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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種建築用地容積率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詹氏書局編輯部寫的 營建法令輯要93年度合訂本 和詹氏書局編輯部的 都市計畫審議規範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相關法規彙編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內政部令:修正「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也說明:第9 條下列非都市土地建蔽率及容積率不得超過下列規定。但直轄市或縣(市) ... 二、乙種建築用地︰建蔽率百分之六十。容積率百分之二百四十。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詹氏 和詹氏所出版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地理學系 蘇淑娟所指導 蕭力偉的 發展主義與新自由主義化交織的區域交通基礎設施-以台灣高鐵建設與開發為例 (2017),提出乙種建築用地容積率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發展型國家、新自由主義、結構化理論、高鐵車站特定區。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嘉義大學 木質材料與設計學系研究所 朱政德所指導 龔哲永的 高雄市大坪數集合住宅之建築計畫的供給特性 :以第44期重劃區與農16區段徵收區為例 (2016),提出因為有 高雄市、第44期重劃區、農16區段徵收區、大坪數集合住宅、建築計畫、供給特性的重點而找出了 乙種建築用地容積率的解答。

最後網站非都市土地建蔽率及容積率?~~(太平洋房屋頭份建國加盟店何 ...則補充:但直轄市或縣(市) 政府得視實際需要酌予調降,並報請內政部備查:一、甲種建築用地:建蔽率百分之六十。容積率百分之二百四十。二、乙種建築用地:建蔽率百分之.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乙種建築用地容積率,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營建法令輯要93年度合訂本

為了解決乙種建築用地容積率的問題,作者詹氏書局編輯部 這樣論述:

  將93年度建築相關法律修正、新增與刪除部分,加以編輯和匯整,適合常需查詢相關法令者使用。

發展主義與新自由主義化交織的區域交通基礎設施-以台灣高鐵建設與開發為例

為了解決乙種建築用地容積率的問題,作者蕭力偉 這樣論述:

本研究從發展型國家與新自由主義切入,探討政府為因應政治經濟需求與國家財政蹇促情形下,區域交通基礎設施由公轉私,及結合周邊土地開發追求不動產利益的過程,成為左右臺灣空間發展的特殊經驗,從台灣高鐵的建設與開發過程,政策的形成與建設上涉及多方權力與利益,沿線土地使用與都市發展變遷,使高鐵車站特定區成為權力操作、發展治理,及資本流動的節點,更展現特殊面貌,各種結構性政策與能動性要素間的共構與互相滲透,使得區域發展變遷更趨複雜,也引發政策結構再生產,高鐵車站特定區成為區域發展的重要焦點,而本研究主要瞭解特定區從規劃、定位道開發的過程,以突顯國家引領都市發展的脈絡,並討論不同行動者的行動邏輯與互動關係如

何影響區域發展,藉由分析新自由主義在發展中的具體實踐,而歸結出鑲嵌於國家脈絡下的區域開發與治理模式及對地區之社會結構轉變的因應與調適。本研究目的有三,包含:(1)探究國家啟動基礎建設的思維與推動高鐵建設計畫的相關作為;(2)分析地方尺度下高鐵車站特定區的發展情形與問題;(3)以桃園、苗栗案例分析、瞭解在差異的權力、資源、機制施為中,高鐵特區發展面臨的問題與差異。方法上,本研究以結構化理論作為主要的論述方式,同時藉由相關的政策資料、文獻、新聞報導、田野調查與深入訪談等方法,做為鋪陳臺灣高鐵建設計畫的歷程與結合土地開發、及區域發展的論述,以提供本研究取徑。研究結果呈現,政府的治理策略並不完全呈現國

家退位及新自由主義蔚為主流,而是「以發展型國家為主,新自由主義為輔」與「以新自由主義為主,發展型國家為輔」的兩種策略,交織操縱著政經與空間的發展與變遷,區域成為結構化場景所在,特定區成為資本利益競逐的場域,相互模仿、複製發展模式,並隱含著多變、短期逐利、假性需求與投機的空間競逐與高風險環境;在空間發展引導與治理的意涵上呈現出:(1)以新自由主義推動臺灣民營化公共建設產生沉沒危機、(2)公共建設結合土地開發制度政治經濟操作下的沉重代價,以及(3)臺灣西部走廊空間發展的複製與競奪等現象。

都市計畫審議規範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相關法規彙編

為了解決乙種建築用地容積率的問題,作者詹氏書局編輯部 這樣論述:

一、都市計畫法 二、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 三、都市計畫法臺北市施行細則 四、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 五、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 六、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方案 七、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 八、都市計畫工商綜合專用區審議規範 九、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 一○、都市計畫媒體事業專用區審議規範 一一、實施都市計畫地區建築基地綜合設計鼓勵辦法 一二、實施區域計劃地區建築管理辦法 一三、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規範 一四、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一五、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調整作業要點 一六、台灣省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用地變更審查作業要點 一七、重大投資計畫之認

定標準及非都市土地用變更審議流程 一八、台灣省非都市土地容許使用執行要點 一九、山坡地開發建築管理辦法 二○、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二一、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施行細則 二二、台灣省加強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方案 二三、台灣省山坡地修建道路注意事項 二四、台灣省山坡地開發利用水土保持計畫審查及檢查作業要點 二五、水土保持法 二六、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 二七、水土保持計畫審核及監督要點 二八、都市更新條例 二九、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三○、都市更新團體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 三一、都市更新事業接管辦法 三二、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三三、台北市都市更新實施辦法 三四、台北市都市更新地區獎勵歷史性建築物維護

補助及認定要點 三五、台灣省都市更新地區獎勵容積率實施要點 三六、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三七、海岸、山坡及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與禁建、限建範圍劃定、公告及管制作業規定 三八、臺灣省山坡地範圍地段明細表

高雄市大坪數集合住宅之建築計畫的供給特性 :以第44期重劃區與農16區段徵收區為例

為了解決乙種建築用地容積率的問題,作者龔哲永 這樣論述:

高雄市近三十幾年之高級住宅或豪宅以集合住宅為主要的供給主流,且「大坪數」成為重要的供給指標。本研究透過高雄市建管處所列管之相關資料,針對竣工圖面之分析與測繪,以「時間軸」、「基地面積」與「室內面積」等研究視點,自供給實態、住棟構成與住戶平面計畫等三個階段,探討高雄市大坪數集合住宅的發展脈絡與供給特性。研究結果指出,高雄市大坪數集合住宅呈現【高容積率】、【低建蔽率】以及【高層化】的供給特性,而且2000年代後期~2010年代前期鼓山區之第44期重劃區與農16區段徵收區皆為主要供給區域。此外,在住棟計畫方面,兩區域之住棟配置以【單獨型】做為供給主流;住棟形態則是以【塔型】所占比率最高,【板型】居

次;住棟單元則是以【梯廳型】為主流。在住戶平面計畫部分,第44期重劃區之住戶平面空間構成均以【A1:公個分離型‧集中型】所占比率最高;農16區段徵收區則是以【D:無隔間型】為主流,得以降低二次設計之可能性。兩區域之出入口數目以【單出入口】為主流,然而第44期重劃區與農16區段徵收區分別於2000年代前期、2010年代前期開始有【雙出入口】的案例供給;兩區域之平均衛浴/個室比值達0.7,表示平均每間個室將近有一套衛浴供使用。此外,進一步發現,當室內面積達【57坪以上】時,可視為高雄市第44期重劃區與農16區段徵收區兩區之集合住宅的「大坪數」邊界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