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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財產報廢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賀冠甄寫的 【連續第10年銷售冠軍】2022全新改版:鐵路事務管理大意 和王攜之的 事務管理含事務管理概要大意精修(申論題型V.S選擇題型)(增修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法規內容-境外國有財產管理作業規範 - 中華民國外交部也說明:三十、境外國有財產毀損,致失原有效能不能修復,或經評估修復而不經濟者,得依「各機關財物報廢分級核定金額表」規定程序予以報廢,在未奉核定處理前,應妥善保管,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宏典文化 和大東海所出版 。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 王嘉男所指導 周佳蓉的 運用TRIZ方法改善公司資產之報廢管理 (2021),提出國有財產報廢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TRIZ方法、循環經濟、資產報廢。

而第二篇論文嶺東科技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陳介山所指導 陳應交的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行為主體法律責任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連帶責任、一行為不二罰、廢棄物清理、狀態責任、行為責任、環保爭議處理的重點而找出了 國有財產報廢的解答。

最後網站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總務處作業程序 ... - http://www.nknu.edu.tw則補充:四、獲准財物辦理報廢後,使用單位請將報廢品繳回保管組。 五、依核准之報廢單及減損單辦理登錄除帳作業。 法令依據. 一、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20 點、第60 點及第65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國有財產報廢,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連續第10年銷售冠軍】2022全新改版:鐵路事務管理大意

為了解決國有財產報廢的問題,作者賀冠甄 這樣論述:

  ★鐵路系列連續第10年銷售冠軍全新改版!最新重點+法令修訂+最新題解→三大修訂要點助您與最新考情同步,是鐵特考生們備考路上最堅實的夥伴!】★     感謝PTT上榜考生誠摯推薦:不得不說,宏典真的是有志考鐵路的好朋友,不知道該買哪個版本的考友,不妨可以考慮一下宏典的~     按部就班紮實改版、題題解析、不妄想速成。這就是宏典《鐵路特考》系列連續第10年蟬連銷售冠軍,連續7年使用者考取98分口碑推薦,協助大量考生不補習自學上榜的關鍵!     ★本書連續7年榮獲上榜考生考取98分口碑推薦★     「這一次鐵路特考,我幸運的事務管理佐級上榜了,原本看你們

上面寫『上榜者[98分]誠摯推薦……』還不太相信.........沒想到我這次只看你們這本書,結果竟然考98分。我覺得這本書編的蠻好的。漂亮的編白,讓人看了不會有死氣沉沉的感覺,雖然後面題目有些答案有小錯誤,但還覺得還可以接受的範圍,謝謝賀冠甄老師,我也在PTT上有推薦這本書,謝謝。」      編排方式清晰易懂,我每天看2~3章,三個多月從頭到尾看了七遍,我不喜歡背書,但讀到第七遍後,看到題目就能立刻反應出答案。另外,在細讀第一遍時,我會將任何有「數字」、「頻率」的敘述另外抄寫在筆記本,考前可再翻閱一遍,加深記憶。這次的事務管理考的都是大方向,數字題也偏多,大部分的答案都傾向每年「一

次」,所以我只記半年、六年、隨時等關鍵字。     相信這科大家應該都蠻推這一本教材的,其實就是看熟再看熟……。     ★重要條文修訂!本次大改版係配合近期《宿舍管理手冊》、《工友管理要點》全文修訂進行全書內容對應翻修。★     「事務管理(大意)」一科,隨著行政院於民國94年6月29日將「事務管理規則」廢止,同時原「事務管理手冊」涵蓋之「檔案管理」、「員工福利管理」及「集會管理」等三部分,亦自94年7月1日停止適用,使得該科考試內容及範圍大致得以敲定。      為了協助考生能以最經濟的時間與成本,完全透徹地了解及掌握本科之精華,攻取高分,編者爰依據前述之考

試範圍,並經深入研析近年鐵路特考佐級人員「事務管理大意」考試試題及參酌其他相關考試資料,據以編撰此書。     「事務管理」一詞,其內容現僅涵蓋下列八項:   (一)文書處理。        (五)車輛管理。   (二)出納管理。        (六)宿舍管理。   (三)國有公用財產管理。    (七)安全管理。   (四)物品管理。        (八)工友管理。     雖然「事務管理手冊」中「檔案管理」、「集會管理」及「員工福利管理」等三部分已經刪除,但由上述行政院函中所述「回歸相關法令」,可知該相關法令(例如:印信條例、檔案法、國家機密保護法、會議規範

等),在本科目(事務管理)中,仍得為出題之範疇,並未逾越考試範圍,此為讀者在研讀本科時,所需特別注意的地方,故本書將其另編一章(即:第九章),使本書之內容完整,足以應付。     本書將不相關、不可能出題的法令規章予以汰除,以免考生浪費時間多讀了一些無用之資料,且將已停止適用「檔案管理」、「集會管理」及「員工福利管理」,但其回歸相關法令所涉及到,得為出題範疇之法令,如印信條例、檔案法、國家機密保護法、會議規範等,均予納入,以免掛一漏萬。     在此特別提醒考生注意,行政院已於107年7月30日發函公布「辦公處所管理 手冊」於107年8月15日停止適用,故自108年起的各類考試

