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害關係人授信限制規範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查出實價登入價格、格局平面圖和買賣資訊

利害關係人授信限制規範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王文宇寫的 公司治理與法令遵循 和宏典文化銀行招考對策研究小組的 2015全新試題詳解!銀行招考題庫完全攻略(綜合科目四合一)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nat.gov.tw也說明:為規範銀行對利害關係人之擔保授信,防範銀行利害關係人利用職務之便,承作不當 ... 二、 明定銀行對利害關係人之授信限額、授信總餘額、授信條件及同類授信對象規定。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宏典文化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許恒達、臧正運所指導 張麗琴的 經營判斷法則與違法授信之刑事責任―以銀行法特別背信為例 (2021),提出利害關係人授信限制規範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授信、經營判斷法則、背信罪、銀行法特別背信罪。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楊岳平所指導 鄭仰博的 論金融控股公司集團內關係人交易法制之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金融控股公司、關係人交易、金融集團、跨業經營、集團性監管的重點而找出了 利害關係人授信限制規範的解答。

最後網站銀行授信策略:經驗傳授與案例解析 - 第 199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則補充:利害關係人授信 金融控股公司法及銀行法,對利害關係人交易都有嚴密的規範。銀行的高階主管及營業單位主管,都須申報其三等血親及二等姻親的名單。銀行若有股權投資,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利害關係人授信限制規範,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公司治理與法令遵循

為了解決利害關係人授信限制規範的問題,作者王文宇 這樣論述:

  梳理現行法律(包括公司、證交法)規定並說明之,同時釐清法規與實務扞格之處(如「經營階層」意涵),並針對相關的法規命令及「軟法」(如實務守則),一併闡明。   第一部分「總論」扼要說明管制策略與發展趨勢;第二部分「公司治理」與第三部分「法令遵循」,依序介紹相關法規與實務。   收錄28則案例或專題研究,結合理論與實務,除了分析本土的重要案例與事件外,也評論國際性議題,以拓展讀者視野。   參與公司治理的企業家(董事與經理人)、專業人士(律師與會計師)、以及有志學習的法商學院師生,皆可藉由此書一窺「公司治理」與「法令遵循」的重要性。

經營判斷法則與違法授信之刑事責任―以銀行法特別背信為例

為了解決利害關係人授信限制規範的問題,作者張麗琴 這樣論述:

我國於108年間新聞媒體陸續報導銀行貸款弊案,造成銀行巨大損失,如遠東航空公司無預警停飛,造成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對遠東航空公司貸款淪為呆帳且金額高達22億餘元;及國內紡織貿易商潤寅公司爆發詐貸弊案,潤寅公司負責人涉向12家銀行詐貸金額約472億3827萬元,檢調單位也對案關銀行授信人員以涉違反銀行法特別背信罪起訴。惟銀行辦理授信非無風險業務,銀行評估是否核准貸款,如同公司商業決策,事涉其經營決策及專業判斷,故若銀行授信人員核貸後,因借戶無力償還成為呆帳,而遭受檢調單位以背信罪起訴,恐讓銀行授信人員趨於保守,不敢輕易核貸。故本文期藉由蒐集文獻與實務判決等資料,探討銀行辦理授信案所涉銀行法特別背信

罪,是否得引用美國法經營判斷法則。本文共分六章,先就銀行辦理授信業務進行介紹,包含銀行授信之評估作業及風險管理;接著就銀行辦理授信可能涉及刑事責任及本文欲探討銀行法特別背信罪其構成要件、保護法益及與刑法背信罪之關聯進行分析。再而彙整蒐集美國法經營判斷法則其法理基礎、學說及相關實務見解,最後探討我國銀行辦理授信案涉違反銀行法特別背信罪,得否適用經營判斷法則。本文依所蒐集文獻與實務判決等資料,認為依我國現行刑事程序及制度設計似無須引用經營判斷法則,惟於刑事實質審查方面,可以將經營判斷法則之精神納入參考,另參採經營判斷法則之精神時,宜注意銀行法特別背信罪保護法益應擴及金融秩序。並建議未來可將經營判斷

法則之精神或原理納入銀行法或刑法法條中,應有助於銀行法特別背信罪之審理。本文期透過粗淺之研究結果及建議,作為立法者未來修法時可能之思考面向,避免將應屬經營決策裁量範圍之授信案件,只因最終變為呆帳,造成銀行損失,即將相關授信決策人員納為被告,造成授信決策人員陷入沉重訴訟程序,及司法資源之浪費。

2015全新試題詳解!銀行招考題庫完全攻略(綜合科目四合一)

為了解決利害關係人授信限制規範的問題,作者宏典文化銀行招考對策研究小組 這樣論述:

  最新「2015銀行招考題庫完全攻略(綜合科目四合一)」完整收錄「103年13大公民營行庫最新試題,總計4科1268題」→題題詳盡解析100%製作完成,絕不打馬虎眼→有效助您「專注命題取向,讀到真正的重點!」相信宏典,相信銀行招考題庫,相信自己→「一次考上」你也做得到!   2015最新銀行招考命題趨勢   1. 會計學(概要)【試題總數:408】:IFRS「真的來了」!出題數「爆增」導致更難拿分,考生千萬不可輕忽......!   由本書整理出詳細之103年度會計學(概要)的命題落點,與101及102兩年度的考題交叉比對後,我們可以得到以下幾個結論:   (1)

傳統的命題重點:包含「存貨」、「廠房及設備資產」、「長期負債」、「股東權益」、「現金流量表」以及「財務報表分析」。這幾個單元連續3年都有相當高的出題比率。   (2) 103年新的命題重點:「內部控制(尤其是銀行調節表)」與「股東權益(尤其愛考每股盈餘)」這兩個單元在103年相當頻出。   (3)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與國際會計準則(IAS)相關考題:讀者請注意!此部分為103年度會計學考題最大的亮點!。可以預料到的就是:未來會計學考題,與IFRS/IAS的關連性只會愈來愈高!這點請讀者務必要體察,並從平時即開始加強準備。(★筆者特別於前言中提示考生現階段備戰IFRS/IAS考題之準

備方式,絕對可以有效提升備考效率,相當具有參考價值,請讀者務必詳讀)   2. 貨幣銀行學(概要)【試題總數:410】:出題數增加,難度維持適中,各單元試題落點分配穩定,仍為最好搶高分科目。   由本書精心整理101~103三年之命題落點統計數字可以發現,103年貨幣銀行學概要之命題總數比起往年呈現「大幅增加」,但由於一直以來本科就屬相對命題範圍固定,比較少出現超出命題範圍太多的題型;因此對考生而言,也算得上是個好消息。而筆者五年來即不斷提醒考生,貨幣銀行學概要算是銀行招考中最 好拿分的一科,對於有貨銀基礎的考生,甚至這科光靠拼命做題目就可以考到90分以上~可謂「兵家必爭」的一科。 而由近

3年的落點分析表就可以看出,貨銀各單元的配分比重相當穩定,3年來幾乎沒有什麼意外,準備重點相對容易預測:   1. 銀行業之業務與經營。   2. 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工具。   3. 外匯與匯率。   4. 利率基本概念與利率的決定。   5. 貨幣政策工具。   6. 存款貨幣的創造與貨幣供給。   7. 貨幣需求理論。   8. 利率的期限結構理論。   以上八大單元合計已涵蓋超過60%的命題,投資報酬率極高,也一直都是傳統以來貨銀考科的重點!所以不管您有沒有相關學科的背景。瞄準重點,多在以上單元下工夫,然後勤做考古題,真的很有機會考出連自己也嚇一跳得好分數!   3. 票據法(概要

)【試題總數:340】:試題難度仍高,惟全新題型比重低→多做考古題投資報酬率最佳!   「票據法(概要)」一科,其難度自102年起突然大幅提升;此趨勢延續至103年:大抵該科主要命題題型與配分比重係呈現以下的分佈:   1. 票據法條文題(一)【配分比重約40%】:此即一般所謂的「送分題」,問題與選項均直接引用條文內容,條文背熟就有分數!   2. 票據法條文題(二)【配分比重約30%】:此種題型一般稱為「找碴題」,也就是會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錯誤)」的題型。這類題型一直以來就是考生比較怕遇到的出題型態,而且103年本科「找碴題」難度還有再更增加的趨勢……今年有不少題,選項裡頭的「魔鬼」

都是圍繞在法條中的「應」與「得」、「得」與「不得」、「一部」與「全部」,或是「發票人」與「背書人」……這種一兩個字的判斷,過去選項敘述明顯錯誤的題目比重變少了。要答對這種題型,光把票據法背熟還不一定都拿得到分數,必須對票據法法令的規定有相當理解,才有辦法在一長串的選項敘述中挑出其中不合理之處。   3. 「敘述性考題」【配分比重約20%】:這是比「找碴題」難度還更高的題型!基本上就是題目會出現多達5-6個票據關係人,接著以一大串文字描述各關係人之票據行為,最後問相關人之票據責任;此類題目不僅「題目長」,連「各選項說明文字都很長」!筆者知道:遇到這種考題大概有一半以上的考生會直接放棄或用猜的!能

靜下心來,從各關係人之票據行為對照票據法規定,抽絲剝繭找出正確答案者可能不到10%。   4. 「票據實務性考題」【配分比重約<10%】:此類考題的問題與選項「完全無法從票據法找到」!也就是即使票據法已可倒背如流,也不一定能答對這種題型。大致上這類考題會從(1).《票據法施行細則》、(2).《票據掛失止付處理規範》、(3). 銀行票據實務,以及(4). 法院判例中出現。此種題型若非平時就有固定涉獵票據實務文章,可能連用猜的都很難猜到正確答案!   4. 銀行法(概要)【試題總數:110】:難度開始提升!惟超出範圍題型極少,仍然相對最好準備。   103年我們發現,銀行法這科考題的難度大幅提

