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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判決查詢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三民書局編輯委員會寫的 基本六法(2022年7月) 和陳奕廷(易律師)的 考點式刑法實務選擇一本通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司法院判決書查詢_法令規章 - 亞律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也說明:亞律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成立於1999年,至今已逾二十年,總所位於臺中市,在智慧財產權領域擁有最優秀的專業團隊,所內成員有律師、專利師、商標代理人及多位實務經驗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 和高點所出版 。

銘傳大學 公共事務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席代麟、張志偉所指導 周衍廷的 越南人蛇集團在連江地區犯罪活動之防制及研究 (2021),提出司法院判決查詢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海巡署、人蛇集團、偷渡、越南、國境政策、非法移民、跨境犯罪。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高雄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 林昭志所指導 黃克傑的 健康保險最大誠信原則之研究—以要保人告知義務為討論重心 (2015),提出因為有 最大誠信原則,告知義務,棄權與禁反言,保證的重點而找出了 司法院判決查詢的解答。

最後網站不當接觸富商翁茂鍾前法官蘇義洲也「免議、不懲戒」 | 司法焦點則補充:富商翁茂鍾跟多名司法官之間有不當往來,經媒體披露後,司法院、法務部皆 ... 違失行為,但已逾追懲時效,判決免議;蘇義洲審理吳仙富案等部分,懲戒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司法院判決查詢,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基本六法(2022年7月)

為了解決司法院判決查詢的問題,作者三民書局編輯委員會 這樣論述:

  本書蒐錄常用之基礎法規共計七十餘種,在分類上依法規之主要關聯區分為八大類,除傳統熟悉之憲法、民法、商事法、民事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規外,特別蒐錄對於法學研習日益重要之智慧財產權法規,以因應多元社會下繁瑣肇生之新類型紛爭,並於書末臚列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及憲法法庭裁判彙編,便利讀者對應參照。     全書在法條篩選上僅取實用性較高之基礎法規,在分類上囊括基礎法學及新興法學之領域,除供有志研習法律者於比較分析之查詢對照外,冀望對於掌管基礎法令之實務工作者亦有助益。      本書開本上設計為易攜帶的五十開,讓讀者能輕鬆一手掌握重要法規,是本不可或缺的小六法!     本版收錄2

022年6月最新修正法規與憲法法庭判決   ◎最新修正法規:法院組織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中華民國刑法、跟蹤騷擾防制法、刑事訴訟法、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行政訴訟法、行政罰法、土地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法官法等     ◎新增憲法法庭判決:111年憲判字第1~10號

司法院判決查詢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1. 2010年《法官法》公聽會,我曾提出兩個重要的主張:發動評鑑主體應擴及一般人、不應由特定團體壟斷;職務法庭應有外部參與,不應由職業法官壟斷。當初主張猶如狗吠火車般,今日司法院願意改變立場,值得肯定。

2. 新版的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昨日改版上線,查詢介面的改善及系統優化應給予肯定。但實際使用卻發現,過去可供查詢的重大冤案判決,在改版後遭遮蔽姓名甚至查詢不到,歷審裁判查詢的功能也無法再使用,我請司法院秘書長應針對系統改版全面審視,別讓實際使用效益因改版反而有所降低。

3. 針對北院有法官誣指北檢於逮捕程序事後才擅附逮捕通知書,北檢及檢察官改革團體皆發出聲明。然而,這樣嚴重妨害司法公正行使的錯誤指控,北院在事後沒有任何交代,我要求司法院一定要正視此事,給社會一個清楚的說明。

4. 針對前法務部長邱太三關說桃園地檢檢察長彭坤業的醜聞,邱太三鬼扯「以國安諮詢名義約詢彭坤業談及參審、陪審等議題, 僅順便提及張煥禎逃漏稅案件。」邱太三說的是真的嗎?有約詢其他檢察長嗎?