將不會再有本手冊的題目。      由於編者才疏學淺,且編撰時間有限,缺失或錯誤或所難免,尚祈讀者先進不吝指正,以為修正參考,並此致謝。     順 祝   金 榜 題 名

運用TRIZ方法改善公司資產之報廢管理

為了解決國有財產報廢的問題,作者周佳蓉 這樣論述:

資源永續利用已是為全球議題,故我國政府近年來十分重視廢棄物處理問題,除了促進事業產出之廢棄物應做好資源再利用,讓原本屬於要廢棄的物品可以延續生命,創造再利用及新的商業價值,更希冀能往循環經濟模式邁入,以促進資源循環有效運用,以利環境及經濟平衡之永續發展,本論文鑑於研究機關每年產出大量的報廢資產,而資產報廢作業流程尚待強化,故以減少機關資產報廢時價值損失,希望報廢資產不僅達成再利用外還能增加收入,也希冀藉由報廢流程問題分析,進而精進或革新報廢資產回收、變賣效益,以建構良好的報廢作業程序,同時透過分析國內公務機關及經濟部所屬事業資產相關法規,進而釐清研究機關內如何處理每年產出的報廢資產,進而提出

改善的策略。本研究透過TRIZ方法,分析本研究機關處理報廢資產的現況,瞭解報廢資產的相關作業流程,積極突破現今處理上的效益瓶頸,以獲取較高變賣利潤與再利用成效,本研究成果可供主管機關擬訂報廢資產處理之管理參考,更可作為其他經濟部事業提昇廢棄資產循環再利用參考依據。

事務管理含事務管理概要大意精修(申論題型V.S選擇題型)(增修版)

為了解決國有財產報廢的問題,作者王攜之 這樣論述:

  本書由大東海補教名師王攜之集事務管理大成,特為鐵路特考考生精心編著!通書十一章節,自事務管理意義、原則、目地,至各項管理,延伸至相關法規,讓考生一次全盤掌握命題方針,奠定上榜基礎迅速。超強全新內容版本,排版清晰舒暢,圖表彙整一目了然,重點觀念駕簡馭繁,各類必考精華見解完善,強化學習核心效果再升級!且隨書內附選擇題、申論題範例,以及歷屆試題暨解析,可即時學習診斷,輕鬆洞悉學習盲點,厚植競爭硬實力!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行為主體法律責任之研究

為了解決國有財產報廢的問題,作者陳應交 這樣論述:

首先,從食品安全問題、生態問題、政治問題和環境問題,通過從各個層面深入分析《廢棄物清理法》的內容和實施過程及效果,本研究期望結合環境學、經濟學和法律學的範圍,增加強化我國環境保護之法律法規、法律常識和環境教育之有效性,使全世界所有公民和人類擁有一個清潔、安全、衛生的生活環境和活動空間,藉此得以繼續人類的生存和發展,尤其經濟成長與工業的發達造成廢棄物的產生是必然的製造過程之一環,企業主如何在公司治理要求下,遵守廢棄物清理法所規定義務,以免除法律上所負之責任,是目前每位企業主極為重要的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簡稱CSR)精神 ,現行《廢棄物清

理法》就廢棄物之清理,查立法有第11條:「一般廢棄物清理主體之規定,有關執行機關、管理機構與私人土地或建築物該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各自清理區域之責任」,第14條﹕「一般廢棄物應由執行機關負責清除、處理責任」,第15條﹕「物品或包裝與容器之製造、輸入之業者或原料、輸入或製造之業者與販賣業者間應負回收清除處理之連帶責任」,第16條﹕「應負回收、清除、處理之「責任業者」 應依政府公告之費率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用以做為中央主管機關統籌分配使用之資源回收基金的管理制度」,第30條﹕「事業廢棄物清理委託人與受委託人間負連帶清理責任及環境改善責任」與第71條﹕「廢棄物非法棄置得由管理機關、執行機關命其限

期清除處理,由其委託人、受委託人與管理人、使用人、所有人負第二次連帶清除與改善環境之責任,逾期不為清除處理管理機關與執行機關得不經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同意,強制進入公私場所進行有關採樣、檢測、清除或處理等相關措施,由政府代為清除其清除處理費用,執行機關有權行使求償權,並於屆期不清償時移送行政執行機關強制執行(廢棄物清理法第65條參照)」,重視行為責任之分辨、事業委託與受託者間之連帶責任與刑法及行政罰法之規範、闡述連帶責任範圍及所涉行為責任之管理理論、經濟法律學說、違法狀態及實務見解分析,並援引法院裁判進行個案分析,期盼透過本研究研擬妥適的立法面與執行面,改善人類生活環境以及精進廢棄物管理

制度,以達到減少廢棄物之產生與生態衛生安全平衡發展之成效,並強調生態環境、資源回收與零廢棄物之理念,以提升全民綠能觀念並適切研討出合乎民情、法理制度與良善管理之政策,強調企業社會責任之四大責任 一經濟責任、二法律責任、三倫理責任、四自由裁量責任之理論,融入國際碳權及碳稅機制應變處置方針,最終提出廢棄物清理法、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訓練管理辦法修正建議並研擬環保爭議處理法草案作為本研究之建議與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