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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財產管理工作自我檢查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陳弘毅、江龍昇寫的 防火管理(四版)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新北市政府財產管理系統-109年不動產管理系統教育訓練也說明:本課程訓練對象以本府各機關學校新接財產管理員為主,主要課程內容為本系統之操作展示說明外,並配合其工作業務內容介紹,使其對公產業務及系統操作有基本之概念,減少 ...

國立臺北大學 犯罪學研究所 許春金所指導 楊明玉的 海巡人員職務犯罪之研究 (2016),提出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財產管理工作自我檢查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海巡犯罪、職務犯罪、犯罪型態、犯罪手法。

而第二篇論文大葉大學 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黃怡芬所指導 周仕晃的 老人活動風險評估之研究-以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相關活動為例 (2016),提出因為有 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長者、安全程序、風險管理、活動安全評核表、安全檢核的重點而找出了 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財產管理工作自我檢查的解答。

最後網站法規內容-新竹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則補充:第32 條非公用財產得供各級政府機關、部隊、公立學校(以下簡稱借用機關)因臨時性或緊急性之公務用或公共用,為短期之借用,其借用期間,不得逾一年,如屬土地,並不得供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財產管理工作自我檢查,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防火管理(四版)

為了解決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財產管理工作自我檢查的問題,作者陳弘毅、江龍昇 這樣論述:

  本書分為兩篇,第一編總論,介紹防火管理制度之原理原則,以及身為防火管理人應具備之基礎知識及知能,乃至實施防火管理之要領。第二編則針對不同營業型態之公眾使用建築物,其潛在之危險性,及應實施之火災預防管理要領,作簡要之敘述。可作為屋主及防火管理人必備工具書。 作者簡介 陳弘毅   台灣新竹市人   現職  消防退休人員協會理事長   學歷  中央警官學校大學部第一期刑事系畢業  日本明治大學法學碩士、博士課程肄業  奧地利維也納大學刑事法學研究   經歷  中央警官學校行政警察學系主任  中央警官學校消防學系主任  內政部消防署副署長  內政部消防署署長  吳鳳科技大學消防系創系主任 江龍

昇   學歷  中央警官學校正科三十九期四年制畢業  台灣大學政治研究所行政領導研究班結業  國家安全局安全幹部研究班第二十五期畢業  中央警官學校警正班第五期結業  美國維吉尼亞州喬治梅森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研究  政治大學社會科學院行政管理學程碩士班畢業   經歷  內政部警政署第二警官隊組員、副組長、組長;台中縣警察局分局長  內政部消防署秘書室行政科、綜合企劃組綜計科、督察室科長;消防署危險物品管理組、教育訓練組警監四階專門委員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行政警察科、消防安全科兼任教官

海巡人員職務犯罪之研究

為了解決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財產管理工作自我檢查的問題,作者楊明玉 這樣論述:

海岸巡防工作為國家之根本,其任務以維護海台灣地區海域、海岸秩序安全、資源保護利用、保障人民安全、確保人民權益為目的,惟因長期以來係由內政部、國防部、財政部等單位,分別執掌相關事務,因事權不一,導致衍生諸多困擾,遂於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八日正式成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專責海域及海岸巡防任務,掌理事項涵蓋與我國海洋事務有關之警察任務,由於軍、文、警、海關等不同屬性、機關、不同組織文化人員,而組織文化問題是貪瀆不法問題的內部因素,將此一潛伏因素催化者,係來自於社會的外部誘因,如漁港安檢與查緝走私、緝毒等均與民眾接觸頻繁並與民眾權益關聯;或涉及處分權限、財物核銷者,極易滋生貪瀆不法弊端。 有

關我國海洋事務之行政檢查及司法警察任務,依法執行干涉、取締、告發、處分、罰款、拘提、沒入、覊押等強制性職權,與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及生活息息相關的海巡執法人員,常為不法分子攏絡、賄賂之對象,肇生執法人員貪腐機會,政府形象衡量標準,往往與客觀數據無關,而是取決民眾主觀印象,海巡署成立迄今17年,卻因職務上貪瀆犯罪(貪污、瀆職、圖利、業務侵佔)遭移送不法略計79案,影響社會觀瞻,更抹煞海巡機關長期努力成果。 本研究以海巡署成立後11年,從89至100年一審判決有罪判決書,分析海巡人員職務弊案的特性及犯罪模式。研究方法主要為「內容分析法」,研究結果發現:常見的職務犯罪模式分成「利用職務機會型」、「

白手套型」及「複雜型」。利用職務機會型指廠商與公務員或公務員於職務上所為犯罪行為;白手套型指以公務員與廠商勾結之基本型,向外牽涉多方角色,其中有掮客遊說,形成白手套型;複雜型則指白手套型擴張到涉及民意代表、機關首長等複雜型犯罪模式。研究發現:(1)貪污犯罪案件並無明顯的增減。(2)貪污案件有明顯集中於城鄉差距之區域。(3)貪污瀆職案件發生為大宗。(4)利用職務機會型為主要犯罪模式:許多案件非常令人不解的是僅為一時貪念,全然不顧東窗事發的後果。本研究建議以加強法律宣導、採購人員專業訓練、機關風險業務及人員之列管等措施,來防範貪污發生。

老人活動風險評估之研究-以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相關活動為例

為了解決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財產管理工作自我檢查的問題,作者周仕晃 這樣論述:

本研究主要是以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4個長者活動為案例(包含室內、戶外、小型及中型活動),討論辦理長者活動時遇到的意外狀況與現場風險項目的關聯性。透過4個活動項目進行分析及調查,瞭解4項活動的相關內容,進而探討長者參與此類型的室內及戶外活動的安全考量及風險管理。經過分析及討論後,歸納出與安全程序相關的活動安全評核表,將做為未來活動辦理時的標準作業程序及安全控管的參考資料,並具體建立一套活動安全機制,不只可供未來老人活動安全程序之參考,亦可適用於其他各類大中小型活動的活動安全檢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