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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負責人刑事責任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劉振鯤寫的 法學概論(29版) 和禕芙,玲玲七的 這是一本商事法選擇題(3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公司負責人風險行為之背信評價 - 博客來也說明:本論文主要探討刑事法上的背信罪,這個罪也是金融企業或公司負責人最常違犯的犯罪 ... 終極損害,造成公司負責人承擔莫名刑責之風險,從而不敢冒險進行有風險性的公司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讀享數位所出版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莊永丞所指導 馬康玲的 銀行內控與吹哨者制度 (2021),提出公司負責人刑事責任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吹哨者保護、內部通報機制、吹哨獎勵制度、企業舞弊、銀行內部控制制度。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科技管理與智慧財產研究所 宋皇志所指導 周汝的 中國大陸智慧財產懲罰性賠償立法與司法適用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智慧財產侵權、懲罰性賠償、法定賠償、故意、情節嚴重的重點而找出了 公司負責人刑事責任的解答。

最後網站當人頭董事長很過癮?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 ... - Yahoo奇摩新聞則補充:且公司既然具有法人性質,就有申報稅捐的義務,公司如有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的情形時,除了公司本身會面臨《稅捐稽徵法》第41條之刑事責任問題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公司負責人刑事責任,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法學概論(29版)

為了解決公司負責人刑事責任的問題,作者劉振鯤 這樣論述:

  .本書係參考教育部公布之「法學概論」課程標準及考選部公布之「法學緒論」命題大綱撰寫,共分一、法律學。二、現行法概要(介紹我國主要法律之內容,並特重民法之撰述)。三、我國現行司法制度等三大單元。全書文字淺明易讀,重要處並輔以圖表或表格說明,將法學重要基礎觀念漸次導引。     .第一編法律學,涵蓋從漢摩拉比法典、希臘、羅馬法以至我國現行法律的法學發展,並廣泛有體系的介紹法律意義、法律淵源、法律解釋、法律適用到法律的制定與公布⋯等重要觀念。第二編現行法概要,將我國現行重要法律內容作體系性的簡述,藉由簡易體系的建立,可作為未來全面學習的基礎。第三編我國現行司法制度,介紹司法制度中的犯罪偵查與

檢察體系、審判體系與重要訴訟制度。學習者藉由此書能掌握法學架構與精要,有利於法律入門之學習。全書單元多附有近年國考試題,能掌握相關考試方向,有助於金榜題名。

公司負責人刑事責任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秉叡法律小教室,獵雷艦責任三層次

此次獵雷艦案的法律責任,首先為刑事責任,目前檢察官偵查中;行政責任,行政院、金管會、財政部現正調查公務人員疏失;最後是民事責任,由各公股銀行向法院聲告,請求權基礎為民法第184條。

談到民事訴訟,首先得確定訴訟對象,慶富公司及相關負責人當然是相對人,公股銀行當時核准貸款的前任董事長、總經理及相關授信人員當然也是對象,只要有故意、過失,都需要負責,在質詢中,各銀行董事長已答覆若有相關情事皆會按照民法提出損害賠償請求。

最後,訴訟標的要確定,因為民事訴訟需要繳納一定比例的裁判費,訴之聲明中的賠償金額高則多繳,賠償金額少則無法完全求償,我要求各公股銀行必須盡快確定金額,向債務人提出損害賠償訴訟

銀行內控與吹哨者制度

為了解決公司負責人刑事責任的問題,作者馬康玲 這樣論述:

本文先以2017年永豐銀違法放貸遭金管會重大裁罰案為檢討案例,分析為何在銀行業內部控制制度已施行多年且十分完善之際,銀行之大股東仍可繞過內部規範及層層的內部控制制度,將銀行資金違法的放貸給利害關係人使用,且事件爆發之原因,亦非憑藉金融檢查或銀行內部控制制度的運作下主動發現,反而是因為內部人士的吹哨才使弊案曝光。儘管在事件爆發後,2018年金管會增訂「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34-2條,強制銀行業須建立檢舉制度,希望藉由銀行業檢舉制度之建立以補強現行內控制度之不足,但該條規定仍屬一般性及架構性條文,實際上吹哨者制度是否能夠有效運作,吹哨者勇於揭弊的心態至關重要,要真正鼓

勵揭弊,適當的配套措施,包括建立明確的吹哨規範及程序、有效的吹哨者保護機制,進而達到勇於吹哨、安心吹哨的防弊目標。我國政府擬訂定了第一部涵蓋公私部門的吹哨者保護法,並將犯銀行法、保險法、證券交易法、信託業法、金融控股公司法、信用合作社法、票券金融管理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之罪納入揭弊範圍,想藉由推動揭弊者保護法案,將吹哨者保護機制中有關受理揭弊機關、揭弊程序、禁止不利措施原則、救濟內容與程序、舉證責任分配、報復行為人責任、身分保密等重要性及原則性之事項訂定規範,提供安心吹哨之保護措施、型塑吹哨者正面形象之價值觀。為避免未來現行我國吹哨者制度最終在執行上流於形式,考量美國之吹哨者制度已實施多年

,也因特定事件之發生而歷經多次修正,故本文希望可透過對美國吹哨者之法制設計及實務運作經驗之探討,作為我國銀行業未來應如何建立有效檢舉制度之方向及建議。

這是一本商事法選擇題(3版)

為了解決公司負責人刑事責任的問題,作者禕芙,玲玲七 這樣論述:

  簡潔有力的表格、完備的實務見解、最新的修法整理、完美的舊題新解   是邁向二試的致勝關鍵   就讓這是一本商事法選擇題帶領你脫離考試苦海吧!

中國大陸智慧財產懲罰性賠償立法與司法適用研究

為了解決公司負責人刑事責任的問題,作者周汝 這樣論述:

隨著經濟全球化與信息化日新月異,數字與智能為全球經濟帶來新的活力,智慧財產價值日益凸顯,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也越來越受到重視。中國大陸自2013年起逐步在商標法等智慧財產權專門法中引入起源於英美法系的懲罰性賠償制度,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1185條正式確立了智慧財產領域懲罰性賠償的原則性規定,同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發佈司法解釋及指導案例,細化智慧財產民事案件中懲罰性賠償的司法認定及適用。本論文聚焦於中國大陸智慧財產領域懲罰性賠償的立法進展及司法適用。立法層面,梳理民法典、各智慧財產專門法中,智慧財產懲罰性賠償制度的歷史沿革及現存有效的具体規定。司法適用層面,介紹司法

解釋與指導案例對各級法院適用懲罰性賠償的指引,同時從多個角度對現有懲罰性賠償判決做統計研究。在前述立法與司法適用研究的基礎上,本文將分析與總結立法可能存在的不足、司法適用的現狀與問題,探討如何平衡懲罰性賠償與法定賠償、如何確定懲罰性賠償倍數與侵權情節嚴重程度之對應關係,並提出相關建議,以期助力懲罰性賠償制度實施、更好地實現懲罰性賠償立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