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物所有權人查詢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查出實價登入價格、格局平面圖和買賣資訊

建物所有權人查詢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陳冠融寫的 房地產買賣Q&A 和林育智的 實務 不動產(利用)法典 2022國考.實務法律工具書(一品)(14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地政電傳資訊查詢-臺中市政府地政局也說明:提供查詢項目:地籍資料、地籍圖、建物測量成果圖、地籍異動索引、土地/建物參考資訊、建物門牌查詢。 提供服務時間︰全年無休24小時服務。 收費標準:每人每筆(棟)10元,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書泉 和新保成所出版 。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企業管理系(所) 劉瀚宇、賴明政所指導 黃明智的 小規模基地住宅重建工程預算之探討-以台北市危險老舊建築重建為例 (2021),提出建物所有權人查詢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危老重建、初期建築預算、施工預算概估。

而第二篇論文崑山科技大學 房地產開發與管理研究所 黃靖媛所指導 謝佳勳的 公寓大廈日租套房管理機制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日租套房、共享經濟、公寓大廈、規約的重點而找出了 建物所有權人查詢的解答。

最後網站有沒有方法可以查到房子是誰所屬的? - supreme0258則補充:以下說明如何來查詢房子是不是你想要知道的所有權人,你 可參考看看: ... 可自行上網申辦查詢產權資料; ... 權人、面積、持分、地號、建號等相符,再依序查詢建物測量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建物所有權人查詢,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房地產買賣Q&A

為了解決建物所有權人查詢的問題,作者陳冠融 這樣論述:

房地產買賣的相關問題, 與繼承房地產應該注意的細節, 這本書通通告訴你!   購買預售屋提早過戶,難道真的對買方比較有保障?   父子之間不能買賣房屋?   繼承得到的房子反而還要多繳稅,所以最好都不要繼承?   謬論一 單憑房屋權狀就可證明賣方為屋主,並與之簽訂買賣契約?   A:錯。因房屋權狀有可能偽造,簽約前應先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登記謄本,確認所有權人及產權狀況,以確保權益。   謬論二 房東售屋時,承租人可以向其主張優先購買權?   A:不可以。依法承租人無優先購買權,僅能依民法第425條規定,向新屋主主張租賃契約繼續存在,此即為買賣不破租賃原則。   謬論三 承買人可以將買

進後尚未完成移轉登記的房子,再出售予他人?   A:不可以。買賣未辦竣權利移轉登記,承買人再行出售者,會被科處罰鍰。   謬論四 房子已設定有抵押權,承買人能主張產權不清而解除契約?   A:不行。因所有權與抵押權是各為獨立的物權,抵押權的存在,不影響所有權的移轉。   謬論五 已登記之不動產,登記機關可以自行塗銷?   A:不可以。已登記之土地權利,非經法院判決塗銷確定,登記機關不得為塗銷登記。   是否覺得房屋買賣離您很遙遠?但事實上房地產除了買賣還會因為很多原因跟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這本書囊括了關於不動產的登記、買賣、移轉、繼承、稅賦等問題,試圖將這些複雜的問題轉化成淺顯易懂的文字

,讓讀者能快速瞭解並獲得解決方法。  

建物所有權人查詢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160411東森 借名登記陷房產糾紛 買方可舉證是善意第三者自保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q9Egoeg76RQ

附加說明:礙於新聞秒數有限,新聞內容表達可能會讓部分讀者誤解,小弟在此再次說明一次,如何判斷是否有借名登記?方式「其中之一」就是看謄本的「他項權利部」是否有「非銀行/民間企業/甚至私人」設定抵押的情形。不過,通常這樣的方式,很容易遭查稅,所以未必會這樣做。

因此,另外一種方式就是,出資者與人頭之間用「私契」:協議書、讓渡書、授權書等等之類的。像這類的的私契,房仲方也就很難查詢到了。

另外,通常選擇用私契方式,相關可以辦理過戶的文件(權狀正本、印章、私契等等),照理說都會在出資者方那邊保管,借名人頭根本無法對房子行使任何權利(例如買賣),因此,此次的新聞案例中,出資者並未保管、擁有借名人頭的一切文件,任由人頭把房子賣掉,也是蠻離奇的事情,因此,房仲方也算是蠻無辜的。

