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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元照所出版 。
國立高雄大學 高階法律暨管理碩士在職專班(EMLBA) 廖義銘所指導 陳聖允的 水利田地地上物徵收探討 –以高雄市旗山區湄洲里大溝頂住戶拆遷乙案為例 (2020),提出既成道路 建築線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湄洲里大溝頂、土地徵收、徵收補償。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成功大學 都市計劃學系 張秀慈所指導 徐千祐的 公用地役關係認定對都市計畫地區非計畫道路周邊土地開發權益之影響 (2020),提出因為有 公用地役關係、現有巷道、建築線、土地開發權益、政策移轉的重點而找出了 既成道路 建築線的解答。
最後網站訂定「臺南市政府辦理都市計畫土地現有巷道申請指定建築線 ...則補充:註記有既成道、既成巷路、現有道或其他類似性質之巷道。 (二)本要點發布前指定建築線在案者。 本要點所稱供公眾通行必要之巷道,指經道路管理機關確認本要點
案例土地利用法(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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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決既成道路 建築線 的問題,作者王珍玲 這樣論述:
土地問題橫跨計畫、地政、景觀等專業,除計畫法規及地政法規外,尚與憲法、行政法及民法有關,甚為龐雜,又因其財產價值較高且具獨特性,不僅攸關公共利益,亦與人民之財產權及居住權相關,故建築師、都市計畫技師、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估價師,甚至國營事業約僱人員等考試,皆將土地相關法規列為必考科目之一,足見其於實務應用之重要性。本書檢擇實務上相關爭議案例,依土地規劃法制體例編排,共有七編,分別為:計畫法編、都市更新編、建築管理編、地籍編、土地利用編、重劃編及土地徵收編,期能裨利相關領域學生及實務工作者之理解與應用。
水利田地地上物徵收探討 –以高雄市旗山區湄洲里大溝頂住戶拆遷乙案為例
為了解決既成道路 建築線 的問題,作者陳聖允 這樣論述:
土地徵收,係指國家因公益需要,為興辦公共事業,對人民受憲法保障之財產權,經由法定程序予以剝奪。土地徵收條例第1條第1項規定:「為規範土地徵收,確保土地合理利用,並保障私人財產,增進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條例。」土地徵收條例之制定,係為整合分岐不一的土地徵收法規,並統一徵收程序與補償標準。因此,土地徵收條例第1條第2項規定:「土地徵收,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同條第3項規定:「其他法律有關徵收程序、徵收補償標準與本條例牴觸者,優先適用本條例。」惟土地徵收程序屬於行政程序,如個別行政法規有關行政程序之規定,對當事人之權益保障較行政程序法之規定還不充分者,此時行政程序法即
有補充適用之餘地。本文試圖檢視土地徵收程序是否符合行政程序法保障當事人權益之意旨。關於土地徵收之法律關係,則以徵收處分與補償處分為核心,討論土地徵收之程序爭議問題。本文認為,土地徵收條例於民國101年修正後,仍有下列之處須再加以檢討改進:1. 內政部於審核徵收處分時,應明文規範給予被徵收人以及被徵收土地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照聽證程序來達到司法院釋字第409號解釋聽取徵收相對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機會之意旨。2. 土地徵收條例第22條並未規範對徵收處分不服之救濟途徑,係重大立法疏漏,應再修法於第1項明定對徵收處分不服之救濟途徑,並將原第1項之內容調整至第6項。3. 土地徵收條例第
22條第2項對徵收價額不服之救濟,將異議、復議程序從必要先行程序修改為任意先行程序,係不當之修正,應再修法予以改正。4. 被徵收人主張徵收失效之救濟,現行法規定於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22條,本文認為應提昇至母法規範且更改為被徵收人應向內政部提出申請,由內政部函復原土地所有權人。
案例土地利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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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決既成道路 建築線 的問題,作者王珍玲 這樣論述:
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都市計畫技師及不動產估價師等考試,土地法規皆為必考科目,本書依土地規劃法制體例編排,共有七編,分別為:計畫法編、都市更新編、建築管理編、地籍編、土地利用編、重劃編及土地徵收編。土地問題因橫跨計畫、地政、景觀等專業,除計畫法規及地政法規外,尚與憲法、行政法及民法有關,甚為龐雜。本書所檢擇之實務爭議案例,可幫助相關領域學生及從事土地實務工作者,理解土地相關法規之內容及如何正確的應用。 作者簡介 王珍玲 現 職 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系專任副教授 行政院內政部訴願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內政部法規委員會委員 台中市政府法規委員會委員 學 歷 中興
大學(現台北大學)法律系法學士 德國福萊堡(Freiburg)大學公法研究所法學博士 德國特利爾(Trier)大學民法組法學碩士 律師高考及格 經 歷 國家文官學院訓練講座 司法院行政訴訟規範審查制度研究修正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內政部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內政部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內政部法規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法規委員會委員 台中市政府區域計畫委員會委員 台中市政府法規委員會委員 桃園縣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委員 法務部參事室(現
