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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經管抵稅國有不動產加速處理措施修正內容 ...也說明:1.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經管抵稅國有不動產加速處理措施. 修正內容對照表.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 產分期付款執行要點」規 ... 一、參照土地法第34 條之. 1 及國私共有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輔考 和大東海所出版 。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吳威志所指導 黃英學的 特定工廠管理及輔導之法制研究 (2021),提出土地法34-1執行要點修正對照表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特定工廠、違章建築、特定工廠登記辦法、工廠管理輔導法、農地政策、特定工廠輔導、農地上工廠。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高雄大學 高階法律暨管理碩士在職專班(EMLBA) 廖義銘所指導 陳聖允的 水利田地地上物徵收探討 –以高雄市旗山區湄洲里大溝頂住戶拆遷乙案為例 (2020),提出因為有 湄洲里大溝頂、土地徵收、徵收補償的重點而找出了 土地法34-1執行要點修正對照表的解答。

最後網站第1026651726號令則補充:土地法 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第九點修正規定. 九、依本法條第三項規定辦理提存之方式如下 ... 臺灣光復初期誤以死者名義申辦土地總登記處理要點第二點修正規定對照表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土地法34-1執行要點修正對照表,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2021地政士套書(地政士考試適用)(100%題題擬答,贈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上榜生好評推薦)

為了解決土地法34-1執行要點修正對照表的問題,作者三民補習班名師群 這樣論述:

  ★2021年地政士招考最新版!   ★2021年地政士套書,每科1書,共5本:   多元型式作文+土地法規+土地稅法規+土地登記實務+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   ★獨家贈品★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1本):完整收錄六大類(基本法規、登記及測量類法規、估價類法規、地用類法規、地稅類法規及不動產類法規)共54種法規!     【常見問答】   Q:這套書包含哪幾本書?   A:每科1書(共5書)+搶分小法典(1書):   總共「多元型式作文+土地法規+土地稅法規+土地登記實務+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6書。     Q:這套書和[2021地政

士[專業科目]套書]有什麼差別?   A:[2021地政士[專業科目]套書]不含共同科目《多元型式作文》一書。適合只需要準備專業科目的考生購買。     Q:書內有包含題庫嗎?   A:每本單書除了重點整理以外,還包含:   《多元型式作文》108-109年試題共12份,100%題題擬答。   《土地法規》95-109年試題共15份,100%題題擬答。   《土地稅法規》95-109年試題共15份,100%題題擬答。   《土地登記實務》95-109年試題共15份,100%題題擬答。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100-109年試題共10份,100%題題擬答

。     Q:請問套書贈送的小法典是最新版的嗎?   A: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     【考試簡介】   地政士考試不限科系,只要高中(職)畢業即可報考,採及格制度沒有錄取人數限制,只要總成績達60分就合格。加上「實價登錄」實施後,地政士地位提升,收費行情每件約15,000~24,000元,月入可高達20萬元!且考試科目與不動產經紀人考科重疊性高,同時取得,業界最吃香!     【適用對象】   這套《地政士套書》適用於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   ●「多元型式作文」不少人認為更難準備,但你可以走在最前面!   ●「民法」專有名詞

又多又難,非法律系也能讀懂嗎?   ●「土地法」與其他特別法重疊或牴觸時該怎麼釐清適用順序?   ●遇到「土地稅」的計算題直接想放棄?適用何種稅率搞不清楚?   ●沒有實務經驗搞得定「土地登記實務」這科嗎?     【報考利多】   1.地政士–月入可高達20萬元   依財政部公布的「稽徵機關核算一百零八年度執行業務者收入標準」認定,如果一件案子裡,有超過一筆土地、一棟房屋的話,收費是一筆、一棟來收,每多一筆土地或一棟房屋,就可以多收25%!(還不算車馬費)。因此人脈愈大,案子就愈大,收入也愈多。     2.地政士–實價登錄,地政士代辦漲6,000元  

 實價登錄實施後,地政士需親自前往現場查看房屋狀況,將增加工作量,地政士公會指出:有服務就有收費是合理的,原則上公會是鼓勵會員調漲代書費。「實價登錄」規定應由受委託的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者申報登錄,因此地政士除收費可增高外,社會地位也隨之提高。     3.地政士–再考不動產經紀人,雙證走天下   從事不動產經紀業,若有地政士(土地代書)執照,將便利於辦理土地登記業務。未來不動產就業市場將是「執照」掛帥,而非「學歷」第一,如果能同時擁有不動產經紀人執照及土地代書執照,將如虎添翼,創業、就業無往不利。地政士的民法概要、土地稅法、土地法這3科和不動產經紀人考試重疊,出題老師亦大致相同,