記者 賴正鎧、王志偉 採訪報導……↓

記者賴正鎧:民眾在買房時如果不幸捲入借名登記的房屋糾紛,問題是相當的多,但其實在一開始從謄本上面就可以略知一、二。

房仲業者陳泰源表示:賣方作房屋貸款的時候,他的權利人並不是我們一般常見的銀行,如果是非銀行,甚至是民間私人企業、甚至是個人名義來給他做設定抵押貸款,那就極有可能是借名登記。

購屋時民眾可以多留意一下謄本的「建物他項權利部」,如果不是跟銀行貸款,而是登記私人企業,就可能是借名登記的房屋。

房仲也表示在交屋前多做一個動作,可以確保自身的權益。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買方一定要再一次雙重確認檢查屋況,確定沒問題,好,我們再碰面交屋,交完屋後,賣方把鑰匙都給你之後,馬上立刻換鎖。

買新房之後,趕緊換一個新的鎖,也可以鎖住一層保障。

但如果還是擔心會捲入借名登記的糾紛,再教你一招。就是在買賣時請賣方再次確認房屋的所有權人是誰,並且把對話過程錄音錄影下來,也可以在契約書上備註,如果賣方說謊,買方就能證明自己在購買時不知情,是法律上所謂的的善意第三者。

律師 張智偉:可以要求賣方在買賣契約當中,載明說這個房子並沒有例如借名登記權利的瑕疵。

買賣時多一個小步驟,錄音錄影,證明自己是善意第三者,就能保有權益,買房細節多,民眾多留意一點,就能多保障一些。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139851090

小規模基地住宅重建工程預算之探討-以台北市危險老舊建築重建為例

為了解決建物所有權人查詢的問題,作者黃明智 這樣論述:

摘 要論文名稱:小規模基地住宅重建工程預算之探討 頁數:85-以台北市危險老舊建築重建為例校所別: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企業管理系(所)畢業時間:一一零學年度第一學期 學位:碩士研究生:黃明智 指導教授:劉瀚宇

賴明政關鍵詞:危老重建、初期建築預算、施工預算概估。台灣於60、70年代興建大量的4樓或5樓公寓住宅,迄今除逐漸老舊外,耐震法規亦大幅修改,依現在耐震標準而言,這些老房子的耐震力不足的情況是亟待改善;且。台灣已於1993年成為高齡化社會,推估將於2025年邁入超高齡社會,簡而言之 這是個人口及建築都面臨高齡化的時代。而這些老舊房子卻無法提供結構安全的保障及無障礙使用的機能需求。內政部營建署在 2017年5月公布「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希望有效積極推動老舊房屋重建,為期十年的改建推動政策,其中提供容積獎

勵等及建管規定的配套鬆綁等,鼓勵民眾參與,但改建前提是範圍內土地所有權人需全部同意。然有些實際上改建基地整合不易,遂形成改建基地狹小卻有增額高達40%的容積獎勵,在高密度的台北市區更是明顯。小基地的改建資源上較不具經濟效益的。但實際上台北市有過半數的危老改建基地均小於181坪,業界裡都知道小規模基地興建本比較高,透過本研究探討得知,小基地如前道路寬度、鄰房現況、施工緩衝空間等條件不足下 除了量價關係外,其直接成本增幅可能達15~25% 。本研究方法及結果希望能提供正評估危老改建之專業人士,能概估出規劃前期之成本,也同時讓重建權利人了解之重建成本的落點 更可藉由本研究方法,隨著設計進展越趨明確,

隨時滾動式修正重要工項的數字,以利維持未來實質改建成本的穩定性及正確性。

實務 不動產(利用)法典 2022國考.實務法律工具書(一品)(14版)

