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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公司代表人或負責人就勞工退休金的清償責任也說明:本規定對於擔任公司代表人或負責人負清償責任,即雇主有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為勞工提繳退休金的義務,就勞工退休金積欠部分,是符合「雇主未依本條例規定繳納退休金或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大是文化 和大是文化所出版 。

國立中山大學 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 鄧學良所指導 許恒偉的 兩岸貪污防制行政法制之比較研究 (2018),提出公司負責人有退休金嗎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國家監察委員會、貪污、反貪、貪瀆、行政法五大架構、兩岸。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黃程貫所指導 林柏志的 我國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之研究 (2004),提出因為有 大量解僱、解僱保護、通告、協商、限制出境、預警通報的重點而找出了 公司負責人有退休金嗎的解答。

最後網站一人公司勞健保攻略(無員工) - 銓興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則補充:這樣的公司除了負責人,也就是老闆自己外,沒有僱用任何員工. 若負責人其實還有在其他公司上班. 勞健保、退休金已經保在上班的地方.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公司負責人有退休金嗎,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獲利的引擎(作者親筆簽名版): 價值投資獨家公式加上168微笑曲線,播種便宜股、收割昂貴股,穩賺股利、大賺價差。

為了解決公司負責人有退休金嗎的問題,作者溫國信 這樣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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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穩賺。      ◎168微笑曲線獲利法,讓你一路發發發        一:是指股價長時間沒有波動,線圖呈現「一」的形狀。   六:但殖利率高,持有期間可以穩定擁有6%的投資報酬率。   八:股票價值出現可觀的上漲後,累積的能量往往帶來80%以上的報酬。   股票的線型會從「一」的形狀,往上提升,彎曲的形狀就像微笑。     168微笑曲線獲利法,是可領股息又賺價差的獲利法,   這種股票哪裡找?   溫國信獨家公開他精選的21檔168微笑曲線潛力股。      ◎獲利的引擎在哪裡?首推大艦隊概念股        獲利的引擎就是能推動公司營收與盈餘成長的動力,   其中又以母以子貴(子公司賺

錢,母公司受惠)等大艦隊概念股最受注目,   像是台塑集團(1301)成員有台塑化(6505)、南亞(1303)、台化(1326)等股票,   佳世達(2352)集團併購聚碩(6112)、矽瑪(3511);   統一集團(1216)結盟葡萄王(1707)……都是有獲利引擎的潛力股。     ◎做好資產配置,不只賺,還很賺!     建立多個168投資組合,在線型是「一」的時候,買進(播種)便宜股,   等到168的「八」時,賣出(收割)昂貴股,   就可以打造循環收穫的投資農場,年年穩穩賺。     這幾年,溫國信最常被問的問題就是:   股市已漲成這樣了,現在還可以進場嗎?     「我的答

案跟7年前一樣,因為大盤指數高≠個股股價高,   掌握168微笑曲線,天天都是獲利好時節,重點是你得先去開戶。」      就像巴菲特所說,等知更鳥叫了,春天已經快過去了!   利用溫國信精選21支裝了獲利引擎的潛力股名單,   低價時播種,先賺股利再賺價差,循環收割賺不停!   名人推薦     台灣汽電共生公司前董事長/張明杰   臺北大學兼任副教授/陳泉錫   科技財經主持人、作家/朱楚文

兩岸貪污防制行政法制之比較研究

為了解決公司負責人有退休金嗎的問題,作者許恒偉 這樣論述:

我國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同屬華人社會之文化,兩岸具有共同之歷史背景,對於貪污之問題,亦面臨相似之困境。惟,兩岸分治之後,殊異的政治體制,造就不同的反貪行政法制與理念。雖反貪行政制度上仍有相似之處,但經2018年大陸地區修憲後,成立國家監察委員會,此1新入憲之監察機關,有截然不同之創新作法,頗值我國學習參考。 然則,反貪行政仍須由「人」及「制度」2個層面,應如何利用制度防範不法之人,與應如何利用人監督不備之制度,乃兩岸反貪最重要之課題。本文期使以「行政法五大架構」之研究方法,為兩岸貪污層出不窮之困境,找出1解決與完善之康莊大道。