法規會)薦派專員 教育部碩士後赴歐公費留考地方自治法組 美國波士頓大學法學院訪問學人 推薦序/林錫堯 推薦序/陳立夫 推薦序 案例土地利用法制研究的拓荒者/李念祖 自 序 【計畫法編】 ◆都市計畫之法律性質/1 壹、都市計畫之內容/2 貳、都市計畫之種類/2 參、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3 肆、通盤檢討與個案變更/4 伍、都市計畫之性質/4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與都市計畫/11 壹、都市計畫法之立法目的與適用範圍/12 貳、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之立法目的與都市計畫法第79條之關係/13 參、授權明確性原則之意義及其適用/15 ◆論「禁止容積移入」行為之法律性質/19
壹、容積率之意義及目的/21 貳、容積移轉與禁止容積移入之意義及目的/21 參、通盤檢討或個案變更/23 肆、「禁止容積移入」之法律性質/24 伍、不當聯結禁止、比例與平等原則/25 ◆共有土地違規使用之裁罰/29 壹、公共設施保留地未辦理徵收補償前,土地所有權人有哪些合法使用權利?/30 貳、行為責任或狀態責任?/31 參、何謂共同侵權行為人?應如何裁罰始為合理?/32 【都市更新編】 ◆你家被都更了!你知道嗎?/37 壹、都市更新之意義及目的/38 貳、都市更新所需之同意比例/42 參、財產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46 ◆都市更新地區範圍與更新單元之劃定/55 壹、都市更新地區範
圍或更新單元之劃定與公益目的/56 貳、都市更新地區範圍或更新單元劃定之主體/59 參、都市更新單元劃定評估標準與行政法一般適用原則/64 【建築管理編】 ◆建造執照開工日期之起算時點/71 壹、何謂開工?/72 貳、開工之日應如何起算?/72 參、地方制度法第19條規定建築管理事項為縣自治事項,地方政府可否自為與建築法第53條規定「開工日」不同之解釋及認定?/73 ◆建築線與現有巷道/77 壹、何謂現有巷道?/79 貳、現有巷道認定之目的/80 參、現有巷道與指定建築線/80 肆、現有巷道之認定標準/81 伍、現有巷道與既成道路/87 【地籍編】 ◆地籍圖重測/91 壹、地籍圖重測之法
律性質為何?/91 貳、複丈之法律依據及申請條件為何?/92 參、更正登記之法律依據及要件為何?/93 【土地利用編】 ◆計畫原理與非都市土地分區及用地變更編定/97 壹、非都市土地分區使用管制之意義及目的/98 貳、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用地編定原則/99 參、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用地變更編定/100 肆、國土計畫法下之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103 ◆非都市土地用地變更編定與法律保留原則/109 壹、用地變更之法律性質/110 貳、用地變更之法律依據/110 參、用地編定變更與法律保留原則/112 【重劃編】 ◆土地重劃差額地價請求權時效之計算/117 壹、公法上請求權時效之意義及時效完成
之效力/118 貳、公法上請求權時效期間及時效起算之時點/119 參、公法上請求權於行政程序法施行前發生之時效期間計算方式/120 肆、行政程序法第131條規定,於行政程序法施行後,能否作為公行政主體與人民公法上請求權消滅時效之共通規定/121 【土地徵收編】 ◆徵收請求權/127 壹、除法律別有規定外,人民是否有請求需用土地人向國家申請徵收土地之公法上請求權?/129 貳、具公用地役關係之道路得否請求徵收?或應依民法第767條規定請求救濟?/130 ◆從區段徵收本質論抵價地之申領/135 壹、土地徵收之本質、意義及目的/137 貳、區段徵收之意義及目的/140 參、區段徵收抵價地之申領/
145 ◆公共設施保留地補償費之計算/151 壹、土地徵收條例第30條第1項、都市計畫法第49條及平均地權條例第10條規定,以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公告土地現值,作為徵收補償之標準,其所謂「非公共設施保留地」是否應包括「公共設施用地」在內?/153 貳、所謂「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公告土地現值,應指毗鄰之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公告土地現值?抑或是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31條第1項所稱之毗鄰各非公共設施保留地區段地價之平均數?/154 ◆農作改良物補償範圍之認定/161 壹、不確定法律概念之意義/162 貳、不確定法律概念與判斷餘地/163 參、不確定法律概念之司法審查密度/1
63 ◆農作改良物補償標準與補償相當性原則/167 壹、土地徵收之特性/168 貳、補償相當性原則/168 參、農作物補償標準/170 ◆撤銷徵收/175 壹、土地徵收之意義及效力/176 貳、撤銷徵收之意義及效力/178 參、市地重劃之意義及效力/179 肆、抵費地之意義及效力/180 伍、行政處分送達之方式及效力/181 推薦序 珍玲是我任職於法務部時,經當時的青年輔導委員會推薦面試任用之海外學人,這是她的第一份工作。當時,她雖缺乏工作經驗,但能積極認事,努力學習,且整體法感強、理解力佳、反應迅速,故能勝任當時法務部參事室(即現在的法規委員會)的法制作業工作,負責法務部主
管部分的法案研擬,並參與行政院所屬各部會的法案研擬,適時提供適當之法制見解,尤其能發揮其留學德國之學術知識,視需要提供德國相關法制與文獻資料,表現甚為傑出,曾獲不少記功嘉獎。法務部的工作,除擴展其法律視野外,也增進其法制實務之經驗與能力。 珍玲素有志於學,不斷進修充實自己,於通過律師考試之同年,亦考取教育部公費留學,嗣於理律法律事務所服務後,隨即負笈至德國福萊堡大學公法研究所攻讀計畫法。回國後任教於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系,由於她生性淳良,為人誠摯,樂於教職,以培養更多優秀學子為職志,故能勝任愉快,且能於其所好之土地及計畫法領域內繼續從事學術研究,並受邀參與相關行政實務之法律諮商,使其理論與
實務得以相互印證。 土地行政法屬特別行政法之領域,土地問題又關乎計畫、地政、乃至景觀等專業,實證經驗特別重要。珍玲本於其上述種種歷練,發為諸多文章,甚具參考價值。本書所檢擇之土地法規相關爭議案件實例,橫跨都計、區計、重劃、徵收等計畫及地政法規,十分龐雜,然其從法規範的本質出發,將其歷年所遇之爭議性、代表性案件,以淺顯易懂文字,依法規為明確之解析,並以民眾觀點,對相關土地政策提出專業之針貶,吾人相信本書當有助於學生之學習與實務之應用,故樂為之序。 林錫堯 大法官 2019年8月6日 推薦序 今日吾人日常活動,與土地利用有著密切關連;另國家基於公益目的,亦以諸多法規對於土地利用相關
事項予以多方、必要之規制。而土地利用法規所涉之法現象與法律關係多端,固多屬公法性質之規範,並受憲法,乃至行政法一般法律原則之制約,但亦交織著私法性質之規範,是其整體法規範體系多元複雜。 日本行政法學大家阿部泰隆教授在其論著《行政法再入門(下)》第十六章「政策法學」(信山社,2016年11月2版)中提及十九世紀德國法學家基爾希曼(Julius Hermann von Kirchmann)於其著《作為科學之法學的無價值性》(1848年)中,即指出:法律論著之十分之九以上,是在處理實定法之缺失、疑義、矛盾、過時、恣意,處理自然法者僅是極少數之部分。藉此以指摘即使時至現今之日本,其實定法整體及法
