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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人民法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勝平,瑞希寫的 爭點HERE 民事訴訟法(二版) 和蘇銘翔的 圖解刑法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為何陳報遺產清冊這麼重要? - 奇摩新聞也說明:... 民間借貸或擔任保證人,被繼承人通常不會交代清楚,其家人多不知情。 ... 另外要提醒的是,繼承人若違反《民法》第1163條的規定,有隱匿遺產、在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學稔出版社 和五南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楊淑文所指導 何一民的 營建工程契約保固制度之研究 (2021),提出保證人民法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工程驗收、工程保固、保固期、保固保證金、FIDIC契約條款。

而第二篇論文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林東茂所指導 梁秀雯的 大型演唱會的相關法律問題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演唱會、不純正不作為犯、保證人地位、作為義務、著作財產權、著作人格權、公開演出、集體管理團體的重點而找出了 保證人民法的解答。

最後網站「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 - 睿豐會計師事務所| 張孟權律師則補充:按 物上 保證人 與保證人在責任本質及成立基礎上雖未盡相同,然物上 ... 擔保物權亦具從屬性, 故於 債權人 長期不實行其抵押權,而涉及民法第880 條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保證人民法,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爭點HERE 民事訴訟法(二版)

為了解決保證人民法的問題,作者勝平,瑞希 這樣論述:

本書特色     1.爭點齊全   本書於各章節中完整呈現民事訴訟法之爭議問題,並以不同視角帶領同學一窺各大學說、實務之精要。     2.重要星等   本書在各爭點皆標示星等,讓同學在考前衝刺階段,得參酌星等難易度及重要性,有效率地進行複習。     3.考題實戰與破解HERE   本書在爭點最後以各大法研所、司律考題作為實戰演練,以解說之方式帶領同學破解爭點之包裝,並針對答題架構之編排給予建議。     4.最新實務見解   本書蒐集最新的最高法院、高等法院見解,力求同學能掌握最新的實務脈動,以利回答各種考場上刁鑽且複雜的實務見解題型。

營建工程契約保固制度之研究

為了解決保證人民法的問題,作者何一民 這樣論述:

近年來,國內雖以高科技工業如半導體產業為經濟發展核心,以往的工業火車頭「建築、營造工業」成長動能已日漸趨緩,然而,政府意識到前瞻建設計畫之運行、社會住宅及都更危老改建需求仍仰賴於營造工業,遂逐步採取許多改革措施諸如政策性擴張投資、協助技術創新與轉型、完善營造法制環境等,以期帶動營造產業之復甦。其中關於法制現況,工程履約流程中最為常見的議題,除承包商應如期完工外,莫過於工程瑕疵衍生之爭端,此殊值業主與承包商重視。事實上,民法與工程相關法令雖有瑕疵救濟規範,卻不足以因應實務上變化多端之瑕疵紛爭,因此,本論文擬以工程產生瑕疵時應如何救濟作為研究目標。工程生命週期中產生瑕疵並受業主發現的時點,區分為

承商施工期間、業主驗收程序與業主使用階段,雙方就上述三個階段產生之瑕疵該如何處理並界定法律關係?本論文主軸承商之保固責任究係上述三項階段中之哪一階段?為何民法承攬針對工作物瑕疵已存有物之瑕疵擔保責任,還需另行創設保固制度?此兩制度之關聯性何在?應如何精準操作?均為本論文所關切之議題。正因我國工程保固法制諸多概念沿襲英美工程契約所慣用條款,並逐步發展成工程慣例,法律人員在無法正確理解保固制度發展脈絡之情況下,時常誤解法律關係進而錯誤適用法律。職此,誠有必要釐清工程保固制度之基本架構與其性質所屬,方能重新認識工程保固制度並定紛止爭工程瑕疵之疑慮。此外,業主若藉定型化契約之手,針對工程瑕疵設計出風險

分配不甚公平、合理的保固條款,承商該如何應對?保固條款若有所缺漏,應如何進行契約漏洞之填補?此時,民法承攬之瑕疵擔保規範與FIDIC國際營建工程契約又扮演著何種要角?工程裁判實務上針對瑕疵之重要爭議又該如何精確地解決?亦為本論文研究方向。以下,本論文將陸續梳理上述爭議並提出一己之見,希冀能夠勾勒出一套完整的工程瑕疵救濟制度,創造美好的工程法制環境。

圖解刑法

為了解決保證人民法的問題,作者蘇銘翔 這樣論述:

  本書作者蘇銘翔擅長寫作通俗法律書籍,《圖解刑法》一書,運用一頁文一頁圖的方式呈現刑法最精華的觀念、知識,將複雜的刑法概念化約為簡單、趣味的關係圖、樹枝圖、概念圖、流程圖、卡通圖及表格,使讀者可藉由圖文並茂的解說瞭解刑法,增加可讀性及趣味性,並使本書成為刑法知識的入門書,甚至可作為大專院校通識教育的法律基礎學科教材。

大型演唱會的相關法律問題研究

為了解決保證人民法的問題,作者梁秀雯 這樣論述:

唱片工業因盜版及數位下載營收下滑,當今現場演唱會價值呈現逐步上升趨勢,唱片公司轉型成為音樂娛樂公司,開拓現場表演市場,形成「體驗經濟 」模式。演唱會舞台設備愈來愈複雜,舞台工程風險因此顯著升高,演唱會製作在數位環境下法律議題較多元,著作權爭議也較過去複雜。 本論文觀察大型演唱會產業,嘗試說明刑法、職業安全衛生法、著作權於演唱會之實務運作,提出分析與見解。本研究結論為:一、產業方面演唱會產業應著重硬體施工防災策略; 應制定演唱會硬體施工作業準則; 定作人及承包商的義務應以書面約定清楚; 演唱會製作內容的著作權管理,應包含:著作類型、權利歸屬、權利的限制、著作人格權的行使、授權方式約定;

音樂著作集體管理團體應共同研議如何利用資訊科技,建置共通的數位資料庫。二、行政機關 演唱會舞台特殊訂製機關應納入源頭管理; 文化部人才培訓計畫應與勞動部職安署應合作輔導演唱會產業活動規範; 智財局應規範多媒體權利內容以保障新型態著作權並應輔導放寬通過美術著作權集管團體;大學法律系開設「娛樂法」相關課程或學分; 政府機關於藝文採購契約著作人格權約款,允許創作者依著作權法行使著作人格權。三、立法及司法機關 演唱會如未構成「意圖商業利益」與「意圖私人獲利」要件,即使未取得公開演出授權,仍不應適用刑事責任; 舞台工程意外而致傷涉及不作為過失犯,法院應審理行為人是否有管理疏失、保證人地位、

作為義務與作為可能性。關鍵詞:演唱會、不純正不作為犯、保證人地位、作為義務、著作財產權、著作人格權、公開演出、集體管理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