易於準備。地政士考科與不動產經紀人,多準備1~2科即可跨考,一次準備,兩次機會。     ※應試正確資訊請以考試簡章為準※     【套書有什麼】   ◎《多元型式作文》2020/12   ◎《土地法規》2020/08   ◎《土地稅法規》2020/08   ◎《土地登記實務》2020/08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2020/08   ◎贈:《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2020/08   ※套書出版日期為上架日,實際出版日以各單書為準※     【套書內容】   一、多元型式作文     (一)完全解題108-109年作文試題

  寫好作文的捷徑,就取決於題意的掌握!考生最頭痛的問題莫過於摸不清題意、抓不到寫作方向。本書蒐錄108-109年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估價師、記帳士、地政士、社會工作師、會計師以及中醫師等作文試題,針對每題特別開闢「分析題意」、「寫作要點」單元,完整呈現每道作文的解題方略,專家親授,一看秒懂!     (二)獨家指南「五大特殊寫作題型」   「多元型作文」具有多樣貌的試題類型!本書針對五大特殊寫作題型:「接續引文」、「運用關鍵字」、「新聞稿」、「政策說帖」、「公開信」詳細教學,分析題型性質,逐段說明思考重點,考生可立即掌握寫作要領,輕鬆應對特殊題型,在考場上有備無患。  

  (三)實戰破解「十二道考選部例題」   任何新題型都會從考選部頒布的例題去發想!本書針對考選部十二道範例題目,一一抽絲剝繭,細部拆解。從完整分析題目的命題理念,協助考生抓住題旨核心;再提供啟示,引導考生掌握得分要領;最後運用所有素材,全文實作示範。讓考生從零打底,養成閱讀理解能力,於考場游刃有餘。     (四)引導式 × 多元型式,兩種題型,一本搞定   以作文五招:「審題、構思、布局、修辭、檢查」,一氣呵成寫出好文章!本書提綱挈領介紹引導式作文的寫作方式,並歸納歷年考題成四大類:人生哲理、理想立志、社會議論與古典名句,每一類皆有豐富範文,供考生吸收寫作技巧與佳句,下場寫

作時必擲地有聲。     二、土地法規   當土地法與其他特別法重疊或牴觸時,該怎麼釐清適用順序?閱讀書籍內文一目十行,應試時卻無法完整表達?關於考生對《土地法規》這科產生的疑惑及困擾,本書將為您解開疑惑,消除疑慮!     (一)簡明扼要   本書深入淺出整理土地相關法規(土地法及施行法、平均地權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土地徵收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地政士法及倫理法規),去除不必要、繁雜的資訊,留下會考的、能考的及必考的重點,幫讀者釐清概念。以先土地法,後特別法,依序辨明規範重疊處,降低混淆機率,奪分關鍵盡在我手。     (二)掌握重點   本書藉由歷年試題判斷常考

重點,加以整理建立基本概念,易混淆的觀念使用表格做統整,透過互相對照,毫不費力就釐清概念。並將歷年試題穿插內文相對應位置,讓讀者掌握土地法規精要部分,一本在手,奧義盡取。     (三)凸顯關鍵   本書採雙色印刷,答題關鍵字以藍色標記,利用黑白藍三種色調,使用圖表整理繁雜內文,進行系統性學習。多一種顏色,多一道區隔,就是要使土地法規在讀者腦海中建構相關法規體系,更見清晰。     (四)100%題題擬答   本書收錄95~109年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試題共15份,100%題題擬答。上考場作答時,最怕申論題論述雜亂無章,無法清楚表達自己腦中的解題思路。本書之申論題擬答,具

層次感論述考點,教讀者如何鋪陳解題內容吸引閱卷老師青睞,做到解題思路行雲流水,不絕於卷上。     三、土地稅法規   覺得土地相關稅法條文太多,腦內概念含糊不清?對各種相近的土地稅法概念感到混淆嗎?遇到計算題直接想放棄?適用何種稅率搞不清楚?本書試圖透過重點整理引導,輔以歷屆試題演練的方式,幫讀者排除這些應試障礙。     (一)深入淺出   本書整理相關土地稅法規(土地稅法及其施行細則、房屋稅條例、契稅條例、所得稅法財產交易新制部分、遺產及贈與稅法及其施行細則、稅捐稽徵法及其施行細則及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將法規內容化繁為簡,讓考生以簡馭繁;提高易讀性,在概念融會貫通