為了釐清這個問題,我發函給法務部及全國各地檢署,請他們說明:「是否曾遭國安諮委邱太三約詢相同議題?」在此詢問過程中,曾遭法務部拒絕阻礙,事後各地檢署回覆皆無,直接戳播邱太三的謊言。

5.此外,本案高檢署的調查報告遲未公布,導致有心人透過媒體放話、帶風向,我要求法務部應儘速公布調查報告,並駁斥錯誤的報導,以正視聽。另外,日前檢審會僅將彭坤業移送監察院,還繼續擔任高檢署主任檢察官的,引起基層檢察官怒火,質疑法務部已毫無是非。我要求法務部必須重新檢討、公開說明,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

附註:

2019-4-22 邱太三還要繼續胡扯嗎?
https://reurl.cc/epyXQ

2019-4-15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司法院擺爛、貪檢爽領6年乾薪;高檢署擺爛、邱太三關說草率結案
https://reurl.cc/DxlX6

2019-4-11 「消失的陳情書 特製的簽陳─高檢署再度打臉邱太三」記者會
https://reurl.cc/1OLk8

2019-4-11 消失的陳情書、特製的簽陳——高檢署再度打臉邱太三——
https://reurl.cc/mYbpM

2019-3-28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基層檢察官指控檢察長關說 法務部徹查決心在哪?
https://reurl.cc/lpyoA

2019-3-27 別讓司法成為「有關係就沒關係」的司法
https://reurl.cc/34znX

2019-3-25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檢察長涉嫌關說施壓、檢察官也質疑法官涉入
https://reurl.cc/vvMOl

2019-3-23 這樣的司法、還能不改革嗎?
https://reurl.cc/OrvLg

2019-3-22 基層檢察官的控訴:請法務部徹查到底、切勿包庇
https://reurl.cc/xvvvV

2019-3-22 基層檢察官沈痛的控訴
https://reurl.cc/rv5WZ

越南人蛇集團在連江地區犯罪活動之防制及研究

為了解決司法院判決查詢的問題,作者周衍廷 這樣論述:

臺灣產業因面臨少子化、高齡化致勞力密集產業勞動力匱乏問題日益嚴重,2019年開始中美貿易戰等國際因素致外資投資中國誘因降低並進行產業轉移,臺商亦受此趨勢影響將產業重心自中國地區轉往人力資本較低地區,有鑒於此國際趨勢我國政府提出「台商回台」、「根留臺灣」及「中小企業加速投資」三種方案政策鼓勵臺商返臺投資,臺商回流後更凸顯臺灣勞動力缺口問題,由於臺灣青年投入勞動力產業意願不高,臺灣各行各業雇主傾向聘用薪資較低之外籍勞工,外籍勞工中主要又分為產業移工及社福移工,根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統計資料庫,以2020年產業數據顯示外籍移工以越南籍占最多數,約為20.6萬人,越南籍移工雖能透過仲介公司於臺灣工作

,惟其於工作簽證到期後經常有意成為失聯或者逃逸移工,其動機源自於仲介公司生活管制及薪資限制,自行尋找勞動力工作能獲取更高薪資,逃逸或失聯移工如遭查獲僅受遣返回越南處分,返回越南後因越南薪資水平不如臺灣,仍會誘發其透過非法管道採偷渡方式再度進入臺灣尋找工作機會,過往連江地區雖有零星偷渡案件,卻從未查獲以偷渡越南籍為主之人蛇集團,更未有研究連江地區偷渡相關研究。本研究以2019 年海巡署連江地區查獲越南人蛇集團例資料為主軸進行分析探討,分析該集團之組成及跨國分工,詳述該集團為何以連江地區做為中轉站將越南籍人士偷渡入臺,如何利用連江地區地形、天氣、海象進行犯罪,研究發現該集團成員以越南籍蛇頭於越南地

區以facebook或Zalo等社群軟體號召越南人士偷渡,再由越南搭車進入中國地區由中國人蛇安排食宿並伺機搭快艇至連江海域,連江地區漁民和中國快艇進行海上接駁,臺灣籍人蛇再集團成員自岸際接應後給予他人身分證供其搭船或搭機使用,順利抵達臺灣地區,由於中國快艇機動性高且難以偵測,海巡岸際人員佈署、海上巡防艇、岸際雷達均未能有效應對,連江地區執法單位缺乏經驗及執法能量,種種因素致該集團多年來未曾查獲,此偷渡案後由連江地檢署於2019年6月17日整合馬祖防衛指揮部、馬祖調查站、連江縣警察局、海巡署及移民署專勤隊等單位,共同成立維護國土安全工作平台,意在有效防制連江地區成為走私私菸及魚貨、盜採海砂、越界

捕漁、偷渡等犯罪情事,唯有整合各單位並透過加強連江和臺灣地區司法單位聯繫及通報,方能遏止此類集團利用外離島進行跳島犯罪,也期望臺灣與中國、越南間能在以共同打擊犯罪為目標,協議跨國防堵此類偷渡案件,並期望司法機關能對偷渡犯罪能更加重視。