為了解決建物所有權人查詢的問題,作者林育智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1.欲直接報考公務人員高考、地方政府三等與四等特考、不動產經紀人地政相關科目的讀者。   2.未來有加入公職報效國家的熱血同胞們。     適用時間   110年3月~111年3月     使用功效   完整收錄最新制定或修正之法規,確實吸收最新訊息不漏接!     改版差異   更新法規。   本書特色     法規修正‧全國最新   完整收錄最新制定或修正之法規,讓讀者方便查閱記憶。列舉如下: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110.03.03)   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不宜設立工廠者(110.02.05)   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原: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

110.02.03)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110.01.28)   平均地權條例(110.01.27)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110.01.27)   地政士法(110.01.27)   所得稅法(節錄房地合一稅部分)(110.01.20)   行政程序法(110.01.20)   遺產及贈與稅法(110.01.20)   民事訴訟法(110.01.20)   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110.01.20)   民法 第二編 債(110.01.20)   民法債編施行法(110.01.20)   民法 第四編 親屬(110.01.20)   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

110.01.18)   民法 第一編 總則(110.01.13)   民法總則施行法(110.01.13)   民法親屬編施行法(110.01.13)   都市計畫法臺中市施行自治條例(109.12.23)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109.12.23)   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109.12.02)   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標售作業要點(109.11.16)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109.11.10)   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109.11.09)   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109.10.06)   實施國土計畫管制所受損失補償辦法(

109.09.14)   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109.08.18)   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109.07.28) 壹、中華民國憲法 中華民國憲法(36.01.01) / 壹- 3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94.06.10) / 壹- 18 貳、民法 民法 第一編 總則(110.01.13) / 貳- 3 民法總則施行法(110.01.13) / 貳- 22 民法 第二編 債(110.01.20) / 貳- 26 民法債編施行法(110.01.20) / 貳- 84 民法 第三編 物權(101.06.13) / 貳- 88 民法物權編施行法(

99.02.03) / 貳- 185 民法 第四編 親屬(110.01.20) / 貳- 193 民法親屬編施行法(110.01.13) / 貳- 242 民法 第五編 繼承(104.01.14) / 貳- 247 民法繼承編施行法(102.01.30) / 貳- 264 參、不動產相關法規 土地法(100.06.15) / 參- 3 土地法施行法(100.06.15) / 參- 26 外國人投資國內重大建設整體經濟或農牧經營取得土地辦法(91.02.27) / 參- 31 土地法第十七條第二項執行要點(91.06.18) / 參- 33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

法(106.06.09) / 參- 35 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106.12.01) / 參- 39 土地法第四十六條之一至第四十六條之三執行要點(102.02.07) / 參- 44 直轄市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設置及調處辦法(107.04.02) / 參- 48 平均地權條例(110.01.27) / 參- 53 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104.06.22) / 參- 70 地籍總歸戶實施辦法(104.04.23) / 參- 90 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查詢收費辦法(109.04.24) / 參- 92 信託法(98.12.30) / 參- 96 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

員會組織規程(104.01.15) / 參- 104 農業發展條例(105.11.30) / 參- 106 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94.06.10) / 參- 119 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105.05.25) / 參- 123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105.02.15) / 參- 126 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109.07.28) / 參- 130 農村再生條例(99.08.04) / 參- 135 農村再生條例施行細則(100.07.20) / 參- 140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109.07.10) / 參- 143 農業用地興建農

舍辦法(104.09.04) / 參- 156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110.01.28)/ 參- 163 土地徵收條例(101.01.04) / 參- 189 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108.12.16) / 參- 203 土地徵收未受領補償費保管辦法(93.10.26) / 參- 217 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103.11.14) / 參- 219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108.01.09) / 參- 225 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109.10.06) / 參- 231 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108.07.03) / 參- 233 公有土地經營及處理原則(91