學研究上,亦存有相同問題與現象。而此等問題、現象在我國,又何嘗不是如此?尤其,作為行政法各論之土地利用法領域更是如此,由於其規範多元複雜,結果不僅規範本身,甚且執行面之各行政行為,普遍存在諸多內在缺失與問題;且亦因如此,於是另一方面,學術上對於土地利用法制相關議題之發現、檢討及建言,仍有待拓展與深耕。 王珍玲副教授任職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系,學術專長為憲法、行政法及土地法,尤於土地公法領域之研究,致力獨多,值得肯定。現王副教授擬就歷年發表土地利用法相關議題之部分論文改寫集結,以《案例土地利用法》為書名,將之出版。其全書各篇包括都市計畫、都市更新、容積移轉、建築管理、都市‧非都市土地之使用管
制及其相關裁罰與行政救濟、土地重劃、土地徵收(區段徵收)與補償等有關土地利用法制議題,採案例解析(案例事實、要點、研析)型態,除對各議題所涉法規範為概說外,更從憲法、行政法總論之立論觀點,以法解釋論方法,指陳問題重點,予以析論;其整體內容諸凡取材、分析及論斷,多有足取。且所論實務與理論兼具,言之有物,對一般研習土地法學或處理土地事務者,皆有指引或參考之價值;同時,使吾人對現行土地利用法制問題與執行缺失之發現與匡正,乃至有關議題研究之再思與深化,亦將多所啟發,是具意義。值本書付梓之際,余重其作,爰略綴數語,以之為序。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陳立夫 2019年8月7日 推薦序 案例土地利用法
制研究的拓荒者 這是臺灣第一本從實際案例研究土地利用法的重要著作。 土地利用法制的規範基礎在哪裡?是在憲法第10章的第108條第2款、12款、14款,第13章的第142條;特別重要的,當然還有第143條。 按我國憲法的基本國策所設計的國民經濟體系,原是一個以市場經濟為基底,計劃經濟為例外的經濟秩序。識者辨識其市場經濟體制的基底,係從憲法第148條:「中華民國領域內,一切貨物應許自由流通」,可以看出業已構建了自由市場經濟的格局;另從第144條:「公用事業及其他有獨佔性之企業,以公營為原則,其經法律許可者,得由國民經營之。」直接使用市場經濟基於自由競爭與自然獨占(natural
monopoly)企業的概念建構經濟體制,也可偵知其旨。 若是追問市場經濟的例外之處何在?土地,應該是個不能不提的例子。 土地,是有限的資源;土地市場,不是完全競爭的自由市場。憲法第143條分為4項所規定的土地政策,從土地國有到依法私有,到照價納稅與照價收買(此中與公用徵收有無區別,如何區別,均值得研究討論),到礦產國有,到課徵增值稅,到土地分配與整理,再到扶植耕作與限定耕作面積等項,其指向均係將土地視作數量有限以致需防壟斷,而為避免土地價格受到違反市場經濟法則之人為操縱,乃無一不需關於土地的規劃及利用法制相與對應。同時憲法第108條中又已規定,行政區劃(第2款)、土地法(第12款
)、公用徵收(第14款)等等均為委辦事項,相為呼應。這是根據憲法的相關規定,言土地利用之法制規劃的根本定位所在。 可以這麼說,大凡土地之國有與私有,到土地之利用與不利用,區域規劃、都市計劃、地籍測量及其編定、土地重劃、地價評估、還有土地的公用徵收等等,無一不在土地利用法制的射程與研究範圍之內。也因為土地利用法制,實用性極強,不能只從憲法簡約的條文規定作浮面的理解,還必須基於法治國家之憲政原理,深入相關行政法規的肌理,才能得其旨趣;更不能只重制度或理論研究,而還必須同時面向實務應用,從實際司法案例的分析討論著手,才能真正理解並且有效實現規劃並利用土地的法治目的與實施效果,解決因土地利用而生
的諸般爭議與鉅細問題。 王珍玲教授,卒業於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即今臺北大學之前身);在負笈德國深造之前,即曾供職政府法務部門,熟諳法務行政運作實務。又曾與我在所服務的理律法律事務所一度共事,早已深知她法律素養深厚,且有志於學術;嗣獲公費留學德國,專研公法,於福萊堡(Freiburg)大學取得法學博士學位,回臺後即長年居住臺灣中部任教上庠,春風化雨。 珍玲教授用功甚勤,長於研究著述,既目光宏遠,又不辭繁細。曾經與學界友人聯手悉心翻譯完成大部頭的德國建設法典(BauGB),一改業界累積多年將之視為建築法規的誤會。只此一事,已可知其學問貢獻,非在淺顯。 與建設法制不可割離的興趣,
在於她一向鍾情的土地法律。她總以為,土地法固可從民商私法的角度視為私有財產法制的特別法,構成土地法學之傳統取徑,但也應上溯憲法規範定位,以公法的視野研究如何規劃土地之利用,始能成就規範國家公權力、促進土地之合理利用,從而實現憲法第142條謀求國民經濟社會均足的終極目的。此書匯集了近二十篇論文,越十萬言,都是她歷年來相關論述的重要心得。此書在公法領域中,兼賅理論與實踐,終則以「案例土地利用法」為題付梓出版,誠為土地法領域之中,少見而不可多得的公法法學著作。 我經其提點,將本書之篇章內容拜讀一過,乃能恍然於其研究慧眼別具,更已見識到她如何選擇許多行政、司法的實務案例,細心剖析、發掘並檢視現行
土地利用法制之中,特別是關於都市計劃、都市更新、建築管理、地籍重測、用地編定、土地重劃還有土地徵收的諸般面向,圍繞著如何控制土地價格因素的核心議題,以謀掌握實現土地利用價值之制度設計、規劃、運作的重心,乃至批判其間的盲點與繞行的彎路何在,及其矯治之道,莫不是珍玲教授迥異於前人著述的獨到所在。 珍玲教授,堪稱案例土地利用法制研究領域之中,一位罕見的拓荒者。我相信這一本書,將只是她日後源源不絕之學術論述,初試啼聲的一個序曲而已。在其以本書嘉惠士子及業界社群,俾益眾多後來的研究討論之後,續出蘊蓄,屬樓迭上,至堪期待。是為序。 東吳大學法研所兼任教授 李念祖 自序 筆者自中興大學法商學
院法律系畢業後,一直從事法律相關工作,倏忽已逾三十年,因生性疏於筆耕,許多見解並未付梓。然自師從Herr Pro. Rainer Wahl從事計畫法制之研究及土地相關法規之教學與實務工作迄今,屢見地政及規劃相關學科學生及工作從業人員遇到爭議時,因未能掌握相關法律專業知識及原理,以致誤認爭點或適用法律錯謬,造成實務之紛爭;復見法律專業人士亦因不瞭解地政及規劃學科原理,僅憑法律文義,而錯解、誤認或誤用相關法令,反添實務之困擾。遂不揣淺陋,以實例研析方式,就土地法規相關爭議問題,獻曝一二。除就教於方家外,並冀望此書對於相關領域學生與土地實務工作者,甚至政府機關之同仁們,於問題之釐清、相關法規之適用及
法制之建置,有所裨益;並對相關領域學理之研究,達拋磚引玉之效。 近幾年社會各界對土地政策與問題日漸關注,愈來愈多有志之士從事土地相關法律問題研究。惟土地問題橫跨法律、地政、規劃及景觀等學科,相關法規除涉及民事與土地行政外,更與憲法中人民財產權、居住遷徙自由、中央與地方權限分配及基本國策有關。是該等問題之研析,亦須從前述學科學理出發,方能正確解答。 本書實例多從內政部訴願案中檢擇而成,在此謹對內政部訴願委員會歷屆委員及全體同仁致謝。並以此書獻給我的父母、所有幫助過我與需要幫助的人及這片土地 王珍玲 謹序
公用地役關係認定對都市計畫地區非計畫道路周邊土地開發權益之影響
為了解決既成道路 建築線 的問題,作者徐千祐 這樣論述:
在全球化和都市化背景下,國際社會開始關注全球南方城市因政策移轉所引發的複雜政策互動現象,並呼籲對此進行深入調查。受早期政策移轉所產生之都市計畫道路劃設方式影響,臺灣的建築基地常因臨接非計畫道路,而難以指定建築線進行開發利用。非計畫道路於指定建築線時所使用之名詞應已有所定義,惟公眾仍常有混淆;作為現有巷道來源之最的既成道路,其公用地役關係之從嚴認定傾向,將對毗鄰建築基地開發權益,產生難以開發利用之影響。本研究以文本分析、專家訪談、田野調查及GIS空間分析,探討非計畫道路於指定建築線時,令公眾產生名詞混淆之原因;何種型態之建築基地與道路關係,較難以指定建築線開發利用;透過空間面向分析公用地役關係
認定,對於非計畫道路周邊建築基地開發權益之影響。本研究為全球南方城市之政策移轉研究,提供了臺南市都市計畫道路規劃方式與土地開發利用之影響情形案例,以作為對政策移轉所導致的複雜現象進行檢視。指定建築線時所使用之非計畫道路名詞,因透過法規沿革而逐漸形成其定義,故公眾容易產生混淆;當前有於法規修正現有巷道、既成道路及私設通路之舊時稱呼,並明確定義名詞之必要。建築基地臨接全數計入法定空地之私設通路,或臨接涉及公用地役關係認定之通路,因難以直接指定建築線,於開發利用時須特別注意,而後者為政府得以進行改善之開發利用困境。透過空間化分析顯示,公用地役關係認定對於毗鄰建築基地開發權益之影響,高於對通路之影響,
惟以往較常僅關注於通路本身權益;政府應儘速提供令公眾查詢現有巷道空間資訊之平台,使公眾得直觀地了解都市內總體及累積之現有巷道資訊;應可透過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使都市計畫道路能依循既有發展紋理進行劃設與開闢,進而避免大尺度街廓產生,並由源頭改善建築基地未能臨接都市計畫道路所衍生之難以指定建築線問題。
既成道路 建築線的網路口碑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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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問題] 爛政策既成道路的bug - home-sale | PTT職涯區
1 1 1 我家1 1_____1 建築師說因為都市計劃建築法我家在既成道路內建築線要再往我家退後四米才能配蓋房屋這樣一來原本40坪的土地瞬間變30坪想要請問大家既然是巷 ... 於 pttcareer.com -
#2.各縣市政府辦理指示(定)建築線及認定現有巷道權責單位表
縣市. 都市計畫區. 建築線指定. 非都市土地. 建築線指定. 認定現有巷道. (既成道路). 基隆市. 都發局. 都計課. 都發局. 建管課. 工務局. 土木課. 於 2007taiwan.blogspot.com -
#3.既成道路打官司失利議員控市府自斷手腳
中壢區文化路158巷遭桃園地院判定非既成道路,地主日前封路, ... 都合法持有使照建照,代表巷內都有指定建築線,反問:「難道住戶都是違章建築嗎? 於 www.chinatimes.com -
#4.訂定「臺南市政府辦理都市計畫土地現有巷道申請指定建築線 ...
註記有既成道、既成巷路、現有道或其他類似性質之巷道。 (二)本要點發布前指定建築線在案者。 本要點所稱供公眾通行必要之巷道,指經道路管理機關確認本要點 於 law01.tainan.gov.tw -
#5.法規內容-桃園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依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申請指定(示)建築線之現有巷道,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經道路主管機關認定或各級法院判決確定具有公用地役關係之既成道 路。 二、未計入法定 ... 於 law.tycg.gov.tw -
#6.既成道路中斷通行的問題 - 陽陽與布痞
蓋房子要知道建築線,而依據建築法第48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縣(市) (局) 主管建築機關,應指定已經公告道路之境界線為建築線。但都市細部計畫規定須 ... 於 sunrisetaipei.pixnet.net -
#7.法規內容-屏東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都市計畫區內巷道之長度應自與計畫道路連接之出口起算。 第六條建築基地未臨接建築線者,不得建築。但有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一、在都市土地 ... 於 ptlaw.pthg.gov.tw -
#8.計畫道路、既成道路、現有巷道、私設通路的定義與比較
「既成道路之土地,經公眾通行達一定年代,應認已因時效完成而有公用地役關係之 ... 為指定建築線之需要,除已公告之道路外,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建築法第48條 ... 於 pipigy.pixnet.net -
#9.共有私設道路是否需檢附土地通行同意書之執行方式函釋乙份
示:「建築基地應與建築線相連接,其有未連接者,應得. 以私設通路連接後建築。該私設通路如係鄰地或他人所有. 者,應經該所有權人同意後使用之, ... 於 www.taizhong.org.tw -
#10.臺北市私設巷路建築線指定申請須知
一、說明: 凡都市計畫地區內之基地,於計畫道路,既成巷路以外,需私設巷路者,應申請私設巷路建築線指定。私設巷路之長度、寬度及位置,應依「建築 ... 於 www.rootlaw.com.tw -
#11.符合既成道路,但市府不予認定該怎麼辦? - 法律
此類於建築執照申請時自行規畫退讓、以法定空地闢設指定作為建築線、而成為私巷巷道供建物使用人通行使用、統稱為「私設道路」、而不稱為「既成 ... 於 legal.faqs.tw -
#12.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地及農舍法規檢索系統-消息內容
(三)既成道路部分:依司法院釋字第400號解釋,既成道路符合一定要件而成立公用地役 ... 經管之國有林地囿於國有財產法第28條規定,不得同意他人指定建築線,併此說明。 於 rmis.coa.gov.tw -
#13.計劃道路、既成道路及私設道路三種。 既成道路私有土地的問題
道路用地一般可分為:計劃道路、既成道路及私設道路三種。 依據建築法第48條: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應指定已經公告道路之境界線為建築線。 於 liuponpon.pixnet.net -
#14.計劃道路、既成道路、私設道路@ 關鍵跡証 | 蘋果健康咬一口
既成 巷道之認定應以供公眾通行為要件,並應有民法第787條規定之必要通行權 ... 二、查經指定建築線之現有巷道,其寬度不一時,面前道路寬度應以整條現有巷道平均寬度 ... 於 1applehealth.com -
#15.建築法解釋函令彙編 - TNAA法規會專頁
機關,認有必要時得另定建築線;其辦法於建築管理規則中定. 之。 內政部函58.05.13. 台內地字第314735號. 正本:台灣省政府. 主旨:為改善既成道路發生爭執,如何處理一案, ... 於 docs.tnaa.org.tw -
#16.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應指定已經公告道路之境界線為 ...
