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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非法侵入住宅罪是自訴案件嗎?非法侵入住宅罪該如何認定?也說明:基本案情:司機王某因賠償問題沒有與被害人親屬達成一致意見,被害人朱某多次非法闖入王某家中,嚴重干擾了王某一家的正常生活。王某諮詢律師:朱某應否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一品 和學稔出版社所出版 。

輔仁大學 法律學系 謝志鴻所指導 鄒明家的 私人取證適法性之研究---以竊聽竊錄為中心 (2015),提出侵入住宅 親屬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無故窺視竊聽竊錄罪、證據排除法則、證據禁止法則、私人取證、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1項、刑事訴訟法第158條之4。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盧映潔所指導 孫浩偉的 由強制性交罪重新檢視妨害性自主罪章之相關問題 (2013),提出因為有 強制性交罪、妨害性自主、加重強制性交罪、強制猥褻罪、乘機性交、與幼年人性交罪、詐術性交的重點而找出了 侵入住宅 親屬的解答。

最後網站26. 依刑法規定,下列何種犯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 (A)業務 ...則補充:所以竊盜算是題目沒寫清楚嗎(是否為親屬間竊盜)? ... 因為它選項應該要改成--> (D)親屬間竊盜罪。 ... (C)無故侵入住宅罪 --> 告訴乃論(刑306、刑308) O.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侵入住宅 親屬,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A1028-刑法分則-大學用書系列(經銷書)(一品)(三版)

為了解決侵入住宅 親屬的問題,作者林東茂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1.對刑法學有興趣者。   2.法律系學生。   3.對於刑法學需要全盤性理解的考生。   使用功效   內容深入淺出,讓初識刑法的學生也可以迅速學習。   架構綱舉目張,快速提攜出爭點要義。   改版差異   依最新修法修訂 本書特色   本書為刑法分則,將刑法各個罪章加以闡釋說明。全書文字簡潔清暢,讀者不必在重重濃霧中搜尋出路,為理解所苦。刑法之路,可以有如田園牧歌,悠緩並富含生命情調。本書的許多章尾設有「案例與解題」,解題以考場上可能作答的時間與篇幅呈現,供讀者參照。  

私人取證適法性之研究---以竊聽竊錄為中心

為了解決侵入住宅 親屬的問題,作者鄒明家 這樣論述:

我國自88年4月增訂刑法第315條之1窺視竊聽竊錄罪以來,本條規範實行已逾十五年,於歷史進程之發展下,本條規範之意涵逐步透過學說以及實務之見解,不斷為其增添不同之面貌,以及賦與嶄新之生命。這也是本條規範與刑法體系之其他犯罪類型有所差異之處。本條規範從性質、內涵以及與特別法規之比較下,皆有其獨特之處,每一種討論皆表彰出本條規範特殊性以及複雜性之特色。並且,本條規範於日常生活中甚常被使用和討論,因而,從實際層面言之,本條規範實有探究之必要性存在。相較於「國家違法取證之證據能力」此一議題,對於「私人違法取證之證據能力」此一問題之重要性以及發展性,於我國學說以及實務中仍未有定論。由其,從增訂刑法第3

15條之1窺視竊聽竊錄罪之後,私人違犯此一條文規範所取得之證據究竟有無證據能力之一事,實務見解從民國88年而至今,開展出無與倫比之新篇章。不但受到我國學說見解之薰陶,並且,亦取法自外國法制之學說以及實務之探討,如此,每種豐富而獨特之看法於實務中似皆有一席之地。本文於探尋實務見解時,有時一則實務見解於幾年間為其他實務見解所引用,成為近年所謂之「穩定見解」。然而,過幾年後,卻有其他實務見解有逐步趨上之勢。對此,本文並不欲拘泥於所謂近年是否產生出穩定之「實務見解」,而自實證方式,盡量找尋出每種見解於各審級之發展狀況。藉此,希冀得以一窺此一議題於我國實務之實際運用模式。我國刑事訴訟法制定已久,增加與刪

