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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帶保證人協商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李永然寫的 民事、家事官司與狀例(三版) 和呂錦峯的 王牌律師說故事,你一定要知道的50個生活法律問題(3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連帶保證人債務協商-如何貸款100萬 - 樂活時尚也說明:申請更生時心裡總是忐忑不安,一直在想法院真的會讓我聲請成功嗎?如果申請沒過我該怎麼辦?面對這龐大的債務又該如何是好?還好有身邊的朋友和同事們總是會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永然 和瑞蘭國際所出版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林家祺所指導 陳顥的 公共工程遲延法律關係之研究-以「中正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機電系統統包工程」為例 (2019),提出連帶保證人協商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公共工程、工期、工程遲延、中正國際機場、桃園國際機場、ME01標。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王千維所指導 吳宗憲的 消費者與發卡機構相關信用卡約款之檢討 (2015),提出因為有 循環信用利息、違約金之酌減、民法205條、銀行法47條之1第2項、巧取利益、合意管轄的重點而找出了 連帶保證人協商的解答。

最後網站宜蘭聯邦銀行債務協商宜蘭債務協商連帶保證人<線上免費填單 ...則補充:新北市債務協商銀行新北市債務協商買車台中如何還清卡債台中如何解決負債宜蘭聯邦銀行債務協商宜蘭債務協商連帶保證人導會對過苦夫起情到來建候錯出就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連帶保證人協商,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民事、家事官司與狀例(三版)

為了解決連帶保證人協商的問題,作者李永然 這樣論述:

  人與人之間難免發生利益衝突,尤其步入工商業社會,不僅糾葛之事有增無減,糾紛類型更見五花八門。協商、調解、和解、仲裁……,固然是解決紛爭的有效途徑,但萬一這些方法盡皆破局,告上法院打一場民事官司,似乎也是不得不然的終極選擇。      既要訟爭,則必求勝;求勝第一訣,必以熟知民事官司進行程序為要務。本書以淺顯文字暨狀例,將民事訴訟與非訟事件中之普通訴訟、簡易訴訟、小額訴訟、法院調解、督促、財產保全、強制執行、家事事件等程序和運用法則「一舉成擒」,呈現讀者面前。

連帶保證人協商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獨董月領18萬未屢行監督之責】常董草率決策,高雄市議會函請高銀究責!

慶富案調查專案小組歷經3次專案小組會議、1次土地會勘、1次法律諮詢顧問會議、1次調閱資料協商會議、1次訪談總稽核、2次現閱資料後,終於在今天正式提出專案調查報告!作為小組召集人,感謝小組成員、法律顧問律師與所有相關人士在調查過程中提供的協助。

高雄銀行在放貸給慶富集團共41.76億元的過程中,有許多疏漏都顯示了董事會未盡治理監督、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等義務,以17.46億元的獵雷艦工程履約保證金為例,沒有銀行敢借,兆豐、京城、台銀、土銀都不要,結果高銀從徵信到放款,竟然只花了4天!

高雄銀行從2013年海科館聯貸案起,陸續貸款給慶陽海洋、慶峯水產、慶富造船、慶洋投資等慶富集團公司共41.76億元,因為無法收回貸款造成損失光在2018年度核銷呆帳就達7.6億,損失慘重。我們調查小組一一審視各案放貸過程,並且親自前往高雄銀行現閱董事會會議紀錄與錄音,發現許多不合理之處:

【慶富】

❌ 短期授信、多次續約或借新還舊,實質上達到中期授信,卻規避提供擔保品

【慶陽】

❌ 海科館聯貸案約定BOT案建物、設備為擔保品,無實質擔保品

❌ 原保證人陳慶男長子陳偉郎被票交所公告為拒絕往來戶後,保證人改為已負6.5億從債務的次子陳偉志,償債能力有疑,高銀卻未要求加提擔保

【慶峯】

❌ 同意以21年船齡漁船作為加強擔保,違反財政部公告與高銀內規

❌ 高銀稱慶峯暫結自2015年10月之損益已由虧轉盈,但獲利僅74.5萬元,相較3億高額貸款,清償能力大有疑義

❌ 高銀未按照原貸款條件、還款期限直接辦理拍賣擔保品或要求保證人逕負連帶清償責任,反而還同意展延、寬限還款

❌ 2016年慶峯變更公司登記,擔保人陳慶男成為0持股董事,預為安排規避清償責任,高銀未積極應對

【慶洋】

❌ 違反財政部函示中期授信以擔保授信為原則

❌ 會計師函早已揭露慶洋轉投資各公司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對損益採保留意見,常務董事卻未理會

本次之新事證包括:

❌ 2015/3/12通過之8.3億元放貸程序,在授信審核及授信契據簽訂過程中,有提早偷跑的情況

❌ 在2014/11/6聯貸案履約保證金17.46億元的常董會議上,當時的總經理王進安做出不符事實的案件背景陳述

❌ 多次的董事會議中,針對放貸案並未做出明確決議,但於會議紀錄中記載「照案通過」

這些都顯現高銀在決策過程中的草率!

總結調查內容後,我們在最後一次專案小組會議(11/25)中討論得出報告結論,將函請高市府對相關董事與未善盡監察責任獨立董事提起民事求償,並函請高市府對違反銀行法、證交法相關董事與人員提起背信罪刑事告訴,本報告與新事證同時函送地檢署偵辦,並函送金管會,由該會重新審視相關人員行政責任!

公共工程遲延法律關係之研究-以「中正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機電系統統包工程」為例

為了解決連帶保證人協商的問題,作者陳顥 這樣論述:

「與工期相關之爭議」為公共工程政府採購履約爭議的大宗,向來即為實務爭議的主要來源之一。另外,機場捷運是近年來重大工程之一,原本希望能使國際航線與國內交通網路結合並帶動地方經濟,然而卻因多種因素無法於原定期限內完成並進而發生嚴重遲延。從而,本文即以機場捷運所發生之工程遲延為研究主題。本文研究重心在於工程遲延法律關係之研究,透過中正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機電系統統包工程(ME01標)所發生之爭議分析契約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包含機關對承包商、承包商對機關間之雙方關係,結合此實際上真實發生的案例佐以實務及學說見解,探討當事人間可能的法律上主張及相關爭議發生的原因、在公平合理之契約精神下應如何調

整業主及承包商的權利義務關係等。因此,本文藉由實務學說及相關文獻之整理,將研究架構依序編排為:第一章─緒論;第二章從區分各工期遲延之類型開始;第三章、第四章再進入爭議較為集中之「工程遲延業主之主張」及「工程遲延承攬人之主張」章節;最後第五章則綜合前述討論提出一些結論與建議作為總結。希望能使後續公共工程遲延之爭議發生時有一套具體的脈絡可遵循。關鍵字: 公共工程、工期、工程遲延、中正國際機場、桃園國際機場、ME01標

王牌律師說故事,你一定要知道的50個生活法律問題(3版)

為了解決連帶保證人協商的問題,作者呂錦峯 這樣論述:

  有口皆碑的《王牌律師說故事,你一定要知道的50個生活法律問題》堂堂推出3版!   「婚姻、繼承、職場、消費、交通」等生活上遇到法律問題,   是你、我都可能會遇到的事情……   呂錦峯律師依據現行法令做出最完整的修正,   每篇皆利用實際故事,帶您了解如何解決棘手的生活法律,   讓您面對法律時,不再手足無措!     擁有本書,您不僅能得到法律常識,   更能保護自己,還能保護最愛的家人與朋友!     ◎這些誰都會遇到的生活法律問題,您答得出來嗎?!     先看看以下問題,您知道如何處理嗎?   □配偶移情別戀另組家庭,要如何離婚?   □我的小孩遇到校園霸凌事件怎麼辦?   □

