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權設定年限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查出實價登入價格、格局平面圖和買賣資訊

地上權設定年限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黃健彰寫的 不動產利用關係上的優先購買權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法規內容-臺南市辦理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也說明:十二、開標時間及場所。 十三、價款、租金、租賃擔保金、地上權權利金、地租之繳交期限及方式。

國立臺北大學 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 彭建文所指導 陳芃穎的 地上權住宅估價之研究 (2021),提出地上權設定年限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地上權住宅、估價方法、特徵價格法。

最後網站第一章地上權法律關係與登記暨其權利價值評估實務則補充:至租賃關係. 消滅後,設定地上權之原因關係既已失其存在,自不得再請求出租人補辦. 地上權登記。 2.出租人於租賃存續期限內,固負有與承租人同爲聲請登記之義務(41.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地上權設定年限,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不動產利用關係上的優先購買權

為了解決地上權設定年限的問題,作者黃健彰 這樣論述:

  作者近年常在學界、司法實務界與地政實務界演講「不動產利用關係上的優先購買權」議題,本書為作者長期研究此議題的成果,為台灣第一本關於此議題的專書,將近年相關各家學說及實務見解、最新修正規定及修正草案相關部分納入探討。本書以台灣法為中心,於相關處尚一併論及英國、美國、德國、瑞士、日本、中國大陸與其他國家法制,並提出不少解釋論與立法論上的新觀點,對學術界與實務界均有極高的參考價值。

地上權設定年限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150518東森財經 地上權夯 內湖出現單價4字頭建案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ebuvkSAm7yc

1.「派樂地」近期規劃21年地上使用權產品,價格約僅該案正常產品的65折。換算下來有比較划算嗎?

實際換算購買21年使用權的產品,每月支付額包括貸款、地租及房屋稅,約3萬元左右;而周圍新成屋大樓的租賃行情,每月每坪1000~1200元,合計租金每月2萬至2.4萬元左右,相較之下租屋的負擔較輕。

內湖四期一帶,目前生活機能還沒有很成熟,所以現在來看,可能租比買划算;但是未來生活機能成熟後,人潮多了,捷運民生汐止線也興建通車了,未來租金行情勢必上漲(風險1),另外,一般租房子,續約時也要承擔房東要調漲房租或收回房子的可能(風險2),所以地上權21年產品,可以當做是跟房東簽長期租約,而且租金保證不調漲,也因為是自己的房子,愛怎麼裝潢就怎麼裝黃,多方因素考量後,也未必一定真的租比買划算。

2.脫手容易嗎?

容易的角度:沒有土地持份,房子又會折舊,房價會逐年遞減,同享一樣的生活機能,卻享受低總價。

不好脫手的角度:因為沒有土地持份,房子又會折舊,所以很多銀行不願意承做貸款,或者貸款金額很少,自備款現金需準備的水位要很高。

以下是新聞報導……↓

記者 陳文婕:在內湖區這棟大樓,每坪開價就要8字頭,但現在隔壁的預售案因為是地上權的關係,每坪只要4字頭,現在更出現了隱藏性產品。

原本設定50年的地上權案,最低22坪,總價1100萬,建商腦筋動得快,趁勢推出更便宜的方案,年限縮短到21年,總價也砍了快一半。

縮短年限賣,合不合法,其實建商收回,再出租或出售,和政府的規定沒有牴觸,千萬有找,入住內湖新大樓,難怪年輕人都心動。

有屋沒有地,類似長期租屋,實際換算,購買21年使用權的產品,每個月包括貸款、地租、房屋稅約3萬元;而周邊新成屋大樓的租屋行情,每月每坪100~1200元,租金每個月約2萬~2.4萬,租屋看似負擔比較輕。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我又不用像一般短租的,可能會遇到惡房東,甚至可能每次要續約的時候,房東漲租金嘛!
但買地上權,貸款最多只能貸五5成,轉手有一定難度。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房子會逐年的折舊,所以它的房價是逐年遞減的。
台灣建商面臨成交量危機,沒想到大陸建商也碰壁。

大陸房地產龍頭,萬通地產集團,在淡水小坪頂的公寓住宅號稱賣了九成,但是現在70多位陸籍買家,半年來沒有一戶通過內政部審查,面臨交屋卡關,一旦最後都退屋,公司也將面臨倒閉。

台灣房市烏雲罩頂,台陸建商各自面臨危機。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91935277

地上權住宅估價之研究

為了解決地上權設定年限的問題,作者陳芃穎 這樣論述:

以往文獻鮮少針對地上權住宅估價進行實證性研究,本研究利用臺北市地上權住宅的實價登錄資料,以特徵價格法建立迴歸模型,檢視影響地上權住宅價格之因素,並利用問卷調查方式,瞭解不動產估價師對於地上權住宅估價之看法。實證結果有幾點有趣的發現,首先,不管是地上權住宅的總價或單價模型,地上權設定年限都會對地上權住宅價格有顯著正向影響,此與地上權住宅僅有建物所有權而未擁有土地所有權之特性極為符合。其次,社會一般認為地上權住宅價格應會隨時間經過而逐漸減少,且與一般住宅的價差則會時間經過逐漸擴大,但從本研究之實證結果來看,兩者間的價差不一定有擴大的趨勢,兩者價差在 2012-2013 年期間呈現擴大,但在 20

16-2017 年期間則呈現縮小,於 2018 年後才再度擴大,顯示地上權住宅價格可能會隨房地產景氣而有波動,而非純粹僅隨時間而折舊。此外,問卷調查的羅吉特迴歸結果顯示,不動產估價師是否同時擁有不動產經紀人或地政士證照,是造成其對地上權住宅估價看法有較明顯差異的原因,此可能是因為擁有的證照不同,其相關實務經驗也有所不同所造成,但估價年資、是否辦理過地上權住宅估價案件等變數則對其看法無明顯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