.10.08) / 參- 240 公有山坡地放領辦法(92.03.12) / 參- 242 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91.03.19) / 參- 248 新市鎮開發條例(109.01.15) / 參- 253 新市鎮開發條例施行細則(88.10.16) / 參- 259 都市更新條例(108.01.30) / 參- 264 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108.05.15) / 參- 286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108.06.17) / 參- 294 都市更新事業接管辦法(108.05.27) / 參- 301 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108.05.15) / 參- 303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

加速重建條例(109.05.06) / 參- 308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施行細則(106.08.01) / 參- 311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109.11.10) / 參- 313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107.10.11) / 參- 316 直轄市縣(市)合法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異議鑑定小組設置辦法(106.08.03) / 參- 319 中央主管機關補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費用辦法(108.06.13) / 參- 321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107.02.14) / 參- 323 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103.08.04

) / 參- 329 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108.01.22) / 參- 333 住宅法(106.01.11) / 參- 335 住宅法施行細則(109.04.14) / 參- 347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106.12.27)/ 參- 350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108.02.18) / 參- 360 農地重劃條例(100.06.15) / 參- 366 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100.10.14) / 參- 372 市地重劃實施辦法(104.07.13) / 參- 381 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108.04.09) / 參- 393 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

91.12.11) / 參- 405 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98.06.03) / 參- 411 土地所有權人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辦法(92.08.26) / 參- 419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91.05.15) / 參- 427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107.11.21) / 參- 431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108.11.11) / 參- 442 文化資產保存法(105.07.27) / 參- 456 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108.12.12) / 參- 474 國家公園法(99.12.08) / 參- 482 國家公園法施行細則(72.06.02) / 參- 48

6 區段徵收實施辦法(101.10.18) / 參- 488 海埔地開發管理辦法(88.10.05) / 參- 497 肆、不動產登記相關法規 國土測繪法(96.03.21) / 肆- 3 國土測繪法施行細則(96.11.30) / 肆- 12 地籍清理條例(108.05.01) / 肆- 15 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104.11.27) / 肆- 23 地籍清理清查辦法(104.11.27) / 肆- 33 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辦法(108.07.15) / 肆- 35 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管理辦法(109.05.05) / 肆- 41 土地登記規則(108.12.09)

/ 肆- 44 關於水道浮覆地及道路溝渠廢置地所有權歸屬處理原則(91.08.09) / 肆- 69 土地登記規費及其罰鍰計收補充規定(108.03.14) / 肆- 70 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法令補充規定(109.04.09) / 肆- 73 辦理都市更新權利變換相關登記作業注意事項(108.07.09) / 肆- 78 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108.06.25) / 肆- 80 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列冊管理作業要點(97.08.06) / 肆- 90 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標售作業要點(109.11.16) / 肆- 94 未繼承登記不動產辦理強制執行聯繫辦法(94.0

1.26) / 肆- 99 耕地分割執行要點(105.05.06) / 肆- 101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106.01.09) / 肆- 103 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審查要點(102.09.06)/ 肆- 133 祭祀公業條例(96.12.12) / 肆- 136 祭祀公業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辦法(104.06.09) / 肆- 145 祭祀公業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管理辦法(107.05.15) / 肆- 151 地政士法(110.01.27) / 肆- 154 地政士法施行細則(91.08.01) / 肆- 162 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107.11.09) / 肆-16

6 家事事件法(108.06.19) / 肆-171 公證法(108.04.03) / 肆-201 強制執行法(108.05.29) / 肆-219 民事訴訟法(110.01.20) / 肆-241 非訟事件法(107.06.13) / 肆-315 辦理寺廟登記須知(108.08.06) / 肆-330 伍、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105.11.16) / 伍- 3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94.11.16) / 伍- 16 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98.09.21) / 伍- 18 公平交易法(106.06.14) / 伍- 23 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104.07.02

) / 伍- 32 消費者保護法(104.06.17) / 伍- 38 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104.12.31) / 伍- 49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110.01.27) / 伍- 52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91.03.22) / 伍- 60 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節錄)(108.10.31) / 伍- 65 陸、不動產估價相關法規 不動產估價師法(108.06.21) / 陸- 3 不動產估價師法施行細則(90.10.17) / 陸- 9 地價調查估計規則(102.12.31) / 陸- 13 土地建築改良物估價規則(99.06.24) / 陸- 19 不動產估價