獲利的引擎: 價值投資獨家公式加上168微笑曲線,播種便宜股、收割昂貴股,穩賺股利、大賺價差。

為了解決公司負責人有退休金嗎的問題,作者溫國信 這樣論述:

  「按照溫國信的方法選股,我在股市再也沒有賠過錢了!」 ──本書小編     「談存股的人很多,我只相信溫國信,用他的方法,股利穩穩賺,價差賺更多!」──某出版公司總經理     2011年,臺灣存股教父溫國信出版了他的第一本書   《找到雪球股,讓你一萬變千萬》,掀起投資市場一陣雪球股話題。     2014年《存好股,我穩穩賺》系列,累積銷量超過20萬本,   掀起臺灣至今不退的「存股風潮」。      2021年,溫國信自創「168微笑曲線(K線)」,搭配「獲利引擎」,   股價穩定時就領股息,等到該公司營收和盈餘同時成長就大賺價差,   播種便宜股、收割昂貴股,不同組合輪流漲,年

年穩穩賺。      ◎168微笑曲線獲利法,讓你一路發發發     一:是指股價長時間沒有波動,線圖呈現「一」的形狀。   六:但殖利率高,持有期間可以穩定擁有6%的投資報酬率。   八:股票價值出現可觀的上漲後,累積的能量往往帶來80%以上的報酬。   股票的線型會從「一」的形狀,往上提升,彎曲的形狀就像微笑。     168微笑曲線獲利法,是可領股息又賺價差的獲利法,   這種股票哪裡找?   溫國信獨家公開他精選的21檔168微笑曲線潛力股。      ◎獲利的引擎在哪裡?首推大艦隊概念股     獲利的引擎就是能推動公司營收與盈餘成長的動力,   其中又以母以子貴(子公司賺錢,母公司

受惠)等大艦隊概念股最受注目,   像是台塑集團(1301)成員有台塑化(6505)、南亞(1303)、台化(1326)等股票,   佳世達(2352)集團併購聚碩(6112)、矽瑪(3511);   統一集團(1216)結盟葡萄王(1707)……都是有獲利引擎的潛力股。     ◎做好資產配置,不只賺,還很賺!   建立多個168投資組合,在線型是「一」的時候,買進(播種)便宜股,   等到168的「八」時,賣出(收割)昂貴股,   就可以打造循環收穫的投資農場,年年穩穩賺。     這幾年,溫國信最常被問的問題就是:   股市已漲成這樣了,現在還可以進場嗎?     「我的答案跟7年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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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之研究

為了解決公司負責人有退休金嗎的問題,作者林柏志 這樣論述:

於勞動生活中,最讓勞工主觀感到錯愕、無奈及無法諒解者,非雇主行使解僱權莫屬。蓋對於一無所有的勞工言,倘真遭解僱、致使勞動關係無法繼續存續,則將會直接影響包括工資債權在內等各項契約權利及社會參與空間,進而失去生存憑附基礎、損及尊嚴。由於雇主係企業經營者,其或因單純人力調配、或因整體企業經營考量、或作為懲戒勞工手段、或不可抗力等等因素,對於企業人事當然享有任免權利,惟倘完全放任雇主逕行判斷、未受限制而自由為之,則雇主恐將陷於個人好惡喜樂,恣意解僱勞工,如此一來,勞工未免陷於極為不確定之生存危險及不利益。為求實質公平正義,近世國家基於勞工保護原則,多有透過制定法規及實務意見之形成,構成解僱保護制度