下,證照唾手可得。     (二)條理分明   各章節開頭字字珠璣地詳列學習重點,先提供讀者引路明燈,心中先有大致框架,再一一梳理法規脈絡,完整擊破學習盲點,緊扣命題大綱進行章節安排。以精緻圖表輔助學習,釐清相似或易混淆概念,並結合實務,讓讀者在法規研讀及實務操作之間靈活運用。     (三)齊全完備   作者精研81~94年地政士土地稅法規考古題,將考點相同的題目分列於書中內文相對應之段落,協助考生更具體的理解各主題過往命題焦點。每章節後面,備有相對應之歷屆試題,便於考生檢視自我學習成效,從中釐清命題動態。書末幫考生貼心準備95~109年地政士土地稅法規考古題,由三民

輔考名師精心審訂,100%題題擬答,讓答題井然有序、層次分明。理論概念與計算題型兼顧,完美擬答一揮而就,伴讀者克服申論題恐懼!     (四)重點凸顯   本書採雙色印刷,答題關鍵字以藍色標記,利用黑白藍三種色調,進行系統性學習。多一種顏色,多一道區隔,就是要使複雜的土地稅法規,在讀者腦海中更見清晰。     四、土地登記實務   對土地登記太多的技術性規定感到苦惱嗎?覺得自己沒有實務經驗搞得定〈土地登記實務〉這科嗎?土地登記實務著重於實際操作的經驗,因此想讀好本科,要先從登記當事人以及登記機關的角度出發,本書透過內容整理引導,輔以歷屆試題演練的方式,將為您順利於考試時取

得高分!     (一)淺顯易懂   土地登記實務的內容多涉及實際操作,對於欠缺相關實務經驗的考生而言,最需要一本從實務切入的參考書籍。因此本書整理相關實務重點以及常考規定,將不必要、繁雜的資訊去除,只留下會考的、能考的及必考的重點,讓讀者快速抓取重點,不只會看熱鬧,更會看門道。     (二)綱舉目張   作者藉由歷年試題判斷常考重點,透過總論、各論分類編寫,架構清楚分明,讓讀者研讀時能夠清楚知道章節脈絡,以及各章節間的關係,且將重要實務見解與歷年試題穿插內文相對應位置,讓土地登記實務內容不再是斷簡殘篇的各種法規,而是透過本書進行體系性地學習。     (三)

凸顯關鍵   本書採雙色印刷,答題關鍵字以藍色標記,利用黑白藍三種色調,使用圖表整理繁雜內文,進行系統性學習。多一種顏色,多一道區隔,就是要使土地法規之體系在讀者腦海中清晰建構。     (四)100%題題擬答   本書收錄95~109年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試題共15份,100%題題擬答。上考場作答時,最怕申論題論述雜亂無章,無法清楚表達自己腦中的解題思路。本書之申論題擬答,論述考點具層次感,教讀者如何鋪陳解題內容吸引閱卷老師青睞,做到解題思路行雲流水,不絕於卷上。     五、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   準備考試時,產生民法條文總共一千多條全部都要背起來的疑惑嗎?如何將

信託法如何與民法規定建立連結?對準備這科所面臨的問題,三民輔考老師都知道,這本書將帶您解決困惑,取得高分!     (一)平易近人   民法概要向來就以「專有名詞多、範圍廣、內容深淺不一」而聞名。作者濃縮民法總則編、債編總論、債編各論、親屬編、繼承編的內容,深入淺出。以標題呈現概念架構,達到提綱挈領之效。複雜的條文附有「舉例言之」,用淺顯的例子幫助讀者記憶條文。難懂的專有名詞附有「Tips」與「補充說明」,即使是非法律系的一般考生也能輕鬆理解。讀懂民法後再讀信託法,將民法的法律關係套用到信託關係中,將信託行為的權利義務一以貫之,事半功倍。     (二)掌握重點   本