技術規則(102.12.20) / 陸- 22 柒、不動產利用相關法規 國土計畫法(109.04.21) / 柒- 3 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108.02.21) / 柒- 16 實施國土計畫管制所受損失補償辦法(109.09.14) / 柒- 19 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106.03.10) / 柒- 37 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設置要點(106.07.20) / 柒- 39 國土計畫適時檢討變更簡化辦法(107.02.08) / 柒- 41 性質重要且在一定規模以上部門計畫認定標準(107.02.08) / 柒- 42 檢舉國土計畫土地違規使用獎勵辦法(草案)(106.07.1

0)/ 柒- 45 國土復育促進地區劃定及復育計畫擬訂辦法(108.05.30)/ 柒- 47 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審查費收費辦法(108.11.29) / 柒- 50 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公開展覽與公聽會及陳述意見處理辦法(108.11.29) / 柒- 52 國土利用現況調查辦法(108.03.28) / 柒- 56 土地利用監測辦法(108.03.28) / 柒- 66 區域計畫法(89.01.26) / 柒- 68 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102.10.23) / 柒- 73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109.03.30) / 柒- 78 非都市土地容許使用執行要點(105.09.13)/ 柒- 1

53 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108.05.30)/ 柒- 155 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108.10.22) / 柒- 159 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108.10.15)/ 柒- 176 ○○縣(市)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為宗教使用事業計畫審查及管理要點(範例)(102.07.23) / 柒- 213 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作為社會福利設施使用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104.07.31) / 柒- 216 非都市土地開發影響費徵收辦法(104.12.04) / 柒- 218 都市計畫法(109.01.15) / 柒- 222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108.03

.31) / 柒- 234 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108.07.03) / 柒- 253 都市計畫法桃園市施行細則(108.01.17) / 柒- 273 都市計畫法臺中市施行自治條例(109.12.23) / 柒- 288 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109.11.09) / 柒- 306 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110.01.18) / 柒- 322 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107.01.25) / 柒- 356 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100.12.23) / 柒- 363 都市計畫工商綜合專用區審議規範(107.08.24) / 柒- 367 都市計畫農業區保護區變

更為醫療專用區回饋處理原則(93.02.19) / 柒- 373 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106.04.18) / 柒- 375 都市計畫分區發展優先次序劃定原則(88.06.29) / 柒- 382 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91.06.13) / 柒- 384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109.12.23) / 柒- 387 都市計畫工業區毗鄰土地變更處理原則(107.01.04) / 柒- 408 海岸管理法(104.02.04) / 柒- 410 海岸管理法施行細則(105.02.01) / 柒- 419 民宿管理辦法(108.10.09) / 柒- 422 捌、不動

產環評相關法規 環境影響評估法(92.01.08) / 捌- 3 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107.04.11) / 捌- 9 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109.08.18) / 捌- 18 政府政策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辦法(95.04.07) / 捌- 51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99.02.03) / 捌- 53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施行細則(99.12.31) / 捌- 68 水土保持法(105.11.30) / 捌- 73 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109.12.02) / 捌- 80 玖、不動產稅法相關法規 土地稅法(104.07.01) / 玖- 3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103.01.13) / 玖- 16 土地稅減免規則(99.05.07) / 玖- 30 增繳地價稅抵繳土地增值稅辦法(80.08.16) / 玖- 38 房屋稅條例(103.06.04) / 玖- 40 契稅條例(99.05.05) / 玖- 44 遺產及贈與稅法(110.01.20) / 玖- 48 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106.06.13) / 玖- 60 稅捐稽徵法(109.05.13) / 玖- 69 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102.01.07) / 玖- 82 所得稅法(節錄房地合一稅部分)(110.01.20) / 玖- 85 印花稅法(91.05.15) / 玖- 89 工程受

