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事務所工作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查出實價登入價格、格局平面圖和買賣資訊

地政事務所工作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許献進寫的 都市更新條例要義 和林強的 2022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贈準備要領及導讀影音課程)(十一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蟾宮展志】地政事務所工作內容 - 國家考試保衛"讚"也說明:地政,乃「土地行政」簡稱,以「地政事務所」上班的公務人員為例,內部課室大致有一課(登記課)、二課(測量課)、三課(地價課)、四課(行政課)、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三民輔考所出版 。

國立清華大學 教育心理與諮商學系 陳殷哲所指導 賴世耕的 教練型領導組織承諾的關係:以組織創新活力為中介變項 (2021),提出地政事務所工作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教練型領導、組織承諾、組織創新活力。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楊淑文所指導 何一民的 營建工程契約保固制度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工程驗收、工程保固、保固期、保固保證金、FIDIC契約條款的重點而找出了 地政事務所工作的解答。

最後網站各課業務簡介 - 屏東地政事務所則補充:辦理地價資訊查價、地價指數查估工作。 ... 地政資訊資料庫管理維護。 其他課室:. 《人事室》:辦理本所職員工任免調遷、訓練進修、退休撫恤及福利待遇等業務。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地政事務所工作,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都市更新條例要義

為了解決地政事務所工作的問題,作者許献進 這樣論述:

  都市更新條例涉及許多相關領域知識,包括法律、建築、地政及估價等,而法律部分則涉及地方與中央主管機關之法規命令、行政規則頗多,更同時兼具公法及私法領域專業,與一般傳統之法律科目並不相同。本書首先以「導讀」介紹都市更新條例常見的名詞及程序,讓法律人、都更從業人或一般民眾可以短時間即瞭解都市更新條例之名詞及程序梗概,再依照都市更新條例法條之順序,分成「更新地區之劃定」、「都市更新事業之實施」、「更新事業實施方式」及「附論」四章,分析都市更新條例之內容,並提出部分重要法條之實務上爭點,佐以行政機關之解釋或法院之判決,以資讀者參酌。

地政事務所工作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智翔的議會質詢-社會局、法務局(9/24)】

#公共托育事項布建進度

在市長施政報告當天,智翔有提到桃園市0-2歲人口數大於台北市與高雄市,但托嬰中心數量卻不及,截至去年底候補代收托人數尚有1338人,且在桃園區、龜山區、蘆竹區的候補人數皆突破百人,量能不足的現況是事實。

但回到政策面,我們得先重新檢視「一區一公托」的進度,根據社會局的工作報告,公托家園尚有五處待建,若要達成局長所稱的一區一公托,則正在興建中的復興區公托家園在明年初開幕後便可完成。

儘管我們知道,「公托中心」與「公托家園」在收托的數量上還是有明顯的差距,但以先求有、各區都有公托設施的前提下,公托家園覓地較公托中心容易,經費、時間成本也較低。

#公共托育需求平衡

但接下來就是智翔想點出的問題,儘管在未來各區都有公托設施,但依現況來看,公托資源的分配是桃園馬上就得面對,且是緊鄰而來的重大挑戰。根據審計報告另一項指出,桃園市公托收托率約6.9%,但其中只有中壢、桃園、蘆竹高於平均,其餘十區未達平均,龍潭、大溪、復興則未達2%。

甚至今天局長有提到,觀音區新開幕的草心富林公托中心,是完全沒人候補的狀況,顯示城鄉差距十分明顯,人口密集區除了公共館舍難尋,還得等待諸如社宅完工後、公益設施回饋等,才有更多空間來辦理。

總括來說,考量各行政區的人口組成與需求,盤點每一個區域需要的公托設施為何,將資源優先投注於公托需求龐大的行政區,是智翔的建議,期待社會局未來的規劃。

#日照中心收托成效偏低

桃園市截至去年十月底,日照據點的收托比例僅69.4%,屬成效偏低,而運用戶籍資料畫出需求人口的熱區圖來比對可發現,八德、大溪、復興、龜山等區的據點明顯偏離需求人口,對此社會局有什麼改善的方式?