書藉由歷年試題判斷常考重點,加以整理建立基本概念,易混淆的觀念使用表格做統整,透過互相對照,毫不費力就釐清概念。本書用最精簡的內容讓讀者掌握民法與信託法精要部分,縱使民法條文上千條,也能一本在手,奧義盡取。     (三)高瞻遠矚   本書重點整理最末收錄《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透過草案內容可窺知修法脈動,而最新修法內容常會成為將來出題方向,掌握草案就已掌握命題趨勢。     (四)100%題題擬答   本書收錄100~109年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試題共10份,100%題題擬答。申論題具備考點層次解析,教讀者如何鋪陳解題內容提高閱卷老師青睞。作者欲憑此書

,讓讀者面對面對申論題,解題思路澎湃縱橫,不絕於卷上。     獨家附贈   隨套書附贈《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其特色如下:   本書自2012年初版以來即為三民補習班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面授與函授專班上課御用輔助教材並對外銷售,秉持著呈現最新暨蒐羅完整法規的使命,打破業界一年一版的常規,迄今八年已改版十八次,累積銷售量已突破上萬冊。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證照考試涉及的法規是出了名的繁雜,特請三民名師群根據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證照考試命題範圍,將法規依實務彙整分為「基本法規、登記及測量類法規、估價類法規、地用類法規、地稅類法規及不動產類法規」六大類54種,幫助考生有架構地查閱學習

,幫讀者省去大量蒐羅瑣碎法規的時間,讓您把時間花在學習的刀口上。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1】地政士上榜生:林家宇   國文:51分   土地法規:64分   土地稅法規:95分   土地登記實務:72分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71分     我是非本科系考生,大學時選修不動產相關科系的課程接觸到地政士這個職業,因而在畢業後進事務所任職助理的工作。因為在這個行業不會對助理有一輩子的職涯規劃,也想取得證照來增加客戶對我的信任,因此有非考上不可的壓力。     分享各科準備方法: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我認為民法不會是最難準備的一科,雖然法

條多範圍廣,但綜觀歷屆地政士考試的出題方向可得知,總則/債編/物權編(混合出題2~2.5題)、親屬繼承編(完整的1題)、信託法(0.5~1題),信託法需全背,親繼範圍較少有出題方向需明確掌握,以上就有1.5題的分數了,再配合總則/債編/物權編以重點式的方向詳讀大考點的部分,其實基本分就不會太差,若此科有拿到45~50分再用其他三科cover已經足夠了。     【土地法規】土地法規法條複雜,多為疊床架構式,光是一個區段徵收就在三個法條裡有不一樣的規定,可以搭配圖表的方式重點整理,再詳細列出差異點加強記憶,土地法及地政士法考點少較好把握,另外需注意土地登記規則的題目也會在本科中出現。

  (一)找出考點   土地法:外國人禁止取得、土地法第34-1條、無人繼承處理、優先購買權。   平均地權條例:照價收買、市地重劃、出租耕地收回。   土地徵收條例:協議價購、徵收補償、收回權、撤銷廢止徵收。   (二)善用比較法   抵價地vs抵費地(給付標的、計算方式、總面積比例、稅負、強制性。)   (三)名詞解釋   ex市地重劃、土地徵收、區段徵收的定義,要怎麼用流暢的方式表達出來,通常可以做為破題用。   (四)大法官解釋   ex#579、#652、#731、#739戴老師的民法、土地法課程都會補充大法官解釋的部分,若有餘力一定要好好把握,

並能理解及略記大法官解釋的內容在答題時作補充。     【土地登記實務】雖然範圍較小,但沒有實務經驗較難消化一些艱澀的用字及內容,以考科來說雖然是實務,但歷屆試題大多還是著重在法條的背誦。老師上課時會補充一些實務上的例子再搭配口訣授課,在背誦的時候可以修改成自己好記憶的口訣。土登算是我花了蠻多心思的一科,雖然難背但畢竟是幾乎純背誦的科別,有花時間背通常都可以反映在分數上。     【土地稅法規】土地稅法內容不多,但如果把每個稅法分開來讀,常常看了新的就忘記舊的沒辦法融會貫通,我的方法是先以函授的內容來打底,對於每個稅法都有基本的概念之後,再以筆記分別依納稅義務人、課徵對象、不課