父親過世遺有大筆債務,怎麼辦?可以不繼承債務嗎?   □我當別人的連帶保證人,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老闆片面減薪,勞工可以終止勞動契約嗎?   □上網買東西可以無條件退貨嗎?   □有人在網路上誹謗我,怎麼辦?   □發生車禍,在現場該怎麼辦?   □禮劵過期還可以使用嗎?   □先生在大陸包二奶,怎麼辦?     這些與自己切身相關的法律問題,您答得出幾題?是不是答不出來呢?那麼我們再來看一則故事。     ◎真實的生活法律故事,無時無刻發生在我們身邊?!     讓我們來看看這則真實故事:   佑祥與春鳳的母親早逝,自幼即由其父明德撫養。明德不久前因心臟梗塞死亡,銀行的存款1,000萬

元,過世1年前佑祥因為做生意,曾向明德簽下借條周轉300萬元尚未清償,而春鳳3年前結婚時,明德亦曾贈與春鳳200萬元當作嫁妝,另外,明德過世的喪葬費用100萬全都由春鳳支出。請問佑祥、春鳳若無法達成分割遺產協議時,如何分配才能符合法律的規定?     這是一則有關繼承的真實故事,這樣的生活法律問題,相信您我都有可能面對到,但您知道怎麼處理最符合法律規定又比較不傷兄弟姊妹的感情嗎?答得出來的人一定極為少數。而這一本《王牌律師說故事,你一定要知道的50個生活法律問題  3版》,就是為您我這樣想要圓滿處理事情的人準備的!有了此書,不管現在或未來,在面對任何生活法律問題時,都不需要再擔心了!     

 ◎王牌律師用50個生活法律故事,教您如何處理生活法律問題     作者呂錦峯博士,執業近三十年,服務了無數無助的諮詢者,此次《王牌律師說故事,你一定要知道的50個生活法律問題  3版》依據現行法令做出最完整的修訂,以專業的角度、關懷的眼光、輕鬆的筆觸,撰寫了這本能幫助您我解答生活法律的專書。本書主要內容如下:     1. 10大類家庭必備的生活法律百科   遇到法律問題,六法全書太厚不知道從何看起,網路也查不到,就算查出來也不一定對……。作者呂律師將本書分成婚姻、親子、繼承、債權債務、職場、消費、網路、交通、不動產、刑事程序共10大類,舉凡您該知道的生活法律常識都在裡面,通通都在裡面,好查

好讀又好看,別說您用不到,保護自己、保護您愛的人,都需要這本書!     2.用50則故事解說生活法律問題   熟悉兩岸法律事務的呂錦峯律師,運用上述10大主題,精選了50個大家最關心、也最常遇到的生活法律問題,像是「我的小孩遇到校園霸凌事件怎麼辦?」、「老闆片面減薪,勞工可以終止勞動契約嗎?」……。這50個故事,皆以「故事案例」搭配口語化的解析方式,讓您輕鬆好懂。此外,呂律師還使用「律師叮嚀」提醒大家實際處理時應該注意的「眉角」(台語),並貼心地運用圖示,搭配可愛的插圖,將繁複的處理法律問題過程,簡化成一目了然的圖表,最後還彙整相關法條方便大家對照。也就是說,本書跳脫過去法律書的冰冷艱澀印象

,讓您在輕鬆的閱讀過程中,吸收到最需要的生活法律常識。     3.王牌律師的用心大家都看得到   呂錦峯律師常從社會新聞中,看到一般社會大眾因為欠缺法律常識,而吃盡苦頭的情況。而法律問題是每一個人一輩子難以迴避的必修學分,所以起心動念想要寫一本大家都看得懂且願意看的生活法律書。也因此,本書不僅有真實故事、有專業解析、有殷切叮嚀、還有法條整理。有了本書,您可以了解真實人生、明白法律常識、規避各種風險、最重要的就是保護自我的權益!     ◎本書5大特色讓您輕鬆吸收法律常識     1.呂律師近30年執業經驗,好專業!   本書作者具有台灣及的律師證照、法學博士的學歷,執業近30年的資歷,對於一

