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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勞動契約書(青少年打工)也說明:立勞動契約書人:. 公司(以下稱甲方). (以下稱乙方). 茲就僱傭事宜,雙方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壹、契約期間:. 一、甲方自年月日起雇用乙方工作, ...

中華大學 行政管理學系碩士班 曾建元所指導 周沛吟的 我國企業營業秘密保護策略之研究 (2011),提出聘僱合約書範本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營業秘密、工商秘密、最高法院、專利權、商業間諜。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勞工研究所 劉梅君所指導 陳政杰的 論離職後競業禁止條款-所有權之於知識工作者的思辯 (2003),提出因為有 競業禁止條款、知識工作者、所有權的重點而找出了 聘僱合約書範本的解答。

最後網站聘僱契約書範本 - Sionva則補充:聘僱 契約書範本 · 一、自民國年月日起,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工作,擔任乙職。. · 二、甲方將審慎評估乙方之工作表現,調整其薪資與職位,除薪資與獎金外,乙方並得依公司規定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聘僱合約書範本,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我國企業營業秘密保護策略之研究

為了解決聘僱合約書範本的問題,作者周沛吟 這樣論述:

二十一世紀被公認為知識經濟時代,知識之創造、流通與應用將決定國家競爭力。企業對智慧財產權的運用,則為面臨國際競爭壓力的致勝關鍵。各類產業市場競爭激烈,企業若未落實營業秘密保護策略,則可能導致商業間諜趁機而入及訴訟敗訴等之情事,為企業帶來莫大損害,為有效杜絕此問題,本研究認為企業內部應訂定出最符合企業組織的營業秘密管理制度以保護營業秘密,外部由政府結合產官學界努力推動立法者修法,以維護國內產業倫理與競爭秩序、調和社會公共利益、提升國家競爭力及國際形象。據此本研究目的為:一、分析我國營業秘密保護爭訟案類型,找出問題趨勢。二、協助企業檢視營業秘密保護制度,逐步完善營業秘密保護策略機制,以有效制定或

調整其營業秘密保護策略方針。三、探究利害關係人對於現行之營業秘密立法政策觀點,分析問題面向,以為修法參考。雖然<營業秘密法>已經對於營業秘密雖給予企業法律上的保護,但是在目前刑事罰則缺漏、欠缺有效嚇阻洩漏營業秘密犯罪行為的情況下,單靠現行的民事損害賠償規範仍無法給予企業充足的保障。因而企業應思考在適時適當地付出管理成本下,依據本研究之建議採行有效的營業秘密保護策略,同時對企業內部訂定出最符合企業組織的營業秘密管理制度以鼓勵並保護創新,外部由政府結合產官學界努力推動立法者修法將刑事處罰條款增修加入<營業秘密法>中以強化法律保護密度,以有效處罰違法洩漏營業秘密之不道德之行為,才能創造出法制完善並適

合企業營運的智慧財產保護環境。

論離職後競業禁止條款-所有權之於知識工作者的思辯

為了解決聘僱合約書範本的問題,作者陳政杰 這樣論述:

本文的發展脈絡過程中,圍繞著所有權的範疇以及因著所有權所發生的諸多禁錮的問題;其中,筆者所關注的主題—競業禁止條款—在最近的勞動學界,引起廣大的討論,而在台灣勞資糾紛的角力賽中,也日漸將競業禁止相關的問題揭示世人。本文著重以勞工的角度來論述主題,無意探討法院各個判決所採用的見解,或法律或管理界的說法,只就離職後競業禁止這個問題的概念輪廓做理論性的批判,以免有無法將主題聚焦之憾。 法院主導了台灣競業禁止議題的發展,各級法院先後以各種標準來裁判爭議,而這些標準通常援引自外國的立法例,尤其以德、日兩國為主;行政機關也採用法院的看法,訂立出契約的範本,以資勞資雙方各自遵守。回頭看台灣的僱傭關係,資

方的強大經濟實力,足以位居契約訂定的主導地位,勞方根本無置喙的餘地,所謂契約自由,只不過是默認資本主義的生產結構下的假象平等,弱勢的勞工只能任憑資本家的宰割。 知識工作者在時空的接移下,成為現今工業生產的大多數工人階級,但是許多虛無的意識,讓這群工人階級模糊了自身的地位;競業禁止的議題一出現,讓原本的這群知識工作者受盡更多的桎錮,並且遭遇更大不利益的對待。除了在交換過程的剝削外,離職後這群知識工作者依然無法脫離控制,資本家利用更有力的法律工具來支配勞動力的流動,資本家或許提供補償予工人,但是對於自由的限制,卻以議價的方法給付。 因為競業禁止無法可管,所以更應該思考競業禁止問題的未來走向,而

這個議題或許是重新審視台灣被扭曲的勞資關係之新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