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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勞動契約範本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陳業鑫寫的 懂一點法律,勞資不對立,管理不犯錯:超白話從聘僱、管理工時、調動、資遣全方位解說勞動法規及處理辦法 和陳永順的 散裝船經營學:理論與實務(第二版)(附光碟)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勞動契約書(草案) 100 - 高雄醫學大學也說明:高雄醫學大學兼任助理勞動契約 ... 本契約書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 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勞動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勞動契約。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天下雜誌 和麗文文化所出版 。

中原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姚志明所指導 林維欣的 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之研究 (2021),提出不定期勞動契約範本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定型化契約、保固責任、物之瑕疵擔保、不完全給付、行政指導、法規命令、檸檬車。

而第二篇論文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林誠二所指導 劉芳蘭的 長照機構委託養護契約之研究--以私立小型養護型機構為中心 (2020),提出因為有 小型養護機構、委託養護契約、長期照護定型化契約的重點而找出了 不定期勞動契約範本的解答。

最後網站勞動法規小知識01 勞動契約|老闆與員工說的清楚的那張紙則補充:關於 勞動契約 ,你需要知道的契約類型 勞動契約 有分『#定期契約』與『# 不定期 契約』所謂『定期契約』,比較像是約聘人員或是因應特定需求才請來上班的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不定期勞動契約範本,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懂一點法律,勞資不對立,管理不犯錯:超白話從聘僱、管理工時、調動、資遣全方位解說勞動法規及處理辦法

為了解決不定期勞動契約範本的問題,作者陳業鑫 這樣論述:

20個勞資地雷X 40種應對流程與話術範例, 每個人都看得懂、立即可用,簡單掌握勞資法規重點, 經理人調度人事不擔心,上班族明白權益不吃虧。   ‧招募應徵為什麼不可以問家庭狀況、不能做心理測驗?   ‧在家上班的員工怎麼打卡才合規範?   ‧周年慶、促銷季工作爆增,怎麼談加班不觸法?   ‧實習生協助處理行政工作為什麼有違法令?   現在的主管工作多、業績壓力大,而且還有法律風險。勞資法規愈來愈嚴格,企業動輒觸法,管理員工的第一線經理人可能一開口就觸法,還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裡。而上班族也經常弄不清楚法規,搞得與公司關係緊張,或讓自己的權益白白受損。   了解勞資法律規範真的有這

麼難嗎?其實只要有基本的法律意識,就不會犯錯。   陳業鑫律師是台灣唯一同時具有勞資雙方代表及主管機關、上市公司董事經歷的律師,在勞動法規領域有20年的經驗。他用大量的實務案例,說明勞動法規中人權與職權的分界,釐清歧視與平等,列舉最常見的勞資爭議問題,告訴你如何運用法律,從招募、獎懲到離職,每一關都加強和諧的勞資關係,預防勞資爭議風險。   .招聘   面試時問對方家庭狀況、做心理測驗居然都可能觸法?約聘人員該享有正職員工的福利嗎?   .獎懲   公司每年一定得發年終獎金嗎?員工如果經常遲可以扣薪水嗎?   .工時與休假   一例一休上路後排班怎麼辦?變形工時怎麼計算?生理假一定要准

假嗎?   .資遣與離職   試用期滿不適任,可以請員工走人嗎?哪些狀況員工可以自己提資遣?   本書每一篇應對一個問題,附上法律處理流程與合法的應對策略,   遇到問題就能隨時參考,快速了解,一步一步解決問題。 好評推薦   中華民國中小企業總會理事長 李育家   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 邵瓊慧   職場作家 謝文憲   資深職涯顧問師 郭南廷(熱血people人資暗黑棋局)   「法律白話文運動」副總編輯 林大鈞   「推薦這本《懂一點法律勞資不對立,管理不犯錯》,希望透過本書能為更多的台灣中小企業,預防勞資糾紛產生,雙方共享打拚的美好成果。」──中華民國中小企業總會理事長 李育家

  「陳律師透過其多年的實務經驗,在招聘面試、管理員工、加班排假乃至離職解雇、發生職災等場景中,挑戰勞方自以為理所當然的觀念或直指許多企業主的迷思,並提出平衡論述及具體建議,相信不論是企業主、人資主管或勞方讀之,都能受益良多且看得津津有味。」──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 邵瓊慧   「透過勞動檢查的實戰經驗學習確實扎實,但付出的學費累積下來,對於公司肯定也是沉重的負擔。本書將艱澀的條文轉化成實際案例與生活化的說法。若你是一位對於勞動關係感興趣,又或勞動關係正是你工作的一部分,那這將是會實質幫助到你的工具書。」──資深職涯顧問師 郭南廷(熱血people人資暗黑棋局)   「本書無疑是了解勞動法

規的絕佳利器,勞工可藉此建立法規意識自我保護、資方亦可獲得指引建立良善勞動環境,值得您將它放入購買清單的首選。」──「法律白話文運動」副總編輯 林大鈞  

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之研究

為了解決不定期勞動契約範本的問題,作者林維欣 這樣論述:

本文首先探討國內外立法例,針對汽車買賣瑕疵擔保責任介紹比較,從而對應至汽車瑕疵概念,過往交易上可能只要求汽車之功能性合於一般或通常使用者即為無瑕疵之物;然因科技之進步,為保護駕駛人與乘客之安全所生配備,如安全帶或基本承受撞擊之能力一旦欠缺,即視為瑕疵之物無疑。兼具保護駕駛人、乘客及可能使用道路之其他車輛為目的之循跡防滑系統(或稱車輛動態穩定系統),自2019年起亦為我國國產新車之基本配備。於此關係到消費者本身之健康、生命或其他用路人之公益的配備,能否在欠缺時即視為具瑕疵之物?仍有待學理闡釋、消費者意識提升甚或主管機關之努力。再者從定型化契約理論基礎出發,並針對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與應記載及

不得記載事項之制定歷程探討之,而政府基於依法行政原則與依法審判原則,就定型化契約條款之控制手段主要分為立法控制、行政控制與司法控制,行政控制與司法控制皆須有立法者之一定程度之授權,始得為之。另有關保固責任與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之探討方面,保固責任在現今社會泛指賣方對於買方而言,買賣標的物在一定期限內由賣方擔保,買方可以正常使用,標的物有正常的表現並符合雙方的協議,在新車買賣裡常見保固責任約定,出賣人藉此機制提高買受人消費意願。另外針對我國實務上汽車買賣糾紛案例,以爭點區分汽車或周邊配備,於流通進入市場時,其設計、生產製造是否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汽車製造人或經銷商是否違反其說明

義務;通知或召回義務的違反以及因物之瑕疵而請求減少價金等進行評析,最後提出結論及建議。

散裝船經營學:理論與實務(第二版)(附光碟)

為了解決不定期勞動契約範本的問題,作者陳永順 這樣論述:

  國際海運產業對全球經貿活動發展扮演極重要的角色,為國貿供應鏈的一環,是唇亡齒寒的關係。國家海運產業是否蓬勃發展,不僅象徵著國家力量是否強大,且反應該國的工業是否成熟發展。   全書分兩部分;第一部分在建立讀者對散裝船海運產業基礎知識的知與瞭解,以闡述散裝船經營基本觀念,說明構成散裝船業經營與管理組成的要素。第二部分在第一部分概念基礎上,闡述散裝船實體市場及衍生性市場投資交易的評估及操作,以及如何訂定完整性交易契約與執行,維護自己權利及降低契約風險。   本書為國際散裝船經營理論與營運的專業書籍,專注於散裝船投資交易操作和營運管理,具有廣度與深度,乃是國貿、商業管理等

相關科系,以及海運產業從業人員最佳實用參考書。 本書特色   以深入淺出的方式解說散裝船投資交易與管理,條理分明,循序漸進。   理論與實例相互對照,更易理解。   書末附有「問題討論」。   附錄光碟含有國際通用最新之契約範本與中文翻譯。  

長照機構委託養護契約之研究--以私立小型養護型機構為中心

為了解決不定期勞動契約範本的問題,作者劉芳蘭 這樣論述:

本研究以「委託養護(長期照護)定型化契約(未定期限)範本」為主要探討內容,希提醒相關當事人於契約關係中應注意之契約規範與責任。委託養護契約雖具定型化契約特性,仍允許當事人個別磋商而合意之契約條款存在,且效力優於定型化契約條款;此外,未記載於委託養護契約條款之辦法、規範,只要養護機構能舉證已明示內容並經委託人或受照顧者理解、同意,亦構成契約內容之一部分。而委託養護契約具有教育與示範作用,故本文建議契約條款應更為具體、明確,讓消費者更清楚入住養護機構所能接受的服務內容為何;對於故意毀損機構設備或物品情節重大者或發生嚴重爭執或干擾他人者,應在養護機構評估有足以引發公共安全或其他重大維安之虞,即可終

止契約,且此規範對象應涵括委託人,以維其他受照顧者及工作人員之權益,保障機構環境安全。由於委託養護契約具第三人利益契約性質,養護機構與委託人應尊重受照顧者之意思表示,而吾人尚未老化、失能前,亦應做好相關規劃,除經濟財物之安排外,亦可考慮意定監護或預立醫療決定相關事宜,為自己的老年生活負責。而養護機構的照顧服務非專屬一對一照顧,委託人與受照顧者亦應有所體認,須與機構相互合作,始能降低機構生活可能引發之風險。養護機構應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並按消保法第7條,提供可合理期待安全性之服務,且工作人員為養護機構之履行輔助人,當其違反契約義務並造成損害時,養護機構亦須負連帶責任;惟消保法第51條懲罰性賠償

金損害額,養護機構之財源是否足以因應亦是一大議題,研究者建議未來應考量責任保險之規劃,以維消費者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