減之條文規範亦不在少數。十多年來,社會風氣之變遷、各國法制之轉變以及學說和實務累積之成果,我國刑事訴訟法已有大幅度之調整,這些種種之努力與實踐,誠值肯定。然而,「私人違法取證之證據能力」此一議題如同一孤兒,其究竟如何解決,立法者似乎並未特別重視,是否得從刑事訴訟法中推導而出,亦有爭執之空間。就此,本文特別探討,此一議題在我國刑事訴訟法中是否仍有處理之空間。

實務最前線 刑法X刑訴(2版)

為了解決侵入住宅 親屬的問題,作者林熙 這樣論述:

  本書詳盡蒐錄近期最高法院具有參考價值之刑事裁判,並將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憲法法庭判決與刑事大法庭裁定均一併納入,讓讀者能在考前的黃金期間速覽近期實務見解之趨勢要點,而有助於讀者精確掌握考試脈動。   【廣泛蒐錄實務見解】   本書主要蒐錄近三年對於考試上有正相關之實務見解,並輔以五年內具有重要性的刑事裁判,將刑事實體法及程序法之相關實務現況,完整呈現予讀者而不會掛一漏萬。   【橫向聯繫裁判要旨】   本書全面性篩選近期重要的刑事裁判,並統合相類似之爭點而以章節性、主題式之樣貌呈現,藉此凸顯刑事法中必讀的實務要點,使讀者得以有系統地獲悉相關實務趨勢脈動。   【縱向

建構思維邏輯】   本書蒐錄的最新實務見解,除有節錄裁判要旨外,並適度整理裁判之論理內涵,讓讀者能清楚瞭解實務見解背後的思維邏輯,以培養迅速的臨場反應而得應付詭譎多變的考試題型。   精選實務   沒收犯罪所得二層次思維案、發生交通事故逃逸案、性自主權內涵及同意效力範圍案、對肇事駕駛人強制採驗體內酒精濃度值案、 抗告權人範圍準用案……

由強制性交罪重新檢視妨害性自主罪章之相關問題

為了解決侵入住宅 親屬的問題,作者孫浩偉 這樣論述:

至民國24年刑法公布施行開始,以強制性交罪為首的相關性犯罪規範在經過了64個年頭後,於民國88年終於重新大幅度翻修,而從民國88年開始至今,也走過了約莫14個年頭,雖然在民國94年有過小幅度的調整與修正,但強制性交罪之規範仍舊存有相當多的爭議問題有待釐清;並且,其應如何妥適地與其他妨害性自主罪章之罪名適用與區分,也不無疑義。準此,本文擬以強制性交罪為核心,先就其本身所存有之相關規範問題進行探討,進而就強制性交罪與妨害性自主罪其他罪名在適用上所可能面臨的爭議問題予以研究。 第一章為「緒論」,闡述本文之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方法與研究範圍。 第二章為「妨害性自主罪章之立法沿

革」,盼能藉此了解強制性交罪與其他相關罪名之立法背景,並以此作為解決爭議問題時之思考起點。 第三章為「強制性交罪之立法演進與相關問題分析」,透過強制性交罪規範內容變遷的探討,藉以釐清強制性交罪相關爭議問題之問題源頭,並藉此尋得一個較為妥適之解釋方向,之後再進而就加重強制性交罪各款加重事由之妥適性予以探討。 第四章為「強制性交罪與妨害性自主罪章其他罪名之適用問題」,本文擬就強制猥褻罪、乘機性交罪、與幼年人性交罪、利用權勢與機會性交罪、詐術性交罪等罪之規範基礎予以探討,藉此檢視上述罪名與強制性交罪之區分標準與適用問題,盼能從中尋求妥適的解決之道。 第五章則為「結論與修法建議」,就

前述章節所得出之研究成果作總結,並對現行規範提出實質之修法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