,盼得藉由此一制度而就勞動關係訂出最起碼之規則秩序。  我國雖早於一九八四年即訂定規範勞動條件最低基準之勞動基準法,並於該法第十一條以下,特別就勞動契約終止問題而對法定解僱事由及相關預告期間、資遣費等訂出原則性規範。惟勞基法僅以個別、單一之勞動契約終止問題作為規範之對象,在此規範範疇下,雇主對其發動解僱事由之合法性享有第一次之判斷權限,且只有遭解僱之勞工才能事後地透過司法就系爭解僱行為作靜態審查,於此等情形下,縱使遭終止之勞動契約為『多數』,處理時仍是將大量多數複合存在的終止行為還原、分解為個別勞動契約兩造間之「個人與個人權利義務關係看待」 。如此個別而事後性之實體規範,對於莫名遭受解僱之勞工

而言,難免感到緩不濟急、於事無補 。  近年來,因交通與資訊的日新月異,「全球化」的趨勢更大幅改變商業的運作,短期投資的投機性操作,國際化分工、互惠互利的跨國經營模式等,致使勞動體制出現了彈性化及去規制化的新發展 。為因應如此之潮流,企業組織及人事勢必逢臨一波不小的變革與再造,於此過程中,企業間之合併、收購及分割,人力的緊實與精編,更是控管成本資源、尋求企業第二春的手段;此外,更有適應不良之產業,瀕臨不得不關廠歇業、緊縮業務等無奈結局。於此等現實情形下,企業除有和平結束營業、進行整編外,卻也有不肖業主依如往昔般地惡意進行關廠歇業、無預警裁撤部門。不管如何,這樣發展的結果,更將原屬「個案」之大量

解僱事件,轉化為更為常態、影響更為廣泛而嚴重的結構性失業潮結果。近年臺灣地區受到全球景氣衰退而經濟低迷,產業外移中國大陸嚴重,國內產業同時面臨轉型等問題,經濟成長率一度降至歷史新低、失業率則攀升顛峰 ,每每造成重大勞資解僱糾紛層出不窮,嚴重衝擊經社秩序、侵害廣大勞工權益而無法有效保障解決遏止,此即凸顯出原有解僱保護法制建構、特別針對大量解僱態樣部分之不足 。是故,事業單位於短時間內大量性的解僱勞工實已成為當前社會必須面臨的新一公共問題。 針對事業單位惡性關廠歇業衍生之重大勞資爭議問題,行政院勞委會曾於十餘年來多次頒定行政命令方式試圖加以處理因應;一九九九年,政府為謀保障勞工權益及維護社會

安定,而得迅速並妥善處理因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致勞工權益受損害或有受損害之虞之情形,更首次以大量解僱為名,訂定「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措施」以玆規範。除此以外,針對立法相關實質工作,勞委會亦曾前於一九九五年委託政大勞研所進行「關廠法」立法可行性之研究,惟最終仍無疾而終。然於二000年六月,民進黨政府即組成小組,就大量解僱保護政策之立法化加以研擬;翌年仲夏,「經濟發展合作會議」之召開,作成「建請行政院勞委會加速完成研擬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草案工作,並對於事業單位關廠歇業過程加以規範,以防止雇主不當關廠歇業,維護勞工權益之重要政策方針」之結論 。至此之後,行政與立法機關乃因此一共識結論而加速推動

大量解僱保護政策立法化之工作。終於,「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本文以下簡稱「大解法」)共計二十一條條文,業於二00三年一月十三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同年五月七日正式施行,而成為我國當前規範雇主於短時間內大量終止勞動契約之重要行為規範。 現行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係以「大量解僱定義」、「製作解僱計畫書並通告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或人員」、「協商機制」、「預警通報制度」及「限制出境之處分」為最主要規範核心,而其中相關之程序性規範,更是該法一大特徵。實則,該法施行迄今恰好兩年餘,或因該法仍處「新生」、「試用」、「磨合」階段,故無論係屬基礎概念之立法目的、法律定位、大量解僱定義等,或者包括雇主通告協商義

