來到光與雷射的驚奇世界!   我們每天早晨起床就沐浴著陽光;在上班或上學的途中也會看到紅綠燈或電子顯示板(LED)。在學校是在日光燈照射下上課,在公司是面對著CRT或液晶螢幕工作。

傍晚回到家裡,就坐在電視機前看新聞或用DVD看電影對吧!偶而也會仰望星空,看著彩虹或夕陽而神遊!   光就是這樣地無所不在!讓我們以「原來如此!」的理解方式,開始光的旅行。本書將專注在光和近期備受注目的雷射相關議題上。   第一章將從光的速度開始,並就粒子性、波動性及量子性對光的真正意涵進行說明。   第二章將針對利用普通光的透鏡、LED、平面顯示器等加以說明。   第三章將對廣受期待的雷射及雷射共振的原理和雷射種類詳盡解說。   第四章將說明目前雷射的多種應用,如光碟、光纖、雷射印表機、條碼、曝光步進機等。最後對最新的光學應用及廣受矚目的近場光學加以介紹。   第一章後半部使用了許多公式,這

是基於以下兩點理由:   第一點是式子詳細展開後,對於非常困難的光學部分可以徹底地思考學習,所以一開始的時候可以略過沒關係。可是請一定要親自試著展開式子。公式也可以幫助我們理解它的涵義。若充分並仔細地展開式子,也可以幫助我們追蹤式子的推導。   第二點是若對藉由上述展開的公式所說明的光有所體會,從第二章開始的各種解說將非常容易理解。請務必試試看。   無論是在四度空間的相對論中,還是在作為近代物理學的基礎的量子力學中,乃至在研究物質本質的粒子物理學中,光都扮演重要的角色。請試著感覺這樣的光! 作者 光原來是量子啊!一直到前一節為止,我們用了粒子性質(幾何光學)及波動性質(干射及折射)來考量

光的特性。但是到底光是什麼東西呢?� 光的本尊是甚麼呢?因為有時可以用粒子性,有時可以用波動性來看待光,所以當一想到光,好像有點像鬼魂的感覺,就連在歷史上關於光是粒子還是波動也爭論了好長一段時間。從牛頓認為光是粒子(在真空的傳遞),惠更斯認為光是一種波(折射及反射的說明)。楊氏的光學干涉實驗.佛奈爾.弗朗霍佛及柯西何夫等人對於折射的研究,似乎又對於光的波動性比較有利。但是進入了20世紀後,因為有了針對黑體輻射的研究,我們終於明白了還是不得不用光的波動性質來做說明。‧黑體輻射之謎‧若針對鐵塊加溫的話,它會逐漸的變成紅色,然後變成黃色,再變成藍白色。在當時,因為鐵工業對於新興國的德國而言是生產上不

可欠缺的原料,所以德國進行了鐵礦熔爐的光與顏色的研究以了解熔爐中的溫度。稱為黑體的物質,具有從外面入射的光(電磁波)反射不出來(故稱為黑體)而假想其會將之完全吸收的性質。現在假設黑體內的光與障壁在熱平衡的狀態下有著相同的溫度。從黑體放射(輻射)出的光僅與溫度T相關(柯西何夫定律),並假設鐵礦熔爐是有如黑體的物質。在此觀測光(某種波長上的強度,稱為光譜)的話,就可以了解鐵礦熔爐的溫度了。‧光是量子?!‧雖然最終我們了解了二十世紀開始的光的量子理論後,但量子到底是什麼?在二十世紀大幅發展的量子立學(支配微小世界的力學)是將所有物質以波束封包(wave packet)的形式考量。波束封包是如圖般的將

不同的波數疊成一區塊的定義。在這種定義下同時具有波動性及粒子的共同作業。而且也不要認定光在某一時期為波長而另一時期為粒子,因為任何時候光都同時具有波動及粒子的特性。雖然人們常想要問「怎麼可能!到底是哪一種!?」但自然界就是具有這樣的特性。就讓我們謙虛的將光定義為波束封包,讓它同時具有粒子性及波動性並牢記於心。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幾乎不可能意識到微小世界量子的效應。如此一般,光在相對論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與宇宙的時空構造也有關聯,甚至與量子力學也有著直接的關係,實在是不可思議!

技術標準、專利聯盟與聯合行為交錯之研究

為了解決dvd rw光碟的問題,作者廖宜庭 這樣論述:

在智慧財產權領域中,「技術標準」是近年來最受關注之焦點之一。對事業而言,唯有引領標準,掌握制定標準之權利,才能形成真正競爭優勢;對於科技及經濟整體而言,技術標準對於經濟及科技之發展具有相當貢獻,標準一旦形成,產品與零組件間之相容問題即可被解決,事業亦可簡化製造、降低成本。 惟科技的進步使得單一事業擁有製造符合標準規格之產品或服務之全部專利技術之情形越來越少,更多的情況是幾個大型事業分別擁有製造符合標準規格之產品或服務之相關專利技術。此時,若要合法製造該符合標準之產品或服務,只能一一取得該等事業授權,但透過前述授權模式,效率非常低,亦會耗費相當多授權談判成本。於是,出現「專利聯盟

」之授權模式,只要透過一次授權即可取得符合標準之全部專利技術,然專利聯盟運作卻可能衍生許多競爭法上之爭議,尤其是聯合行為。 茲因聯合行為會限制市場競爭、妨礙價格調整功能及危害消費者權益等,故公平交易法對於聯合行為,原則上係採取嚴格之禁止規定。惟聯合行為態樣萬千,若有益於整體經濟或公共利益,且經公平交易委員會許可,則例外不予禁止。專利聯盟若是由多個具有水平競爭關係之事業聯合組成,彼此間又有共同協議或限制等行為,基本上可能構成聯合行為,是一違法的行為,會受到公平交易法管制。目前成立專利聯盟已成科技發展之趨勢,若其確實對經濟有正面效益等,理當應該容許其存在,但何以可以容許「違法」之行為存在?因

此本論文將從我國公平交易法、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技術授權協議案件之處理原則,再輔以美國西元1995年智慧財產授權之反托拉斯指導原則、西元2000年競爭者合作聯盟之反托拉斯指導原則、專利聯盟白皮書及反托拉斯執法與智慧財產權報告等規定,正面思考專利聯盟其聯合行為之合法性問題,除須向主管機關申請聯合行為之許可外,並試著歸納整理至少需具備哪些要件,才有可能被認定有益於整體經濟與公共利益,對市場競爭有正面效益,並有機會獲主管機關之許可,而可合法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