說明:. 一、本部58.02.28.台內地字第304504 號函副本諒達。 二、關於改善既成道路發生爭執, 如何處理乙案茲准司法行政. 於 sites.google.com -
#17.道路寬度認定 - Nordahl
案由二:經指定建築線之現有巷道其寬度不一或大於計畫道路寬度,面前道路寬度應如何 ... 但已是現有道路) 就是現有巷道,為具有公用地役權的私有土地,通常既成道路在 ... 於 www.portlound.me -
#18.既成巷道建築線- 道路 - 資訊書籤
道路用地一般可分為:計劃道路、既成道路及私設道路三種。 依據建築法第48條: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應指定已經公告道路之境界線為建築線。但都市. 於 www.iarticlesnet.com -
#19.無尾巷既成道路 - Matteffer
王服清,現有巷道,既成道路,公用地役關係,無尾巷,地役權,人役權, ... 著/ 洪偉修律師「既成道路」的存否,除了讓公眾得以通行外,最重要的就在於能否指定建築線而興建 ... 於 www.mattleffler.me -
#20.道路種類大解析
「現有巷道」也可以指定建築線,這也是為什麼很多人會希望「既成道路」可以升格成「現有巷道」! ➂私設道路. 私設道路,也就是給「特定人」通行的道路,通常為基地的 ... 於 0983002908.com -
#21.何謂既成道路?私設道路?計畫道路? - 李長津@台南在地生活 ...
道路用地一般可分為:計劃道路、既成道路及私設道路三種。 ... 又所謂公眾通行乃指供2戶以上通行之謂,依台灣省建築管理規則第2條規定,係為辦理建築線指定及申請建築 ... 於 a0970209311.blogspot.com -
#22.既成道路要向那單位申請 - Moeynw
唯一進出之道路(俗稱死巷)屬供特定人通行,不屬於既成道路認定範圍。 (如有通行疑義,宜向法院申請袋地通行權之確認) 申請現有巷道(即指定建築線)者,屬建築法規定,不 ... 於 www.51moeynw.co -
#23.房地產小學堂!建築線的基本概念
紅線的部分就是道路的境界線,又稱為建築線,黃色的部分為建地,建地 ... 現有巷道(既成巷道) - ex行走20年以上供兩戶人家以上通行的道路及產業田路等 於 jehovah19810905.blogspot.com -
#24.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私設通路或類似通路之道路。但基地面積較小依規定免設停車空間之建築基地,其寬 度得減為二公尺以上。 相關解釋令函. 三、建築基地面臨現有巷道者,始得申請認定建築線 ... 於 www.laws.taipei.gov.tw -
#25.既成巷道查詢 - Pksubra
土地使用分區, luz.tcd.gov.tw. 道路用地一般可分為:計劃道路、既成道路, otto7770.pixnet.net. 建築線指定及現有巷道認定, www.planning.ntpc.gov.tw. 於 www.pksubra.me -
#26.行政機關對既成巷道認定之法律性質與救濟
建築基地面臨供公眾通行,具有公用地役關係之現有巷道者,得申請指定建築線而申請 ... 日認定上開巷道為既成道路,具公用地役關係,係對於私有道路法律地位有拘束性之 ... 於 www.attorneytsai.com -
#27.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臺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以上期間;或於本自治條例公布實施前業經本府道路主 管機關或公所為維護當地道路之公眾通行需要予以鋪設 路面或設置使用之巷道。 五、曾指定(示)建築線且已核准建築 ... 於 lawsearch.taichung.gov.tw -
#28.既成道路查詢 - Xianjin
既成道路 查詢 · 建築線指定及現有巷道認定 · 屏東縣政府既成道路認定標準作業程序 · 私人土地變成既成道路?(文:洪宗暉律師;編輯:梁維珊律師) · 新北市城鄉資訊查詢平臺 ... 於 www.xianjin.me -
#29.13.面臨現有巷道申請建築審查建築師綜理表 - 臺北市首座
□退讓後之4 公尺巷道,以其邊界線認定為建築. 線,並以四公尺路寬作為基地面前道路。 □自現有巷道中心向兩旁均等退讓2 公尺範圍內,. 未計入空地。 □自現有巷道 ... 於 www-ws.gov.taipei -
#30.請問農地緊鄰國有土地的建築線問題? - - 2home 打造桃花源
... 不是計畫道路也不被認定是既成道路還可以指出建築線嗎? 但小路是一條國有土地,如果跟國有財產局申請這條小路的通行權,會有機會指出建築線嗎? 於 2home.com.tw -
#31.法拍面面觀(6)--私有權通路之現有巷道認定
依據建築法第42、48條之規定,建築基地與建築線應相連接,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按現有 ... 道路測量課、建築管理課、建築線套繪管制等審查認定;前述既成巷道及現有巷道 ... 於 www.080house.com -
#32.「既成道路建築線」情報資訊整理 - 食在北台灣
食在北台灣「既成道路建築線」相關資訊整理- 依據建築法第48條: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應指定已經公告道路之境界線為建築線。但都市細部計畫規定須退縮建築時, ... 於 lovetpe.com -
#33.我們家的土地未臨路無法指定建築線,為什麼還需課徵地價稅 ...
經劃定為公共設施完竣地區之土地,其土地所有權人認為該土地與同街廓6米以上可通貨車之計畫道路因無既成道路或隔有他人土地無從通達,且同街廓之計畫道路部分尚未開闢 ... 於 miaoli.land.miaoli.gov.tw -
#34.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辦法§6 ...
