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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南臺科技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羅承宗所指導 陳正南的 預售屋履約擔保制度之探討 (2021),提出台南 高等法院 判決 查詢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預售屋、履約擔保機制、同業連帶擔保、續建機制。

而第二篇論文崑山科技大學 房地產開發與管理研究所 黃靖媛所指導 謝佳勳的 公寓大廈日租套房管理機制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日租套房、共享經濟、公寓大廈、規約的重點而找出了 台南 高等法院 判決 查詢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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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台南 高等法院 判決 查詢,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保險法判決案例研析(一)(二版)

為了解決台南 高等法院 判決 查詢的問題,作者葉啟洲 這樣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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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履約擔保制度之探討

為了解決台南 高等法院 判決 查詢的問題,作者陳正南 這樣論述:

預售屋的商業模式可溯源於民國六十年十月,由台北房屋所成立,銷售位於敦南SOGO附近之宜家大廈,此為台灣當時預售屋銷售之首例,締造七天完銷的傳奇,而在宜家大廈這個案子更早之前,華美建設創辦人張克東就曾採用「預付訂金」的方式銷售房屋,後來芝麻酒店一案利用大眾集資方式,過於取巧的高槓桿模式終究以失敗收場,至今芝麻酒店因產權複雜,雖然不乏開發商試圖整合規劃,然而在2020年中旬,所有權人提出撤銷同意,都更計畫卡關,雖然當時的臺北市政府更新處要求實施者妥予溝通協調,但是談了1年還是走向分手,都更案正式破局,直至目前為止仍是一棟荒廢的大樓。據此可見,預售屋的買賣模式所存在之問題與風險,最終可能導致之後果

,並非短期之內可以妥善處理。我國預售屋履約保證機制屢經多次修正,目前將「履約保證機制」名稱修正為「履約擔保機制」,以符合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2項第3款之規定,然實務上是否能對開發商或建商更進一步約束其預售屋之銷售方式,並且有效保障預售屋買受人之權益,似乎仍待時間檢視。本文研究目的在探討預售屋履約擔保機制所涉及之問題,首先對其預售屋履約擔保機制發展沿革,透過先進之文章進行歸納整理,其次為預售屋買賣契約之法律關係以及保證契約、擔保契約之區分加以說明,再以該機制現行各項規範、相關問題及續建機制之實務進行研究,最後為結論與建議,希冀本文對實務問題之探索,在未來消費者於購買預售屋時能有所助益,以確實保

障消費者之購屋權益,進而符合社會經濟效益與法制之完整性。

保險法判決案例研析(一)

為了解決台南 高等法院 判決 查詢的問題,作者葉啟洲 這樣論述:

  ‧本書以各級法院最新保險法判決為研究對象,協助讀者掌握保險爭議的裁判動態。   ‧以具體保險法判決為主題,輔以理論說明與分析。   ‧所收錄者大部分是短篇裁判簡評,協助讀者快速掌握案件事實、爭點與研析要點。   ‧按保險法章節及險種將文章分門別類,讀者可按議題快速查詢所需要的相關案件評析。

公寓大廈日租套房管理機制之研究

為了解決台南 高等法院 判決 查詢的問題,作者謝佳勳 這樣論述:

近年來,旅遊業興旺發達,即使現在面臨新冠疫情肆虐之下的景氣不好的現況,但相信在後疫情的時代,旅館、民宿數量仍不斷增加,以便宜為號召的「日租套房」迅速崛起,但因其多未通過建築、消防、衛生、公共安全等檢查,旅客入住即具有相當的風險,一旦發生事故也無法獲得保障。 依照現行法規來看,日租套房屬違法旅館,這種違法經營的短期出租套房多隱身集合住宅之中,台灣集合住宅多以公寓大廈居多,因此公寓大廈之管理又顯得尤為重要。要制止違法出租之行為除依靠檢舉或觀光局人員的稽查開罰外,公寓大廈的管理自治規約也能適度的起到規範作用,但在規約規範之下住戶權利行使亦受到限制。本論文擬先從探討日租套房在我國現今之

困境,由於日本與我國之住宅規模較為相像,因此借鑑日本2018年最新立的民泊新法,對於住宅區公寓大廈的出租規範,再逐步聚焦到台灣在公寓大廈中從事此種行為時應怎麼去管制的問題探討。 經研究日租套房與旅館民宿是有區別的,日租套房更著重於閒置空間的利用,並非專門的業者;而對此行為在各大樓之允許或禁止都有,允許的則多以增收管理費來管理,皆須納入規約之中才有效,但缺乏一個整體性的規範,所以長遠之計還是建議能擬定專法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