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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商業設計系碩士班 連德仁所指導 劉玉璐的 以完形心理學建構二十四節氣蘊含情感之紙藝創作 (2019),提出jeff koons氣球狗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二十四節氣、完形心理學、情感因子、紙藝。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財經法律系研究所 姚信安所指導 宋貫宇的 挪用藝術之法律爭議研究-以著作權法合理使用概念為中心 (2018),提出因為有 著作權、挪用藝術、戲謔仿作、衍生著作、合理使用的重點而找出了 jeff koons氣球狗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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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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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暴後的暗處:操作下的21世紀藝術市場

為了解決jeff koons氣球狗的問題,作者喬治娜‧亞當 這樣論述:

藝術是一種時尚、品味,也是一種投資、交易與收藏! 然而,當藝術成為被操控的工具時, 你,還敢進入藝術市場嗎?   ‧美國百年老店諾德勒畫廊,被控販賣假畫倒閉收場   ‧偽畫大師沃夫岡‧貝特萊奇橫掃市場,騙倒一票鑑定官   ‧俄羅斯億萬富豪豪奢買畫,反遭仲介商詐騙,對簿公堂   藝術市場正上演著一齣權謀宮鬥的心計戲碼,資本家、藝術家、藝術經紀人、畫廊、拍賣公司、藏家……暗自角力又聯手為藝術市場帶來爆炸性的蓬勃發展,但隨之而來的卻是檯面下種種暗黑交易一一曝光。   揭開21世紀藝術市場繁榮背後的黑暗面   被哄抬的藝術品價格、被炒作的藝術家、不斷驚爆的偽畫醜聞、詐騙、洗錢,買家與

畫廊、仲介商、拍賣公司、甚至藝術家之間的官司訴訟,各種光怪陸離的市場現象,令人大開眼界、拍案叫絕。   21世紀的藝術市場爆發了史上最嚴重的偽畫醜聞,進而導致美國百年歷史悠久的諾德勒畫廊面臨訴訟倒閉。然而藝術品偽作、造假問題,卻僅是藝術市場大爆發後所產生的負面結果之一。更多的暗盤交易、藝術價格炒作、不法的洗錢、詐欺、逃稅等行為浮上檯面。   中國富豪、地產大亨、石油鉅子……隻手操控藝術品價格,不到百分之一的頂級藝術品市場出現的種種現象如:避稅天堂的自由港交易、買賣不透明化、高價格操控等帶來的衝擊,卻影響了整個藝術市場的運作。   本書揭開21世紀藝術市場大爆發後產生的各種過度行為和奢侈現

象,具體描繪了藝術家面對金錢誘惑的貪婪心態和藝術品商品化的過程,以及藝術在全球富豪資本家的暗盤交易中的地位。作者以實際案例解讀藝術市場大爆發後繁榮喧囂的黑暗面,有如說故事般的情節,將藝術市場的種種爭議和陰謀,栩栩如生呈現在讀者面前。

以完形心理學建構二十四節氣蘊含情感之紙藝創作

為了解決jeff koons氣球狗的問題,作者劉玉璐 這樣論述:

俗語說:「做田無定例,全部看作氣(節氣)」。二十四節氣經由古人觀察天象的變化,進而產生四季氣候的概念,從古至今農業社會依賴二十四節氣為農作依據,可以說二十四節氣乃是農民生活不可或缺的寶典,至今依然如此。研究者從小從農家成長的母親口中聽到關於二十四節氣農諺,其中闡述的不只是曆法應用,亦有許多依附的情感。經由社會的轉變,臺灣從以農立國的形態,轉變成現今商業模式的社會,曾經存在的農家生活也慢慢被人遺忘,對於此現象感到惋惜。因此,本研究以認知心裡學中提到的記憶提取方式來建構記憶提取模式,提取二十四節氣之情感因子,並以二十四節氣之情感造形重新詮釋,摒除具象符號的干擾,以抽象構成形式回歸到情感傳遞的本質

。此外,由於藝術定義會隨著時間改變,現代藝術已慢慢走向抽象符號的闡述,探究此過程,可以說藝術從傳統敘事法逐漸變化為抽象表現的手法,這個變化中唯一不變的還是透過眼睛觀看,而完形心理學是以視覺分析歸納而成,不同藝術形式皆能以完形心理學進行分析,藉由完形心理學之視覺法則為形式依據,並以Kandinsky提出之點、線、面基本元素之原理,進行探討與二十四節氣之情感意涵的關連性,再透過紙藝為載體呈現二十四節氣純粹的精神,期許重新喚起觀者對於二十四節氣之感動,及探究紙藝新風格的可能性。

挪用藝術之法律爭議研究-以著作權法合理使用概念為中心

為了解決jeff koons氣球狗的問題,作者宋貫宇 這樣論述:

挪用藝術(appropriation art),係指利用既存之他人作品作為創作元素,加入自身對於素材理解後創造而成。挪用行為存在許多藝術創作面向中,無論是視覺藝術拼貼混搭、音樂取樣以及同人文化、戲謔仿作等等,而相關創作行為也隨著資訊指數型成長更加豐富,也形成ㄧ特殊文化。但挪用創作模式運用他人創作之行為根本上將會與著作權保障相衝突,由於著作權法保障著作人對於其創作之獨佔權利,在著作進入公共領域之前,對他人著作之挪用行為都將構成權利上侵害。故此一問題可歸納為藝術創作之公共利益以及著作權保障間之權衡,惟現行挪用行為之態樣日趨豐富多元,侵害程度亦有所不同,而我國現行多以著作權法第65條第二項之合理使

用概括條款加以處理,然無論是實質相似之判斷或是合理使用之要件審查,皆有不夠細緻之處,故造成挪用創作在我國著作權法上之生存空間受到壓縮。本文將從挪用藝術創作之現況出發,說明挪用創作在著作權法上所產生之法律問題,探討我國現行著作權法對於人格權以及財產權保護規範(如重製權、改作權)以及相關罰則中需要修正之處,另外在挪用創作合理使用條款之運用上,嘗試在著作權侵權實體認定、合理使用判斷之調整以及訴訟程序中利用專家意見等方式提出較為客觀之審查方式,使得挪用藝術作品在法規適用上能符合美學不歧視之原則,進而對於挪用藝術之創作有所助益,以期促進公共文化利益發展為目標之著作權法能夠賦予挪用藝術創作更大創作空間之可

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