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資料檢索系統裁判書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查出實價登入價格、格局平面圖和買賣資訊

法學資料檢索系統裁判書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法務部法律事務司編寫的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七)[軟精裝] 和霸告的 實務最前線 行政法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判決檢索系統裁判書 - Invmdf也說明:又與正義有違,二審裁判書查詢服務」中查詢如何善用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來控制風險 4.至於「判決字號」,操作方法請進入檢索系統後,雲林地方法院法官林輝煌編按,在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法務部 和學稔出版社所出版 。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袁義昕所指導 李俊彥的 排除公有不動產被占用法制之研究- 以雲林縣政府為中心 (2021),提出法學資料檢索系統裁判書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公有財產、占用、兩公約、適足居住權。

而第二篇論文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林東茂所指導 桂秀媛的 論我國內線交易的保護法益與刑法規範 (2021),提出因為有 內線交易、消息受領人、偶然聽聞、罪刑法定原則、重大消息的重點而找出了 法學資料檢索系統裁判書的解答。

最後網站Lawsnote引領法律科技創新趨勢:打造法學界的「Google搜尋 ...則補充:「有一次我在寫訴狀,光是把裁判書的內容複製貼到我的訴狀中,過程中就耗費許多 ... 而我們觀察到法學界存在已久的痛點-傳統的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法學資料檢索系統裁判書,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七)[軟精裝]

為了解決法學資料檢索系統裁判書的問題,作者法務部法律事務司編 這樣論述:

  本彙編所選錄之行政法院裁判,係利用司法院建置之「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以本法名稱「行政程序法」為「全文檢索語詞」收集而得。檢索範圍係最高行政法院及臺北、臺中、高雄等3所高等行政法院自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間所作成之裁判。

法學資料檢索系統裁判書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1. 2010年《法官法》公聽會,我曾提出兩個重要的主張:發動評鑑主體應擴及一般人、不應由特定團體壟斷;職務法庭應有外部參與,不應由職業法官壟斷。當初主張猶如狗吠火車般,今日司法院願意改變立場,值得肯定。

2. 新版的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昨日改版上線,查詢介面的改善及系統優化應給予肯定。但實際使用卻發現,過去可供查詢的重大冤案判決,在改版後遭遮蔽姓名甚至查詢不到,歷審裁判查詢的功能也無法再使用,我請司法院秘書長應針對系統改版全面審視,別讓實際使用效益因改版反而有所降低。

3. 針對北院有法官誣指北檢於逮捕程序事後才擅附逮捕通知書,北檢及檢察官改革團體皆發出聲明。然而,這樣嚴重妨害司法公正行使的錯誤指控,北院在事後沒有任何交代,我要求司法院一定要正視此事,給社會一個清楚的說明。

4. 針對前法務部長邱太三關說桃園地檢檢察長彭坤業的醜聞,邱太三鬼扯「以國安諮詢名義約詢彭坤業談及參審、陪審等議題, 僅順便提及張煥禎逃漏稅案件。」邱太三說的是真的嗎?有約詢其他檢察長嗎?

為了釐清這個問題,我發函給法務部及全國各地檢署,請他們說明:「是否曾遭國安諮委邱太三約詢相同議題?」在此詢問過程中,曾遭法務部拒絕阻礙,事後各地檢署回覆皆無,直接戳播邱太三的謊言。

5.此外,本案高檢署的調查報告遲未公布,導致有心人透過媒體放話、帶風向,我要求法務部應儘速公布調查報告,並駁斥錯誤的報導,以正視聽。另外,日前檢審會僅將彭坤業移送監察院,還繼續擔任高檢署主任檢察官的,引起基層檢察官怒火,質疑法務部已毫無是非。我要求法務部必須重新檢討、公開說明,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

附註:

2019-4-22 邱太三還要繼續胡扯嗎?
https://reurl.cc/epyXQ

2019-4-15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司法院擺爛、貪檢爽領6年乾薪;高檢署擺爛、邱太三關說草率結案
https://reurl.cc/DxlX6

2019-4-11 「消失的陳情書 特製的簽陳─高檢署再度打臉邱太三」記者會
https://reurl.cc/1OLk8

2019-4-11 消失的陳情書、特製的簽陳——高檢署再度打臉邱太三——
https://reurl.cc/mYbpM

2019-3-28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基層檢察官指控檢察長關說 法務部徹查決心在哪?
https://reurl.cc/lpyoA

2019-3-27 別讓司法成為「有關係就沒關係」的司法
https://reurl.cc/34znX

2019-3-25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檢察長涉嫌關說施壓、檢察官也質疑法官涉入
https://reurl.cc/vvMOl

