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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市有不動產被占用處理原則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李永然,黃振國,黃偉政,李廷鈞,施雱文寫的 不動產所有權法律實務與狀例 和李永然,許啟龍,許淑玲,吳任偉,林其玄,高嘉甫,連世昌,李廷鈞,黃興國的 別讓共有綁死不動產(二版):活用共有不動產法律看招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活化收益辦法草案總說明也說明:為符合國有財產整體管理作業,如屬各. 機關占用者,本條參考各機關經管國有. 公用被占用不動產處理原則第二點定. 之。 ... 但被占用之非事業. 用不動產位於臺北市或新北市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永然 和永然所出版 。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財務金融研究所 劉代洋所指導 周云雅的 資產活化優化空間之個案研究──以台灣菸酒為例 (2017),提出新北市市有不動產被占用處理原則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資產活化、國營事業、台灣菸酒公司。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政治學研究所 林子倫所指導 李維安的 影響國軍土地活化因素之探討 (2017),提出因為有 國軍土地、閒置空間、土地活化、公共設施、國有土地的重點而找出了 新北市市有不動產被占用處理原則的解答。

最後網站檔號則補充:(七)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桃園市政府、臺中市政府:視. 個案處理,個別訪視協調 ... 一)處理原則就國有公用被占用不動產之處理訂有分類規範,. 包括占用者為機關或私人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新北市市有不動產被占用處理原則,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不動產所有權法律實務與狀例

為了解決新北市市有不動產被占用處理原則的問題,作者李永然,黃振國,黃偉政,李廷鈞,施雱文 這樣論述:

  不論是自住,還是投資,不動產一直是大眾關注的焦點。而擁有不動產最主要的表徵,即是所有權的歸屬。本書完整介紹不動產所有權相關法律問題。從認識不動產所有權開始,到辦理所有權登記的各項事項,再介紹共有物管理、利用,甚至分割、買賣,詳細說明,讓讀者有完整脈絡可尋。不動產的相鄰關係與無權占用、公寓大廈共用部分之使用管理與分管協議,亦是本書重點。尤其近年不動產爭訟增多,書中詳附多種狀例及訴之聲明,供讀者實務運用參考。要了解不動產所有權,本書是不可或缺的好幫手!

資產活化優化空間之個案研究──以台灣菸酒為例

為了解決新北市市有不動產被占用處理原則的問題,作者周云雅 這樣論述:

資產活化對於國家、企業、個人來說都是重要的課題,藉由資產活化可以將原本閒置資產再度使用產生利益,將原本低度使用的資產轉為高強度的使用,避免浪費資金成本並且提升營收,甚至可以藉由不同的活化、開發方式,轉移開發資金問題與經營風險。國營事業是企業中較為特殊的企業體,其經營的產業從原本的獨佔市場解除專賣制度後逐漸轉為完全競爭市場,再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國內產業市占率也有逐漸萎縮的趨勢,對國營事業本業營利情況雪上加霜,為了保持競爭力以及挹注營收,各國營事業積極進行多角化發展與資產活化,在董事會上該項目常常是被關注與追蹤的焦點。然而一間完全的官股公司,在資產活化的過程中,行政章程上面耗時冗長,執

行計劃從預算規劃、計劃審議、土地區位劃分變更等到招標執行,快則三、五年,多則十幾年甚至遙遙無期,中間除了法規章程外,也涉及多方角力,因此時常遇到外在環境早已變遷,以致錯失商機。本研究採用個案研究方式,以台灣菸酒公司為研究對象,探討個案公司辦理資產活化以提振營收之動機背景、考量因素、採取方式、追蹤與檢討,以找出資產活化能夠優化的可能方向。本研究之研究建議如下:一、資產活化的確是一個提振營收的選項,尋找業界管理顧問公司的協助也是很好提升效能的方式。二、不適合做活化的資產可以試著回歸本業使用。三、選擇活化方式時應兼顧未來收益與執行效率。四、活化時建議將業外商場與本業商店結合,提升集客性外也能兼顧本業

使用與空間利益優化。五、政府法規應考量市場趨勢進行鬆綁,避免錯失商機失去資產活化本意。六、希望政府在面對企業資產活化時擔任協調者而非盲從民意。七、容積率定價計算應回歸市場價格,減少未來營利的不確定性,增加投標意願。八、鬆綁程序法規,讓國營事業招商時應開放提早入住,以及讓篩選商家時可以考慮集客性等條件。

別讓共有綁死不動產(二版):活用共有不動產法律看招

為了解決新北市市有不動產被占用處理原則的問題,作者李永然,許啟龍,許淑玲,吳任偉,林其玄,高嘉甫,連世昌,李廷鈞,黃興國 這樣論述:

  別讓你的房地產被「共有」兩字綁死了!與他人共有不動產不似單獨所有來得單純,其在處分、管理、使用、收益上,皆須取得共有人全體或過半數的同意,其間的法律細節相當多。本書即在詳解「分別共有」、「公同共有」不動產的法律規範與實務案例運作,是您活化共有不動產,實現地盡其利、物盡其用理想的必備指南。

影響國軍土地活化因素之探討

為了解決新北市市有不動產被占用處理原則的問題,作者李維安 這樣論述:

政府近十餘年積極地的活化閒置公共設施與土地,要求各部會檢視所屬土地的使用狀況;因此,國軍為維護國防安全、配合地方發展及民生需求,並且依據國軍組織編裝調整後的人員精簡,檢討釋出大量的土地,設施空間。只是國軍釋出這些低效度、閒置的精華土地運用,是否依循著國內民主政治政策、經濟發展需求、建軍戰備作為等等面向而為呢?國軍隨國民政府遷台近70餘年後,由於國內民主政治進程的演變,武器性能科技進步、軍事組織簡併、兵役制度調整的因素,配合國家經濟建設政策、地方政府發展需要及民眾對公共設施的需求,針對國軍閒置土地的需求日益增加,迫使國軍在土地釋出與戰備考量,經濟發展、地方繁榮衝突時,要如何獲致最佳雙贏的基礎呢

?因此,國軍土地的釋出活化,真能有效帶動國家經濟發展嗎?除了擔負國家的安定力量外,國軍對於政府經濟政策方針也高度配合,其中以釋出的土地營產,積極活化再運用的作法,是值得加以探究!基此,可歸納本研究的目的: 一、從蒐集相關文獻中,探討國軍進行土地活化的原因?以及影響土地活化政策的因素? 二、針對國軍土地活化有哪些模式?如何進行?有何困境?國軍近幾年釋出大量的土地、空間以及眷村改建,雖可有效獲得財源的挹注,改善官兵生活的照顧,惟部份精華土地規劃不當,變賣出售,造成國家資源重大損失。基此,近年來政府對於國有土地利用及活化,採多元化的導向,且以不出售為原則,並成立中央層級的土地清理活化小組

,進行所屬國有土地的清理與活化作業。以積極的活化政策推動、規劃督導各部門所屬的閒置空間、土地,以文創、園區的方式,租用或委外招商,增加周邊地區經濟活絡,帶動民間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