稅、免稅、退稅、稅基、稅率、自用稅率、抵繳來整理每個稅法差異的地方,好處是考試時看到比較題型,就能先有一個下筆的方向,寫出來的東西也會比較有邏輯性。另外新制的房地合一稅法條少,考的機率高,投資報酬率相當高;我認為土地稅法每年的考點都有些規律性可以抓到,像是今年我就認為遺贈稅法及稅捐稽徵法考出來的機率相當高,果然被命中了。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2】地政士上榜生:陳坤輝   國文:68分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73分   土地法規:71分   土地稅法規:59分   土地登記實務:75分     我的工作內容為土地開發與規劃設計,從碩士班開始接觸地政相

關法規及工作內容,因為發現我對開發業務感到興趣,便開始投入考試。我的考試動機是來自於追求自己成就和工作技能,人生的第一份工作,因為有在三民輔考學習知識後,才有機會找到土地開發相關工作。     分享準備方法如下: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跟著戴老師一起畫組織架構圖,強迫自己找到老師臨時抽問的問題答案。因為民法退步跟遺忘很快,所以當天上完課,當晚一定要馬上複習和快速回想上課內容,同時練習考題。隔天要再回想學習的新內容,忘記的地方就是沒有吸收的部分,要再回頭加強練習。遇到艱澀難懂的法條就抄寫n遍直到記起來,上課時再回去請教老師。基礎功是熟記組織圖的關鍵字,進而了解法條內容,後期接近

考試則是不斷練習很多實戰演練題跟考古題。     【土地法規】土地法範圍太廣、重點太散,一定要自己畫架構圖組織架構。自己學習土地法的前兩年都是單獨背誦各重點,沒有統整架構,考試成績沒有起色還經常漏掉重點。第三年我開始調整方式,組織大綱才能快速掌握土地法訣竅,重點法條都要理解才能再寫申論題,憑藉對法條的了解寫出條文重點,掌握重點關鍵字就抓得住申論題的解題架構。 地政士法部分請想像自己考上後,會遇到哪些事務就能以親身經歷的角色熟記法條。     【土地登記實務】該科不外乎背誦各項登記業務應備文件和流程,沒有其他學習方法就是抄寫和背誦。土地登記和各種他項權利記載關聯性很高,時常能和民

法相呼應,建議兩科目要併行交互學習才能融會貫通,同時也能讓無聊的登記法規變得有趣,條列式重點整理對於土地登記這科很實用。     【土地稅法規】強烈推薦林強老師的講義,非林強老師學生可想辦法買到或拿到講義。土地稅法對於各項稅務都有SOP標準記憶流程,從定義、納稅義務人、稅基、稅率、自用或特殊規定、罰鍰等,然後多次練習計算題,背誦各項稅法的規定就能行雲流水。三年總共考過三次,每次申論題都可以拿到基本盤15~20分,另外就是補充稅法與立法目的,使自己有別於他人而能爭取更多分數,彌補突襲式冷門考題,遇到不熟悉少有把握的題目就把相關稅法知識及法條加以闡述。土地稅法投資報酬率很高,在沒有相關背景

知識或非本科生者,短期投資稅法有很高的報酬率。有了基礎專業知識後還是要回歸到其他科目不能只有單一科目是強項。

特定工廠管理及輔導之法制研究

為了解決土地法34-1執行要點修正對照表的問題,作者黃英學 這樣論述:

摘要筆者從事地政及消防相關工作近30年,深知政府各部門雖具備相關專業能力,整合執行能力卻不足,且橫向連繫配合也不佳。從經濟部2010年臨時工廠登記的配套措施不足,導致政策失敗,到現今的特定工廠登記,雖然立法增加誘因及處罰條款,申辦比例仍然偏低,顯示其制定的法規脫離現實狀況,政策難以貫徹產生實效。特定工廠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但涉及農委會、內政部營建署及消防署、財政部等卻未配合修法,造成特定工廠有名無實,雖取得工廠登記核准文件,但實際上農地違規使用及建築物違章的問題並沒有解決,反而造成農地違規使用及違章建築不公平的現象。本研究之發現及成果如下:一、 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10條,僅具宣示性質無實質

具體處罰內容,應增修視為行為共犯,並同負相關法律責任。二、 公司法第393條第二項第2款、商業登記法第5條、第9條第一項第3款及第19條第一項第3款所稱之經營事業,其營業項目若涉及製造加工者,應為實質審查以杜絕違章工廠產生機會,並促進未登記工廠申辦特定工廠登記。三、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30條第一項,增列第5款,補償因國土計畫法第20條第一項第3款之限制使用造成犧牲之補償補助款。四、 消防機關及工務單位依其執行特別法地位,只針對未登記工廠申辦特定工廠者,開立不公平之行政處分書,違反行政程序法第4條、第6條、第8條及第9條規定。五、 特定工廠登記辦法第10條第一項,聯合審查小組成員不應排除農