2019-3-23 這樣的司法、還能不改革嗎?
https://reurl.cc/OrvLg

2019-3-22 基層檢察官的控訴:請法務部徹查到底、切勿包庇
https://reurl.cc/xvvvV

2019-3-22 基層檢察官沈痛的控訴
https://reurl.cc/rv5WZ

排除公有不動產被占用法制之研究- 以雲林縣政府為中心

為了解決法學資料檢索系統裁判書的問題,作者李俊彥 這樣論述:

公有財產為不法占用屬財產管理常見議題。又財政部108年7月31日「研商精進國有被占用不動產分級分類處理方式」會議紀錄,為促使政策及法規更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下稱兩公約)所保障人民之適足居住權,請各機關本於管理權責依「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被占用不動產處理原則」妥處。本文以雲林縣政府公有財產管理為中心,彙整實務管理下排除占用之經驗,探討於現有公有財產管理法規限制及資源有限下,於排除公有不動產占用執行上增適足居住權維護措施後,對於占用排除執行影響為何?進而探討能否整合既有法與兩公約居住權保障規範,提出法制建議。

實務最前線 行政法

為了解決法學資料檢索系統裁判書的問題,作者霸告 這樣論述:

  ▼精選實務   駁回中天換照申請案、清運費用不當得利案、刑罰變更為行政罰案、與釋723比較案、考績乙等救濟案、不服徵收補償價額案……     ◆快速瀏覽近年實務見解,大幅節省考生自行搜尋及整理的時間   ◆預先演練爭點寫作,避免臨場慌亂     考場上即便看出爭點,在時間壓力下也不容易熟練鋪陳爭點及作答。因此,建議考生事先製作罐頭擬答,此時最熟悉的工具人──筆者aka本書就派上用場啦~(請幫我下動力火車的我很好騙)。     課文中的「前導概念」用在答題第一段,也就是闡述題目相關法律概念的大前提;「相關爭點的Q&A」就是第二段鋪陳爭點及作答的最好素材!(詳情請翻到作者序)

論我國內線交易的保護法益與刑法規範

為了解決法學資料檢索系統裁判書的問題,作者桂秀媛 這樣論述:

我國證券交易法有關內線交易之規定係參酌美國及歐盟法制,然歐洲部分規範保留彈性以因應犯罪手法推陳出新的變化,避免產生漏洞;美國司法實務則對內線交易罪之構成要件發展出具有典範性之判決,使法律規範趨於完備。反觀我國內線交易之規定卻顯得抽象模糊,加上行政機關權責僅為告發者,於案件偵查期間可能被媒體大肆報導,導致涉案公司股票發生劇烈變動,影響投資人及涉案公司急遽。此外,內線交易罪乃經濟犯罪態樣之一種,犯罪隱密性高、被害人無法特定、不易察覺,因而難以證明損害,惟此等犯罪常造成市場巨大損害,甚而導致公司倒閉,對國家經濟體制影響極具深遠。而司法機關最終做成有罪判決卻寥寥無幾,造成雷聲大雨點小,備受商界、投資

者詬病。鑑於此類犯罪行為並非損害財產價值或其他個人利益的具體危險,而係使整體經濟隱含著潛在危險,立法者為確保資本市場所欲保護之法益、降低犯罪黑數、追溯(追訴)困難及保留法律彈性,故於構成要件上注入抽象危險犯、舉證責任轉換、空白刑法等概念,期透過刑法必要手段,以求更周延的法益保護。惟內線交易罪所欲保護之法益、構成要件等具體規範似乎仍有疑義,學者及實務判決見解不同,導致學者立論分歧、判決結果歧異。然而,內線交易罪涉及刑事責任,相關刑責具剝奪人民自由及財產權,在保障民自由及財產權基礎下,必須遵守罪刑法定原則,因此,我國實有必要釐清內線交易規範上之各項疑義,使構成要件具體明確,以有利人民遵守法令,確保

交易安全與社會安定。本文針對我國內線交易立法沿革、基礎理論及主客觀構成要件等進行研析,並參照美國、歐盟內線交易法制,經由比較分析方式,深入探討我國規範制度與美國、歐盟等國案例及立論基礎,並依據各國所欲保護法益,研析各項規制,如主體適格範圍、構成要件等。此外,本文同時就實務案例及學者立論進行討論,提出我國內線交易規制不足之處,並歸納學者建議,參酌國外立法,使我國相關規範趨於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