七、依建築法指定建築線有案且已建築完成之現有巷道或具公用地役關係之既成道路。 於 law.moj.gov.tw -
#35.什麼是既成道路(巷道)(一)?——法律上常見的幾種「道路」
大家或許曾聽過「既成道路(巷道)」,或聽過萬一自己的土地被認定為既成道路, ... 簡單言之,在建築法上定義的道路,是指「可指定建築線」的路。 於 www.legis-pedia.com -
#36.淺談道路之認定
之既成道路,實則指出,提供公眾通行. 之道路,並非僅限於此公用地役關係之 ... 價值等,依建築法規或民法等之規定, ... 擇2,以及土地利用上,其通行或建築線. 於 www.twba.org.tw -
#37.既成道路證明申請書 - 蘇澳鎮公所
具公用地役關係之既成道路成立要件(以下3要件均須符合): ... 申請現有巷道(即指定建築線)者,屬建築法規定,不屬於既成道路認定範圍,請逕向宜蘭縣政府建設處申辦。 於 www.suao.gov.tw -
#38.建築線指示(定)申請 - 花蓮縣政府縣民服務升級
現況相片一份(現有路【既成道路】前、中、後三處)。 3.建築線指(定)示描繪圖一份、藍晒圖並應依據花蓮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3 條規定標示地籍套繪圖、基地位置圖、 ... 於 csp1.hl.gov.tw -
#39.苗栗縣政府已核准陳訴人申請指定(示)建築線成果 ... - 調查報告
案由:據訴,其私人土地於土地登記簿中,早有記載使用用途為其建築基地中之法定空地,然苗栗縣政府未經相關徵用程序,即將其認定為既成道路,侵害其權利,違反苗栗縣 ... 於 cybsbox.cy.gov.tw -
#40.既成道路土地補償之研究 - 中國文化大學
同. 時,其最重要之既成道路指定建築線,亦有所不同。因此,為避免影響研究焦點,本. 研究範圍為都市土地可建築用地之既成道路。 於 ir.lib.pccu.edu.tw -
#41.建築線核定之現有巷道 - Neovid
市區道路、公路、現有巷道或廣場者,應向本府申請指定建築線。目前所言建築線有二 ... 道路用地一般可分為:計劃道路、既成道路, otto7770.pixnet.net. 建築人• 申請建 ... 於 www.neovid.me -
#42.既成道路判定的推薦與評價,FACEBOOK、MOBILE01、PTT
a9301040: 既成道路就是私人土地,你自己要查證啊 02/28 12:33. 推scott2009: 還有一種都發說是現有巷道,可以申請建築線但是地主給 02/28 13:45. 於 law.mediatagtw.com -
#43.公用地役巷道認定要件與建築線退讓之檢討 - 法源法律網
... 役關係既成道路,有嚴格的三要件,希望不要浮濫認定;且在政府財政困難下,寬容允許政府慢慢籌措財源。但地方政府反而以此為理由,完全不徵收既成巷道,甚至在建築 ... 於 www.lawbank.com.tw -
#44.現有巷道相關法律問題之研究
對於「被主張為既成道路之土地所有權人」而言,. 指定建築線事件的處理程序在未有充分的程序保. 障下,即作成對權利影響程度近似「徵收」的「既. 成道路認定」,似欠妥當。 於 lawyer.get.com.tw -
#45.第二章建築管制與憲法基本權利之保障及限制
此類既成道路之性質即係大法官解釋理由書所說「依. 建築法及民法之規定提供土地作為公眾通行之道路」,為非應補償之既成. 道路。 (三)、既成道路指定建築線與財產權限制之 ... 於 nccur.lib.nccu.edu.tw -
#46.私設通路、現有巷道、建築法 - 元照
關鍵字:私設通路、現有巷道、建築法、建築技術規則、建築線 ... 屬司法院釋字第400號解釋理由書所稱供公眾通行並具有公用地役關係之既成道路,該土地 ... 於 www.angle.com.tw -
#47.建築線
建築 基地也可能是經由現有巷道連接公路。現有巷道(法律上稱為「既成道路」)是指「長久以來持續供不特定公眾通行的私有地」,故雖為 ... 於 basswiki-br.wikidot.com -
#48.土地開發實戰班-成敗都在建築線與既成巷道-公開課程
系列<2>, 現有巷道與建築線, 陳毅總經理, 2014-02-18 18:50~21:40, 1.既成道路、現有巷道、私設通路、類似通道是什麼東西?之間有什麼關係? 於 asia-learning.com -
#49.水防道路@ 法律保護網_陳怡成律師事務所
又水防道路專供防汛搶險所需,故其設計標準與供公眾通行之道路或公路不同,故皆不宜認定為「既成道路」,亦不得據以指定建築線。三、本案水防道路得否指定 ... 於 yclawchen.pixnet.net -
#50.法規內容-彰化縣政府辦理既成道路認定執行要點
於地籍圖,應由測量技師本人簽署並加蓋技師執業圖記。) (五)非法定空地使用證明文件(非屬建築用地類別者免) (六)毗鄰申請地之建物建築執照 ... 於 lawsearch.chcg.gov.tw -
#51.有關既成道路問題
居住地原本聯外的小路因該土地所有權移轉而新地主欲將原本既成的道路(已有50年 ... 局)主管建築機關,認有必要時得另定建築線,其辦法於建築管理規則中定之,為建築法 ... 於 law.moeasmea.gov.tw -
#52.有地卻蓋不了房? 土地買賣不可忽略「這條線」 - 蘋果日報
所謂的「建築線」就是計畫道路的邊界,也常被用來稱為基地與計畫道路之間 ... 通行道路,土地所有權人沒也有阻止情事,符合此3大條件便可以主張是既成 ... 於 tw.appledaily.com -
#53.法拍知識-現有巷道之認定
... 按現有巷道非屬市區道路,經指定已經公告道路之境界線為建築線,建築管. ... 因此既成巷道實體管理權為地方政府;土地如經該建設處城鄉計畫科指定建築線套繪在案, ... 於 bid12.pixnet.net -
#54.法規內容-連江縣政府建築線指定(示)作業要點
一)建築線基地面臨已公告之計畫道路而樁位尚未釘定者,建築基地申請得依道路現況 ... 之需要時,得提請「本縣既成道路認定及現有巷道廢止或改道審議委員會」審議之。 於 law.matsu.gov.tw -
#55.法規內容-宜蘭縣辦理指定建築線作業辦法
本自治條例第五條第一項各款規定之現有巷道,認定權責機關(單位)如下: 一、具公用地役關係之既成道路,為本府交通處。 二、經農地重劃所闢設供通行使用並由政府機關管理 ... 於 glrslaw.e-land.gov.tw -
#56.1787土地
建築 管理前建造之房屋,其基地為都市計畫劃為非建築使用區之非「建」地目土地, ... 【初學者一定要了解的知識】道路用地種類道路用地一般可分為:計劃道路、既成道路 ... 於 thisismyet.xlog.com.tw -
#57.既成道路、現有巷道傻傻分不清楚?專家教你一次了解平常走的 ...