般生活法律案件的處理有豐富的經驗。書中的50個生活法律問題都是作者實際處理的案例,是您面對法律問題時,最佳的參考!     2.用「故事」解說生活法律問題,好理解!   本書為了貼近讀者的日常生活方便閱讀,不以法條說明的方式講解法律問題,而是用實際的案件舉例、口語化的方式說明,讓您可以輕鬆閱讀!     3.運用「圖示」掌握處理重點,好全面!   一般案例的說明詳細卻略顯瑣碎,常常整篇看完仍然一頭霧水,沒有整體的概念。本書在編排時,每個案例皆用圖示的方式整理個案重點,讓您能在最短的時間裡,掌握案例的法律重點及處理方向!     4.「律師叮嚀」提醒「眉角」和「撇步」,好貼心!   一般法律書大

多限於法律問題的解答,但如何依法律程序處理以及實際處理時應該注意的「撇步」(台語)卻常常沒有提到。本書除了告訴您案例的解答外,還將處理時應該注意的「眉角」(台語)以「律師叮嚀」的方式提醒,讓您能更順利面對法律問題!     5.內文搭配活潑插圖,好生活!   本書擺脫一般人對於法律書籍的冷硬印象,在編排處理上盡量活潑、溫暖化,繪製插圖讓您閱讀起來不枯燥無味,可以將書中所提生活法律內容,完全融會吸收!

消費者與發卡機構相關信用卡約款之檢討

為了解決連帶保證人協商的問題,作者吳宗憲 這樣論述:

本文對信用卡運作制度、相關規範為介紹,以及對若干信用卡定型化契約條款進行較為深入之檢討,包括猶豫期間、循環信用利息、違約金、保證與合意管轄之學說與實務見解作整理與分析。 第一,猶豫期間條款,發現實務有將猶豫期間誤為審閱期間之情形,同時說明兩者各自之意義與區別必要。第二,信用卡循環信用利息條款部分,比較循環信用利息起算日採結帳日或繳款截止日孰為合理。同時探討於循環信用利息利率是否過高及其維持之法理基礎。並介紹銀行法47條之1第2項之對循環信用利息利率上限降為15%之重大修正,規範主體除條文文字之銀行、信用卡業務機構,是否包括資產管理公司,而規範客體是否包括銀行法47條之1第2項施

行前已發生之債務,法院均有一致見解。最後,違反銀行法47條之1第2項係取締規定或強制規定,若認係強制規定,違反效果應採無請求權說或無效說,本文亦試予以提出見解。第三,信用卡違約金條款,法院一般以酌減方式為處理。本文發現將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104年度酌減之判決可分類發為純粹依民法252條為酌減依據者與兼以民法205條、206條與252條為酌減依據者,本歧異涉及違約金與法定最高利率間關係,本文亦提出信用卡違約金是否受民法205條限制之看法。第四,就信用卡費用約款,法院向來聚焦於民法206條巧取利益規定為處理,本文並認為本條之概念除協助達成法定最高利率之限制外,本身亦具有獨立之意義,若單純巧取利益行

為亦得以本條為處理,並主張違反206條之法律效果應採無效說。第五,信用卡保證條款部分,就保證人可否類推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主債務信用額度之調整是否影響保證人保證之範圍以及主債務延期清償毋須保證人同意條款整理學說實務之看法並提出若干想法。第六,在信用卡合意管轄約定條款部分,爭點在於約定複數法院時之約款效力問題與合意管轄主體變更時是否拘束當事人問題。本文贊同實務所提出約款約定複數法院以是否可限於一定之法院為有效與否之判準。而合意管轄主體變更狀況,若係銀行合併情形,應認存續銀行概括繼受前手之約款,故存續銀行應得主張管轄約款;對於債權轉讓情形,本文認合意管轄此一訴訟上約定應附隨於實體權利移轉而移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