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採購定義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查出實價登入價格、格局平面圖和買賣資訊

藝文採購定義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劉承慶寫的 當文創遇上法律:從匠人到企業 和郝旭烈的 好懂秒懂的商業獲利思維課:30堂翻轉財務思考框架,開店、創業、經營、工作績效有感提升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機關並應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也說明:二、增訂第二項,定明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藝文採購,不適用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之規定,但應受補助機關之監督,並授權文化部訂定監督管理等相關事項之辦法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典藏藝術家庭 和三采所出版 。

南臺科技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羅承宗所指導 張文恭的 藝文採購之研究:以政府採購法為中心 (2020),提出藝文採購定義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政府採購法、藝文採購、限制性招標、專業服務、文化創意服務。

最後網站文化內容策進院採購作業實施規章則補充:及其他事宜,並配合補助機關要求提供藝文採購之資訊或. 資料;且須無該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 第三條. 本規章用詞,定義如下:. 一、公開招標:指以公告方式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藝文採購定義,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當文創遇上法律:從匠人到企業

為了解決藝文採購定義的問題,作者劉承慶 這樣論述:

詹馥華(百萬暢銷小說家) / 專文推薦 專業律師團隊 × 藝術傳媒第一品牌   敬業、專注,滿懷熱忱,   「匠人精神」訴求完美,並以此成就自我,   正是文創工作的核心價值;   當個人事業尋求轉型、提升並擴大格局,   想要智慧財產永續經營,   開公司就成了文創工作者的絕佳首選,   不可不知的法規、重要概念與程序,盡在本書!   「文創業者的主要產出是智慧財產權,公司因為具備法人地位,可以取代創作者成為文創智財權的權利人,使得IP可以集中有效管理、運用。因此,開公司非常適合作為文創業者從職人、匠人轉型為企業家的第一步。」   劉承慶律師依序由「創意開業」、「智財維護」以及「疫

情時期」等三大面向之下,最需要注意的20個重點,並附錄2021最新發布的《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著作權保障辦法》,提供藝文產業工作者從創作、創業到經營管理,簡潔流暢且實用的指引。 各界好評   王騰崇(策展人/導演/臺北表演藝術中心董事)∣文創產業人!你如果還困頓得找不到走進商業永續經營的門路?劉承慶律師的這本書,直接是一本清晰的門路指南。   江雅綺(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副教授)∣身兼電影製作人與執業律師的雙重身分,作者劉承慶律師就是「文創遇上法律」的最佳代言人。從開公司到智財權,文創工作者遇到的法律問題,都可以在這本法律寶典中得到解答。   李東明(中國科技大學室內設計系

副教授兼系主任)∣「創業維艱、守成不易。」劉承慶律師深入淺出地分享了文創之路上各階段所需的種種知識,實用的好書值得推薦。   林正盛(電影導演)∣我作為一個導演,拍了5、6部電影後,2002年才跟幾個電影工作伙伴,一起成立公司。當時我們對成立公司完全沒概念,能參考的都是生硬法律文字,真是難以讀懂,當時如果《當文創遇上法律:從匠人到企業》這本書出版了,一定讓我們很快就能使公司上軌道。本書作者劉承慶身為專業法律人,且又熱愛電影,甚至不務正業斜槓人生從事電影製作工作,更用他有溫度的文字,寫出這本堪稱文創工作者成立公司最需要的工具書。   張瑞星(南臺科技大學商管學院院長)∣承慶是親身從律師跨入文

創領域的實踐典範,他以自身的法律專業融合文創的從業經驗,自能透過本書提供文創業在創業過程及智財管理上解決痛點的良方。   游惠貞(策展、版權經紀)∣在影視創意圈裡,承慶律師是個獨特的「存在」,他是大家天南地北聊完後,需要落實構想時第一個想到的人。所謂隔行如隔山,承慶律師就是那座山,是分隔創作者與「企業」的中介,不過他應該更習慣被當作是「靠山」,遇到與實質經營有關的疑難雜症,我們與其說是去請教他,更常做的是直接把難題丟給他!恭喜他出書,日後當影視創意圈「推坑」他時,這本書當可做為創意人進入產業的入門基本功。   詹馥華(《一杯熱奶茶的等待》原著作者/電影編導)∣我不是因為劉律師是律師才信任他

,我是因為律師是劉律師所以信任他。   蔡志孟(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副校長)∣想創業的人都需要讀的一本書,想拿腦袋裡的創意創業的文創工作者更是非讀不可!   (以下推薦者依姓氏筆畫排序)

藝文採購之研究:以政府採購法為中心

為了解決藝文採購定義的問題,作者張文恭 這樣論述:

為讓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辦理採購,能依循公平、公開之採購程序,以提升採購效率與功能、確保採購品質,政府採購法將工程、財物及勞務等三大類採購,均納入其規範的範疇。文化藝術係提供專門知識或技藝之服務,屬專業服務,為勞務的一種,本身不若工程或財物可訂有明確規格,其具有強烈的個人主觀特性及難以量化的客觀評價,故而與工程、財物一體適用採購法,在執行上難免產生諸多窒礙難行之處。為增加藝文採購作業彈性,提升藝文採購效率與功能,採購法於2002 年修正公布增訂第22 條第1 項第14 款:「邀請或委託具專業素養、特質或經公告審查優勝之文化、藝術專業人士、機構或團體表演或參與文藝活動。」得採限制性招標

,以利辦理文化、藝術採購。亦即,辦理藝文採購得不經公告程序,邀請2 家以上廠商比價或僅邀請1 家廠商議價。然該彈性作法並未獲得充分了解及運用,故而採購法於2019 年修正第22 條第1 項第14 款,增列文化創意服務,以獎勵文化藝術採購採取限制性招標,以利評選合適之優良廠商提供優質文化藝術服務。並修正第4 條增列第2 項,放寬受補助對象辦理藝文採購不受政府採購法限制,以促進藝文環境發展,惟仍應受該機關之監督。然藝文採購仍「藝文」與「採購」之結合,故而欲辦好藝文採購案,理應兼具「藝文專業」與「採購專業」。惟在現實環境中,不論是政府機關或藝文團體,兼具該兩專業知識者屬鳳毛麟角。因此,一味的從法令面

放寛限制,是否真能達到促進藝文環境之發展?實屬可議。爰本文透過文獻蒐集與相關法令探討,試圖剖析箇中緣由,從法令面與執行面對藝文採購進行研究並提出建議。

好懂秒懂的商業獲利思維課:30堂翻轉財務思考框架,開店、創業、經營、工作績效有感提升

為了解決藝文採購定義的問題,作者郝旭烈 這樣論述:

  一樣賺錢,為什麼別人比我富有?   產業劇烈變動,全球面對嚴苛的生存挑戰,   每一個經營決策都跟「財務思維」息息相關,   走錯任一步,都將可能使任何的公司、商店或個人,面臨生存大危機!     ★知名企業財務顧問教你破除獲利陷阱與迷思   →從生產、銷售、人事、研發、財務 等五大區塊解析商業獲利的祕訣   Q1: 只是稍微延遲一點交貨應該沒差?   Q2: 小小的錯誤不會導致大損失?   Q3: 訂單接越多越好?   Q4: 如何讓客戶早點付款?   Q5: 完成訂單,對方竟然要退貨退款   Q6: 請的人多,工作一定做得更快更好?   Q7: 績效獎金都發出去了,為何業績卻不如預

期?   Q8: 你知道錢都花到哪去了嗎?   「所有個人都賺錢獲利,部門就賺錢獲利;所有部門都賺錢獲利,公司就賺錢獲利。   公司給付薪水,實際上就是一筆『買賣』,不管是在哪個部門,薪水一定要匹配價值,這筆買賣才會成交。這也就是為什麼每個職場上的人,都必須要學習『賺錢』和『獲利』財務思維的基本原因。」──── 郝旭烈     面對嚴苛的市場挑戰,該如何看穿局勢,擬定策略?   客人多、生意好,就一定會獲利賺錢?為了賺更多,提升庫存量是必要的?預算到底重不重要?如何聰明編制預算?研發要成功一定要花大錢?   時代變化越來越快,唯有用正確的「財務思維」數字化經營,才能避免財務危機,使公司

或經營小店都能穩健地正向成長!本書將教你,如何避開中小企業最常見的財務經營問題,用財務思維做出正確的商業決策,即使遇到「黑天鵝」衝擊,也能安然度過寒冬!   本書特色   *用清楚而簡單的方法,建立財務思維,可運用於個人、工作、企業經營。   *內容將以案例呈現,搭配相關圖表清楚傳達重要觀念,避免掉入數字陷阱中。   *就算不是財務背景出身,你也能從解讀背後隱藏的意義了解企業的經營態度,對於工作、經營會有很大的助力。   *本書不僅可幫助公司主管、中小企業經營者、開店小老闆等,增進商業決策力,對於上班族亦能突破現有格局,提升財商思考力。 國內推薦   林安鴻   生生國際(香港)|家文化

研究基金會創辦人   許景泰   大大學院CEO   陳鳳文   VocalAsia理事長|科華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鄭家鐘   台新銀行文化藝術基金會董事長   謝美慶   前神旺控股集團執行總經理|敦煌文化弘揚基金會副會長   戴彰紀   台北旅店集團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