益費徵收條例(89.11.08) / 玖- 93 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106.04.19)/ 玖- 96 拾、不動產經濟相關法規 產業創新條例(108.07.24) / 拾- 3 產業創新條例施行細則(109.01.07) / 拾- 27 興辦工業人使用毗連非都市土地擴展計畫申請審查辦法(109.01.30) / 拾- 33 鄉村型或在地型小型園區協助輔導及補助辦法(99.12.22) / 拾- 40 產業園區閒置土地認定與輔導使用及強制拍賣辦法(107.12.10) / 拾- 43 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108.07.03) / 拾- 48 工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

108.03.25) / 拾- 56 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107.06.06) / 拾- 58 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110.02.03) / 拾- 66 大眾捷運法(103.06.04) / 拾- 74 不動產證券化條例(106.12.06) / 拾- 85 不動產證券化條例施行細則(98.06.19) / 拾- 103 發展觀光條例(108.06.19) / 拾- 105 工廠管理輔導法(108.07.24) / 拾- 117 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110.01.20) / 拾- 128 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不宜設立工廠者(110.02.05) / 拾- 130 特定工廠登記辦法

(109.05.06) / 拾- 133 長期照顧服務法(108.06.19) / 拾- 142 長期照顧服務法施行細則(108.10.24) / 拾- 152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106.06.03) / 拾- 154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108.12.31) / 拾- 157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107.01.31) / 拾- 166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專案申請租用公有非公用不動產審查辦法(106.06.03) / 拾- 174 老人福利法(109.05.27) / 拾- 176 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105.05.04) / 拾- 187 拾壹、不動產建築

相關法規 建築法(109.01.15) / 拾壹- 3 山坡地建築管理辦法(92.03.26) / 拾壹- 21 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88.12.24) / 拾壹- 23 拾貳、國有財產相關法規 國有財產法(107.11.21) / 拾貳- 3 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99.07.23) / 拾貳- 12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110.03.03) / 拾貳- 21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交換辦法(107.08.20) / 拾貳- 30 拾參、行政法相關法規 行政程序法(110.01.20) / 拾參- 3 行政訴訟法(109.01.15) / 拾參- 28 行政罰法(100.11

.23) / 拾參- 107 訴願法(101.06.27) / 拾參- 128 國家賠償法(108.12.18) / 拾參- 140 拾肆、大法官相關解釋 附錄、法規名稱索引表

公寓大廈日租套房管理機制之研究

為了解決建物所有權人查詢的問題,作者謝佳勳 這樣論述:

近年來,旅遊業興旺發達,即使現在面臨新冠疫情肆虐之下的景氣不好的現況,但相信在後疫情的時代,旅館、民宿數量仍不斷增加,以便宜為號召的「日租套房」迅速崛起,但因其多未通過建築、消防、衛生、公共安全等檢查,旅客入住即具有相當的風險,一旦發生事故也無法獲得保障。 依照現行法規來看,日租套房屬違法旅館,這種違法經營的短期出租套房多隱身集合住宅之中,台灣集合住宅多以公寓大廈居多,因此公寓大廈之管理又顯得尤為重要。要制止違法出租之行為除依靠檢舉或觀光局人員的稽查開罰外,公寓大廈的管理自治規約也能適度的起到規範作用,但在規約規範之下住戶權利行使亦受到限制。本論文擬先從探討日租套房在我國現今之

困境,由於日本與我國之住宅規模較為相像,因此借鑑日本2018年最新立的民泊新法,對於住宅區公寓大廈的出租規範,再逐步聚焦到台灣在公寓大廈中從事此種行為時應怎麼去管制的問題探討。 經研究日租套房與旅館民宿是有區別的,日租套房更著重於閒置空間的利用,並非專門的業者;而對此行為在各大樓之允許或禁止都有,允許的則多以增收管理費來管理,皆須納入規約之中才有效,但缺乏一個整體性的規範,所以長遠之計還是建議能擬定專法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