「既有道路」與「既成道路」是最常被混在一起使用的詞語,但其實只要深究 ... 主管建築機關,認有必要時得另定建築線;其辦法於建築管理規則中定之。 於 today.line.me -
#58.彰化縣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 - 吉便屋
講座主題:都市計畫指定建築線糾紛物件之土地法規分析. 講座大綱:空地比與既成道路的關係,既成道路指定建築線變化, 私設巷道可以指定建築線? 農地如何指定建築線? 於 ishome.com.tw -
#59.申請既成道路、現有巷道廢止(改道)
一、 申請既成道路、現有巷道廢止(改道)需知: ... 如申請廢止(改道)既成道路者,其土地登記簿謄本內使用類別為「交通用地」者。 ... 道」,需重新指定建築線者。 於 ws.hsinchu.gov.tw -
#60.有建築線才能蓋房子,那「建築線」是什麼?
A 計畫道路的邊界必須指定為建築線,所以「建築線」也常被用來稱為基地與計畫道路 ... 三要件,則可主張該巷弄為既成道路,有了對外道路後,再向政府機關申請建築線。 於 blog.knowhouse.tw -
#61.高雄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一、地籍套繪圖:應以實線描繪建築基地四周二十五公尺. 及道路對側境界線之地籍線後,套繪上開範圍內之道. 路(包括計畫道路、公路及現有巷道)、道路退縮地、. 溝渠及廣場 ... 於 cissearch.kcc.gov.tw -
#62.現有巷道與私設通路之認知 - bill080的部落格
Ò計畫道路:Ò依各都市計畫劃設之道路(即都市計畫圖有標示及編號之道路),包括主要計畫 ... 既成道路) ... 面臨現有巷道之基地,其建築線之指定,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於 bill080.pixnet.net -
#63.現有巷道認定標準 - Vonline
「現有巷道」認定後再指定建築線;所稱供公眾通行之巷道,經由縣市主管機關就其 ... 申請現有巷道(即指定建築線)者,屬建築法規定,不屬於既成道路認定範圍,請逕向 ... 於 www.vonline.me -
#64.「建築線」是什麼? | 一圖秒懂
另外,主張該巷弄為「既成道路」後再向政府機關申請建築線。既成道路依據大法官釋字第四〇〇號的解釋,既成道路的成立要件有三:首須為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而非僅 ... 於 54aming.com -
#65.何謂面臨現有巷道,建築線如何指定? ---- 轉載 - udn部落格
台灣省建築管理規則第五條規定面臨現有巷道之基地,其建築線之指定,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巷道為單向出口長度在四十公尺以下,雙向出口在八十分尺 ... 於 blog.udn.com -
#66.建築線指定及現有巷道認定 -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一、建築線指定. 建築線指定係依據建築法第四十八條(建築界. 限)及新北市建築管理規則第十二條規定:「. 起造人申請建築執照,其基地面臨計畫道路、. 於 www.planning.ntpc.gov.tw -
#67.市政建言 - 苗栗市公所
按法定巷道並非法律用語,查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條第32款規定:「道路:指依都市計畫法或其他法律公布之道路或經指定建築線之現有巷道。」另查道路交通管理 ... 於 www.mlcg.gov.tw -
#68.既成道路、現有巷道傻傻分不清楚?專家教你一次了解平常走的 ...
「既有道路」與「既成道路」是最常被混在一起使用的詞語,但其實只要深究 ... 主管建築機關,認有必要時得另定建築線;其辦法於建築管理規則中定之。 於 hhh.com.tw -
#69.[問題] 關於既成巷道和私設巷道的官司問題 - PTT 熱門文章Hito
47 F →a9301040: 既成道路就是私人土地,你自己要查證啊 02/28 12:33. 48 F 推scott2009: 還有一種都發說是現有巷道,可以申請建築線但是地主給 02/28 13:45. 於 ptthito.com -
#70.既成道路建築線
另外,主張該巷弄為「既成道路」後再向政府機關申請建築線。既成道路依據大法官釋字第四〇〇號的解釋,既成道路的成立要件有三:首須為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而非僅 ... 於 fabbricantidiidee.it -
#71.法規內容-高雄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二、位於住宅區,且面臨十五公尺以上之計畫道路。 三、經指定建築線之人行廣場。 第十九條 第十五條第一項及前條 ... 於 outlaw.kcg.gov.tw -
#72.融德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4-09-02既成道路具公用地役關係,雖不須精確認定使用始期,但非指如能明確認定 ... 南工都二字第141號建築線標示系爭土地為既成道路,並於臨接該巷道處劃設建築線, ... 於 longte.longte.com.tw -
#73.計劃道路、既成道路、私設道路@ 關鍵跡証 - 隨意窩
前項以外之現有巷道,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認有必要時得另定建築線;其辦法於建築管理規則中定之。 道路用地一般可分為:計劃道路、既成道路及私設道路三種。 於 blog.xuite.net -
#74.既成道路證明申請書 - 墾丁國家公園
4、巷道(道路)現況實測地籍圖影本1份(請標示預定建物位置及認定現有巷道 ... 如涉及土地糾紛,而導致建築線指示有誤,申請人(委託人)願負一切民、 ... 於 www.ktnp.gov.tw -
#75.巷道寬度查詢
關於經指定建築線之現有巷道,其寬度不一時,面前道路寬度之認定,請查照轉行。 ... 查詢既成巷道或路的認定條件中,只有時間要件符合,但: 1)「唯一通行道路,非唯有 ... 於 www.gustavoblanco.me -
#76.私設道路供公共使用通行權要注意什麼 - 房地讚OnLine
道路用地之分類道路用地一般可分為:計劃道路、既成道路及私設道路三種。 依據建築法第48條: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應指定已經公告道路之境界線為建築線。 於 realestateonline.pixnet.net -
#77.法規內容-新竹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新竹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都市發展處指定建築線應自收件次日起七日內辦理完竣,並將指定圖發給申請人。但面臨公路須會同道路主管機關辦理者,為十五日。 道路或廣場開闢 ... 於 law.hccg.gov.tw -