考點式刑法實務選擇一本通

為了解決司法院判決查詢的問題,作者陳奕廷(易律師) 這樣論述:

  有鑑於實務見解日新月異,連帶影響到刑法選擇題型的作答,且法院各式裁判的品質大幅提升,已非精簡節錄或單純超譯可以整理表示,為了不讓原書籍過於肥大,作者思考良久後決定將拙著《考點式刑法一本通》的「一試篇」部分抽取出來,獨立為專門蒐羅實務見解的輔考用書兼查詢工具書,並更名為《考點式刑法實務選擇一本通》。   作為一本輔考用書,不可免俗地置入110~100年的律師、司法官一試選擇考題,供考生們測試練習、鑑古知今;作為一本查詢工具書,新近重要實務見解除列出字號外,也較大篇幅地摘錄裁判論述,俾利工作者掌握趨勢與脈動、溫故知新。 本書特色   一、關鍵法條,重點記憶   1.本

書依據最新修法資料編寫,並挑選極富考相或曾在考古題中出現過的法條。   2.總則部分對法條會有簡短的概念分析,淺白闡釋條文結構並快速提出關鍵字,點出法條與學理的最基本聯繫;分則部分則對熱門罪名有簡單的要素拆解,以利法條結構的快速熟悉。   二、關鍵實務,掌握命題趨勢   本書針對實務見解的整理,包含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最高法院決議、最高法院判例、最高法院判決、高等法院座談會結論與高等法院判決,特色在於使用「考點式」的表達方法,亦即提出該條文所涉及的考點,並隨即放入該考點相對的實務見解。   三、關鍵考題,題題詳解,釐清觀念   除收錄律師、司法官最新考古題外,挑選極具代表性的實務見解,並依照

最新重要條文,剖析答題脈絡,有效掌握作答訣竅,掌握致勝關鍵。

健康保險最大誠信原則之研究—以要保人告知義務為討論重心

為了解決司法院判決查詢的問題,作者黃克傑 這樣論述:

摘要在現今工商業社會,人們吃五穀雜糧總有生病的時候。既然有病就有醫療需求,對於自己健康的不確定感亦油然而生,故相關的風險保障應運而生,逐漸以健康保險分擔風險的觀念受到重視。投保商業醫療健康保險(下稱健康保險)是為了彌補社會全民健保保障的不足。而最大誠信原則在保險活動中,是以人們應該盡最大的誠信和善意,享有權利、履行義務的原則。該原則是誠實信用原則在保險法律體系中的延伸也是首要原則。本論文主要採取比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研究方法,透過對最大誠信原則的解析,以其在保險雙方當事人為出發點就理論聯繫實務,系統闡述了最大誠信原則的含義、內容、國內外研究結果、法律規定等。 全文分為

十章,第一章為緒論。先就本論文之研究動機、目的、範圍與限制及預期結果等逐一說明。第二章健康保險契約中最大誠信原則,首就健康保險介紹,次由起源與最大誠信原則和誠信原則的區別適用不同加以探討。第三章最大誠信原則在健康保險契約中的法律地位介紹,針對保險基本原理加以比較分析。第四章健康保險之要保人告知義務,除介紹主體分類、內容與目的;保證、棄權與禁反言作論述外,並就不可抗辯與未告知之事由說明。第五章重要事實的認定標準分析,針對告知時間、範圍與重要事實認定標準以及免除、免責條款詳加介紹,最後以緩和告知義務作出結語。第六章違反告知義務的法律效果,介紹救濟方式,並探討因果關係說與對價衡平說利弊。第七章大陸與

英美法系健康保險要保人告知義務法制介紹,就各國要保人告知義務與保險人說明義務之判斷標準、履行時點作出比較。第八章我國健康保險中要保人告知義務法制比較異同、利弊作出結語。第九章告知義務在實務上運用,以我國人身保險實務案例作出法院見解評析。第十章結論與建議,本論文認為我國應比照大陸法系國家保險法制加入最大誠信原則規定,而我國現行告知義務制度所採因果關係說亦有修正必要,應改為比例賠付標準以符合善意與衡平原則要求。本論文亦建議我國應引進保險人說明義務,以加強對投保大眾之保障。文末並提出對我國保險法之修正建議為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