務或限制出境等諸核心規範內涵,因尚堪陌生,故漸浮現相關法文定義及適用上之問題,亟待釐清解決。於行政實務上,對於少數幾起因事業單位未依法履行相關勞動債務、或逕行大量解僱勞工,而造成引起社會重視之重大勞資爭議,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初已試嘗試操馭該法,實值進步觀察;司法機關或因該法施行期間仍屬不長、訟源尚缺,雖相關判決有限,惟其中仍有須供酌注意之處;而學術界方面,學者專家亦多透過發表論文、參與研討等方式,針對該法基礎觀念及是揭相關爭點加以頗析探討。此揭,均使吾人有就法律本身及實務層面,進步介紹、剖析爭點、並予以整理分析之必要及空間,以俾更得清晰適用該法,並得作為日後檢討之參考。 本文之研究範圍係

以我國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暨相關子法內容為核心,而其中是以該法之「基礎概念」、「大量解僱定義」、「通報、協商程序」、「預警通報制度」及「限制出境之處分」等五大部分為討論主軸;另為求論述之完整性,本文亦概略先將解僱保護制度、我國解僱保護法制輪廓及大量解僱保護之內涵、政策與立法討論等加以說明。 本文之研究架構如下: 第一章為「緒論」。主要介紹本文之研究背景、動機以及研究目的及方法,並進而設定全文之寫作範圍與架構。 第二章為「解僱保護制度概述」。本章除從解僱著眼,探討解僱意義與類別等觀念外,亦由較為宏觀之歷史觀點切入,介紹勞動法上之解僱保護制度及我國解僱保護法制輪廓,俾使論述體系更得

清楚完整。 第三章為「大量解僱保護之內涵、政策及立法」。本章係就解僱類別之一的「大量性解僱」,為原則性、基礎性的說明,並就我國大量解僱保護政策形成之因素背景、歷年行政機關所頒訂之相關行政命令內容,及大量解僱保護之幾個立法草案及過程予以介紹。 第四章為「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概說及大量解僱之定義」。此章首就「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之幾個基本概念,如法律名稱、立法目的、性質、適用問題等之相關基礎概念加以探討,並持平等原則觀察並初略檢驗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之立法。其次則對現行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二條所規定之「大量解僱定義」予以闡述,而分別就解僱事由、事業單位概念,以及構成「大量」之「多數勞工」與

「短解僱期間」兩大要素等加以整理,並對相關適用疑義提出法釋義學及立法論上之建議看法。 第五章為「 大量解僱之通告及協商」。本章係以現行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四條及第五條以下最具特色及核心之「通告」、「協商」等程序性規範為研究範圍。惟於深入探討之前,鑑於「程序機制」係立法者作為落實該法立法目的最重要「手段」之規範取向,故而先嘗試就程序機制於勞動法上、特別是大量解僱保護制度上之代表意義,予以扼要說明。其次,則依序對於大量解僱通告及協商程序規定要件,分別逐一討論,並對相關學術及實務發生之爭議,適度地提出本文之淺見。 第六章為「限制出境及預警通報制度」。此章首對於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十二條,

對於人民基本自由權利侵害甚鉅之禁止事業單位董事長及實際負責人出國規定加以通盤介紹,係由限制出境概念及整理現行我國涉及限制出境處分之相關法規為出發,進而深入地就制度本身之相關法律性質、限制出境處分發動之法律要件、限制出境處分之廢止等部份予以詳細而論。由於此制度也是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施行後少數已由行政機關實際操作者 ,故本文也將於論述過程中一併將實務爭議適時列入說明分析。此外,本章第二節也將就同法第十一條預警通報制度,就法律本身及實務方面,分別予以討論,檢視目前制度值得檢討之處。 第七章為「結論」,則將統整、歸納前述各章所得之結論並加以比較,最後也嘗試提出本文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