#78.申請指示建築線問題 - Mobile01
... 道路通往公路私設道路大家共有當初是說這樣子以後可以直接申請建築線 ... 如果有現有巷道或既成道路那根本就不用同意書啦跟營建署這個函文好像也 ... 於 www.mobile01.com -
#79.既成道路法規 - Lubos
一、交通部公路總局為取得所經管省道公路系統中之私有既成道路土地, 特訂定本要點。 ... 一、既成道路認定處分二、既成道路之認定與建築線之指定或建造執照之核發肆、 ... 於 www.lubos.me -
#80.法臺北市面臨現有巷道申請建築原則 - 建管法規
(二)現有巷道路寬已大於四公尺者,其自地界線起算之全部私有現有巷上土地均得計入空地。 (三)前二款經指定建築線可計入法定空地部分,應由申請人切結 ... 於 www.dbaweb.tcg.gov.tw -
#81.土地法詞彙-既成道路 - 房地產糾紛專業律師
至於依建築法規及民法等之規定,提供土地作為公眾通行之道路, ... 通行之謂」,依「台灣省建築管理規則」第二條規定,係為辦理建築線指定及申請建築 ... 於 sf-realestatelawyer.com -
#82.現有巷道 - 解釋頁
現有巷道又稱為既成巷道,為非都市計畫之道路用地,經長期供公眾通行達二十年以上, ... 建築基地如果未臨接計畫道路可以申請建築線時,得以臨接之現有巷道指定建築線 ... 於 feibfund.moneydj.com -
#83.現有巷道 - 解釋頁
現有巷道又稱為既成巷道,為非都市計畫之道路用地,經長期供公眾通行達二十年以上, ... 建築基地如果未臨接計畫道路可以申請建築線時,得以臨接之現有巷道指定建築線 ... 於 www.yesfund.com.tw -
#84.巷弄蓋牆阻通行建商允解決 - 奇摩新聞
中國時報【程炳璋╱台南報導】台南市東區長榮路32巷原是既成道路, ... 副總強調是市府核准的「指定建築線」,且已拿到使用執照,一切「合乎法規」。 於 tw.news.yahoo.com -
#85.既成巷道指定建築線知識摘要(第2頁)(共計20項)_台灣大紅頁網
【既成巷道指定建築線知識摘要】免費登錄台灣地區的公司資料,工商指南, ... 現有巷道又稱為既成巷道,為非都市計畫之道路用地,經長期供公眾通行達二十年以上,而具有 ... 於 www.iredpage.com -
#86.元川法律事務所- 建築線與既成道路 邢進文講師的演講筆記一
建築線 與既成道路☆邢進文講師的演講筆記一、 做物件開發一定要先瞭解都市計畫,瞭解都市計劃一定要 ... (即為現有巷道,為具有公用地役權的私有土地) (三)私設道路。 於 zh-tw.facebook.com -
#87.新北市政府轉知為本市已認定現有巷道並據以指定建築線
新北市政府轉知為本市已認定現有巷道並據以指定建築線,因供公眾通行現況道路範圍改變且符合具公用地役關係之要件,得申請範圍外現有巷道認定後併同舊 ... 於 www.ntcaa.org.tw -
#88.龍潭國中/既成巷道+既成道路/私設道路 - 姜朝鳳宗族
第5條連接建築線的私設通路,改為不須檢附土地使用權同意書,由起造人自行處理,簡化建築申請程序,但若有侵害他人財產、肇致危險或傷害他人時,仍須依法負其責任。 原民處 ... 於 nicecasio.pixnet.net -
#89.淺談「既成道路」 - 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又依台灣省建築管理規則第二條第一項、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供公眾通行,具有公用地役關係之巷道為該規則所稱現有巷道,得申請指定建築線(都市計劃 ... 於 www.twce.org.tw -
#90.道路境界線
道路用地一般可分為:計劃道路、既成道路及私設道路三種。 依據建築法第48條: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應指定已經公告道路之境界線為建築線。 PDF 檔案. 於 www.januaryprivilege.me -
#91.道路用地一般可分為:計劃道路、既成道路及私設道路三種。
依據建築法第48條: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應指定已經公告道路之境界線為建築線。但都市細部計畫規定須退縮建築時,從其規定。前項以外之現有巷道,直轄市、縣市局 ... 於 www.taiwan-land.tw -
#92.有關既成道路、公共地役關係、現有巷道、袋地通行權等相關問題
『現有巷道』是基於建築法第48條的指(示)定建築線所定之建築許可特殊規定,一般於縣市建築管理自制條例會正面表列『現有巷道』之成立要件(一般會參酌具公用地役關係, 供不 ... 於 www.civilgroup.org -
#93.檢索| 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全球資訊網
查「現有巷道」係出自建築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其為現有巷道得指定建築線之規定,貴管新竹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定有相關認定規定。至「既成道路」部分...[詳全文]. 於 www.cpami.gov.tw -
#94.釋字第400 - 大法官解釋_相關資料
... 後道路形態業已改變者,該道路範圍內之私有土地除日據時期之既成道路目前仍作道路 ... 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應指定已經公告道路之境界線為建築線。 於 www2.judicial.gov.tw -
#95.何謂道路– 既成道路定義 - Newsnn
【風水常識陽宅形煞】 路沖巷沖、十字路口、Y字路口、卜字路… 何謂面臨現有巷道,建築線如何指定? —- 轉載. 路沖的影響力與道路的寬窄、車流量有關, ... 於 www.newsnnz.co -
#96.[請益] 關於建築管理自治條例道路退讓的問題
但面臨工業區內現有巷道之基地,應以合計達八公尺寬度之邊界線作為建築線。因而退讓之土地,不得以空地計算。 二、地形特殊不能通行車輛者,前款巷道之寬度得分別減為三公 ... 於 bbs.archi.sdnl.org -
#97.既成道路?私地?爭議再起地主再找人設欄封路相關單位將予拆除
... 該巷道是否為既成道路或是私有土地,可以司法解決,但如果屬現有巷道設欄影響住家出入則屬違法,設欄3關係人警方由帶返警所製作訪談筆錄。 於 www.bignews.tw -
#98.本 - 宜蘭縣建築師公會
主旨:查「宜蘭縣辦理指定建築線作業辦法」業已發布實施,嗣. 後相關建築線申請案請依前揭規定辦理, ... 具公用地役關係之既成道路,為本府交通處。 於 yilan-archi.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