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運輸業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查出實價登入價格、格局平面圖和買賣資訊

汽車運輸業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嶺律師寫的 2022年公法大數據實務解讀 和林敏玄的 運輸學大意(初等、五等、各類相關考試適用)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交通部公告:預告「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第4條修正草案也說明:二、修正依據:「公路法」第三十八條第二項。 三、「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第四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波斯納出版有限公司 和志光教育科技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行政管理碩士學程 陳敦源所指導 施友淳的 共享經濟時代汽車運輸業管制政策變遷之研究:以Uber公司進入臺灣為例, 2013-2019 (2021),提出汽車運輸業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政策變遷、計程車、Uber、租賃車、3I理論。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大學 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 李育明所指導 邱俊瑋的 臺灣全電動公車之生命週期永續性評估 (2021),提出因為有 全電動公車、生命週期永續性評估、傳統生命週期評估、生命週期成本、社會生命週期評估的重點而找出了 汽車運輸業的解答。

最後網站汽車運輸業依下列規定,分類營運: 一、公路汽車客運業則補充:汽車運輸 業者應將逾六十五歲之大型車職業駕駛人名冊,向該管公路主管機關申報登記;申報登記後,駕駛人有異動時,亦同。 遊覽車客運業駕駛交通車因業務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汽車運輸業,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2022年公法大數據實務解讀

為了解決汽車運輸業的問題,作者嶺律師 這樣論述:

  ◎「策略性打擊」:整編2021.8~2022.4,憲法與行政法具重要代表性之實務見解、學術文章,體系性整理。     ◎「針對性訓練」:以體系方式編排,不流於單篇文章、實務見解說明,而把各篇文章、實務見解串起,並與體系相連。     ◎「科學化寫作」:箭箭射向考點,使讀者可期待「文章、判決命中考題」,另將學說、文章,貫穿過往經典實務、學說,將國考試題一網打盡。

汽車運輸業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2019年12月1日起,交通部正式開始實施~
Uber條款取締開罰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俗稱「Uber條款」。交通部先前輔導以租賃車名義違規營運的Uber駕駛轉開多元計程車,Uber駕駛則需考取計程車執業登記證、靠行掛計程車牌、加入多元化車隊。 

12 月 1 日起,若在緩衝期、輔導期後仍為小客車租賃業的駕駛,僅能提供1小時以上載客服務,新竹地區 12 月起暫停Uber叫車服務。

若有相關問題想問,歡迎至粉專私訊:https://www.facebook.com/king.kingss23/

我都很樂意解答喔~

共享經濟時代汽車運輸業管制政策變遷之研究:以Uber公司進入臺灣為例, 2013-2019

為了解決汽車運輸業的問題,作者施友淳 這樣論述:

Uber使用新興科技,主打共享經濟模式,以新型態經營汽車運輸業,在極短的時間內席捲全球,衝擊各國的汽車運輸業市場以及造成各國管制政策上的棘手問題。Uber在2013年進入臺灣市場,因為侵蝕到既有計程車的載客市場和秩序,引發計程車業者強烈的抗議,也讓我國政府祭出各式手段欲對其採取管制措施,在2017年Uber甚至曾與租賃業者合作。但在受到政府取締的同時,Uber也因為其低廉的價格、高品質的服務和便捷的叫車系統,在臺灣培養出一群死忠的乘客。究竟政府應如何因應新興科技的進入,如何在管制與開放中取得平衡,是一門高深的課題。本文觀察政府對於Uber政策之變遷狀況,並以3I理論進行分析,嘗試瞭解為何政府

在2013年到2019年間對於Uber之政策出現多次轉折,深入探討政策的制定和改變對相關利害關係人之影響。藉由蒐集立法院公報、相關媒體報導,並訪談13名曾參與或親身經歷Uber核心事務之人士,廣泛蒐集資料加以分析。本文認為政策變遷之關鍵,是政策網絡上的利益、理念和制度產生了變化,3個I之間相互影響,進而導致政策變遷。未來新興科技將不斷叩響臺灣市場的大門,政府應從Uber案例中發現既有法規永遠無法趕上科技的發展,僅能追隨其後,盡可能快速將法規完備並制定相關政策,要如何因應新型態產業的進入,在接納新科技和保護舊產業間取得均衡,讓新業者、傳統業者、消費者取得三贏,政府又能有效管制市場秩序,是為未來臺

灣政府的一大挑戰。

運輸學大意(初等、五等、各類相關考試適用)

為了解決汽車運輸業的問題,作者林敏玄 這樣論述:

  ※依據考選部命題大綱編寫,掌握命題内容。   ※以綱要表解、序列重點,作系統性的導入。   ※圖示及計算題,協助考生理論與實務之了解。   ※重點中之重點,均標記有符號及粗體字凸顯。   ※各章附有模擬試題,以利熟悉各‧種考試題型。

臺灣全電動公車之生命週期永續性評估

為了解決汽車運輸業的問題,作者邱俊瑋 這樣論述:

本研究為了解全電動公車系統於未來永續發展上是否具備永續性,並了解可改善之熱點,針對臺灣全電動公車進行生命週期永續性評估(LCSA)。以一輛全電動公車作為功能單位之永續性評估,包括傳統生命週期評估(LCA)、生命週期成本(LCC)、社會生命週期評估(S-LCA)與各面向結果彙整之永續熱點分析。環境面之傳統生命週期評估,收集各階段之投入產出資料,並以「OpenLCA」之「CML」生命週期衝擊評估方法針對9項衝擊類別進行評估。評估結果顯示環境衝擊最大之類別為全球暖化約為5.056E+05 kg CO2 eq,次為淡水生態毒性約4.040E+05 kg 1,4-DB eq。經濟面,計算全電動公車於各

階段之成本,並透過成本有效性分析,計算全電動公車於不同情境下之淨現值最高可達24,745,000元。另外延伸探討柴油公車經抵換專案汰換為全電動公車後,其獲得之「減量額度」經濟效益至少價值29,897,000元。社會面,透過探討復康巴士、長照系統與來往偏鄉使用公車汰換為全電動公車之效益。日本案例證實,全電動公車可提升社會效益,包括縮短城鄉差距、提升生活品質、增加災難應變措施等。永續性評估方面,本研究透過熱點法,以定量方式彙整環境與經濟面評估結果,並以定性方式將社會面分析彙整以完整永續性評估。定量評估結果顯示,熱點值最高出現於全電動公車之營運階段,次之則為車輛製造與購買階段。表示欲使全電動公車往永

續發展,此兩階段為最優先研究及考量之階段。定性分析結果則說明,全電動公車可透過碳權交易平台與公車至電網(B2G)模式等配套措施,使全電動公車邁向永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