業局、地政局、工務局及建築管理科等單位,因特定工廠之核心問題為農地違規使用及廠房違章建築,而核心問題洽與上述局處關係密切。六、 特定工廠之核心問題為農地違規使用及廠房違章建築,以現行法令欲解決核心問題極為困難;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9條第一項,如增列戊種建築用地以徹底解決特定工廠廠房,解套現行建築法的各種約束。關鍵字:特定工廠、違章建築、特定工廠登記辦法、工廠管理輔導法、農地政策、特定工廠輔導、農地上工廠

鐵路法精修(含鐵路法概要、鐵路法大意)

為了解決土地法34-1執行要點修正對照表的問題,作者劉名傳 這樣論述:

  本書專為105年4月考選部公布最新鐵路特考應試科目所精編,由大東海鐵路特考名師劉名傳親自編寫,本書有別於坊間考用書籍,打破制式篇章架構,全書分為三大章節,集自身豐富實務經驗之精華及長期研究、彙整多年榜首筆記及交通新聞要點,以關鍵重點歸納方式編寫而成。絕對命中率超高,內容新奇、生活化,符合考生需求!   本書首章即打破你的固有觀念,直截式提點重要61道「關鍵字串聯」,歸納近十年必考題型及考點,貼心以底線標註關鍵字,並提醒閱讀方法。整體內容豐富且精華,有助於考生進行作答聯想,深入理解鐵路文化歷史,即便是短期準備也非常容易上手,重點零錯失!章末「牛刀小試」區,為達測試目的,

更精心挑選各道題目,並附有詳細解析,期能縱橫觀念,扎實基礎。經由緊湊的關鍵字串聯後,末章羅列「最新法典精華」、「鐵路法及其子法」,以106年為基準排列,請讀者務必仔細閱讀,加強細部內容。最後延伸題庫精要,即時自我測驗,及時洞悉自我盲點。擁有這本神兵利器,便能輕鬆戰勝鐵路法,一試就上榜!  

水利田地地上物徵收探討 –以高雄市旗山區湄洲里大溝頂住戶拆遷乙案為例

為了解決土地法34-1執行要點修正對照表的問題,作者陳聖允 這樣論述:

土地徵收,係指國家因公益需要,為興辦公共事業,對人民受憲法保障之財產權,經由法定程序予以剝奪。土地徵收條例第1條第1項規定:「為規範土地徵收,確保土地合理利用,並保障私人財產,增進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條例。」土地徵收條例之制定,係為整合分岐不一的土地徵收法規,並統一徵收程序與補償標準。因此,土地徵收條例第1條第2項規定:「土地徵收,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同條第3項規定:「其他法律有關徵收程序、徵收補償標準與本條例牴觸者,優先適用本條例。」惟土地徵收程序屬於行政程序,如個別行政法規有關行政程序之規定,對當事人之權益保障較行政程序法之規定還不充分者,此時行政程序法即

有補充適用之餘地。本文試圖檢視土地徵收程序是否符合行政程序法保障當事人權益之意旨。關於土地徵收之法律關係,則以徵收處分與補償處分為核心,討論土地徵收之程序爭議問題。本文認為,土地徵收條例於民國101年修正後,仍有下列之處須再加以檢討改進:1. 內政部於審核徵收處分時,應明文規範給予被徵收人以及被徵收土地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照聽證程序來達到司法院釋字第409號解釋聽取徵收相對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機會之意旨。2. 土地徵收條例第22條並未規範對徵收處分不服之救濟途徑,係重大立法疏漏,應再修法於第1項明定對徵收處分不服之救濟途徑,並將原第1項之內容調整至第6項。3. 土地徵收條例第

22條第2項對徵收價額不服之救濟,將異議、復議程序從必要先行程序修改為任意先行程序,係不當之修正,應再修法予以改正。4. 被徵收人主張徵收失效之救濟,現行法規定於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22條,本文認為應提昇至母法規範且更改為被徵收人應向內政部提出申請,由內政部函復原土地所有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