升!(主考官難道有看本書?)「銀行法=分數大補丸」的好康可能要被拿回去了…。而如果從考題分析,則可發現其難度之提升主要在於以下兩種題型開始頻繁出現(類似票據法):   1. 「找碴題」出題數大增:也就是會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錯誤)」的題型。而今年的找碴題也是同票據法,出的非常的細→好幾題都是圍繞在法條中的「得」與「不得」一兩個字的判斷、或是在數字上做手腳,例如:「董事會出席同意比率」、「各種百分比」,要從長長一串的敘述中挑出錯誤難度確實很高。   2. 「跨法條考題」出題數大增:此種題型比起「找碴題」難度更高!而如從今年考題分析,則會發現其範圍通常會圍繞在以下主題:   (1) 第32條+

第91條→先考「主要股東」、再考業務限制;   (2) 第32條+第33條→當然就是問選項哪些人(不)得為(無)擔保授信;   (3) 第33-1條+第75條→先考銀行行員利害關係人、再考投資限制;   (4) 第4條+第32條→金控下轄公司可否為無擔保授信;   (5) 第25條+第25-1條→銀行股票關係人(同一人or同一關係人)持有銀行股票數量之限制與例外情形。   以上兩種題型在今年110題的銀行法考題中占了超過20題,比率不可謂不高!惟好消息是本科相對票據法(概要),其「超出範圍」的實務題型比重仍維持相當低(約2-3題),也就是本科只要背熟銀行法177條條文,大概有機會把95%以上

的題目都答對!所以即使103年考題難度提升,但由於其相對其他三科仍然較好準備,所以104年筆者仍願再推薦考生:銀行法這科「投資報酬率最高」,「有考銀行法的行庫一定要報考」。   再次提醒考生,所有銀行招考上榜者在分享準備秘訣時,惟一共同的致勝方法就是「多做題目」→因為銀行招考題型多為「選擇題」,此種考試最需要考生大量演練考古題,再加上銀行招考已經行之有年,已經累積出屬於該考試專有之題庫。所以透過勤做考古題,時時檢視自己的程度,了解哪些地方還不熟悉需要加強者,是戰勝銀行招考的不二法門!   「機會只留給準備好的人」!備戰銀行招考,紮實基礎能力的養成是必須的,而本書「2015銀行招考題庫完全攻

略」最大功用就是能在短時間內增強你的專業能力,帶你快速進入狀況,而有足夠實力與來自全國的考生上考場一分高下!如果考試就像打仗,那麼首先利用上述各科落點分析精準規畫你的作戰策略,其次搭配本書作為你強大的作戰武器,最後若能堅持腳踏實地全心付出→「貫徹執行」你的作戰計畫,相信2015年就會是你開啟亮麗職涯的轉捩點。

論金融控股公司集團內關係人交易法制之研究

為了解決利害關係人授信限制規範的問題,作者鄭仰博 這樣論述:

金融機構例如銀行以收受存款為業,負債比相對較高,有高槓桿以及以短支長、期限錯置之特性,特別需要防止金融機構造成之各種金融風險,因此金融機構的關係人交易除適用公司法與證券交易法規定以外,金控法或是銀行法均有針對關係人交易為加重之規定。但金控集團內母公司與子公司間、或子公司間的交易,利益並未流出集團,尤其是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的情形,是否仍需要受嚴格的關係人交易法制束縛,應有討論空間,因此本文從此出發討論金控集團內關係人交易之法制是否需要加以調整。 本文從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從事跨業經營的角度著手,指出金控雖然以法人隔離不同金融業務,但是本質上卻有部門化之特性,法制設計上亦有許多調和機制,例如

連結稅制或是金融母公司之救助義務,並非完全將金控內的子公司視為完全獨立的法人組織體。故本文於參考比較法例如美國法與歐盟法的規定後,認為我國法對金控集團內的關係人交易可採取放寬的管制,特別是金控與其持股百分之九十以上之金融子公司間、以及此類子公司彼此間之交易,應可豁免適用部分現行金控法與銀行法下的關係人交易規定,並輔以加強此類子公司彼此間的救助義務以保護債權人之風險,蓋於此法制設計下,上述公司較不致有誘因為不利於公司之關係人交易。此外,雖然免除部分銀行法與金控法之規定,上述關係人交易仍有其他法律規範需要加以遵守,例如除非有公司法第369條之4控制公司可例外先使從屬公司為不合營業常規之交易外,仍須

合於常規交易;另外亦須遵守公開發行公司取處準則之相關規定,以及利用金控與銀行法下內部稽核與內部控制制度之規定自我監管金控集團內的關係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