社會局長則回答,考量移動距離與方便性,未來日照中心會改以國中學區作為劃分,以桃園市內有59所國中為例,未來學區內至少要有一處日照中心,智翔只希望能讓日照設施更符合需求人口的位置,以學區來劃分確實有所依據,期望社會局多加努力,執行上若有困難我們再來討論如何改進。

#社會福利政策標準不一

根據審計報告指出,桃園市公益彩券的盈餘,原作為擴充社會福利功能、照顧弱勢民眾基本尊嚴的用途,卻被拿來補助許多財力充裕的宗親會、同鄉會、校友會、國際同濟會、青商會、扶輪社等社團,計有63案,且每案金額介於3~61萬不等,與社會福利政策的意旨相違。

針對這一題,審計部提出建議,請桃園市政府盡早研議修訂公益彩券盈餘的補助要點,將「社會服務優先補助」、「弱勢服務」、「參與對象應含弱勢族群」等要點納入其中。

既然今天社會局有答應改善,智翔也會持續盯緊修法的進度,希望讓公益彩券的本意有所發揮。

#預售屋定型化契約審查

最後則是一題過去質詢地政局的老問題,預售屋定型化契約的審查。

買房是人生大事,民眾在面對複雜的定型化契約以及與建商的糾紛過去質詢時提到許多,這邊不再贅述,智翔也了解,依目前桃園新建案的數量以及局處的人力,確實難以做到全面審查預售屋定型化契約。

之前智翔曾建議地政局,是否可以將審查定型化契約的業務,外包給民間的事務所,今天也將同一題,來詢問法務局對審查預售屋契約的立場為何,局長表示,將思考更有效率的方式,也期待能朝全面審查的方向進行。

智翔必須重申,以桃園市的新建案數量來看,若不改進相關措施,定型化契約的違規只會長年居高不下,買房民眾權益若一再受損,只會降低政府的威信、建商的形象與民眾在桃園置產的意願,有效的解方則有賴法務局同仁的努力了。

🎞完整質詢影片請看:
https://youtu.be/jaoy_qOTV0Q
🎞youtube頻道請搜尋: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教練型領導組織承諾的關係:以組織創新活力為中介變項

為了解決地政事務所工作的問題,作者賴世耕 這樣論述:

教練型領導是通過鼓勵、指導、授權等方式樹立工作目標,最終實現領導者和員工之間相互促進以及共同發展。透過提高組織創新活力,來提高組織承諾,使員工達到對企業有緊密的關係,並且提高創新活力,以利組織面對環境改變越來越快速的問題。本研究之搜取樣本方法使用便利抽樣方式,而研究對象為台灣企業之員工,須在公司滿3個月以上工作經驗,並具有團隊經驗,以網路問卷發放,共回收452份問卷,刪除無效問卷後共409份,有效問卷之回收率為90.48%。在統計數據顯示,假設一為教練型領導對整體組織承諾具有顯著正向影響(β=.712 , p < .001),故假設一成立。假設二教練型領導對整體組織創新活力具有顯著正向影響(

β=.749 , p < .001),故假設二的推論成立。假設三組織創新活力對整體組織承諾具有顯著正向影響(β=.846 , p < .001),假設三的推論成立。假設四組織創新活力中介教練型領導與組織承諾之間在加入組織創新活力的中介變項後,教練型領導對組織承諾的影響力下降(β= .712 , p < .001、β= .183 , p < .001),故假設四成立。根據上述的假設成立給予實務上的建議,首先,在現今大數據時代的來臨,若組織內部的領導者具有教練型領導風格,可以帶給員工更高的組織承諾;在面對需要快速創新的產業與組織,教練型領導能夠促進組織創新活力,是組織面對創新更有動能;在組織中的組

織創新活力的程度越高,會更吸引組織內部的成員提高歸屬感與承諾;在了解組織創新活力中介於教練型領導與組織承諾之間,可以更能夠了解,組織內部員工對於領導者與組織需要能夠帶來協助與好的溝通才有辦法讓員工有所歸屬。

2022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贈準備要領及導讀影音課程)(十一版)

為了解決地政事務所工作的問題,作者林強 這樣論述: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怎麼準備?讓三民輔考名師林強告訴您,本書免費贈送準備要領及導讀影音課程1hr。   ★本書依照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命題大綱〉編撰!   ★收錄近98-110年歷屆試題,申論題、選擇題100%題題擬答與詳解!   【常見問答】   Q:本書內有包含題庫嗎?   A:本書除了重點整理以外,還包含98-110年考古題。   Q:請問本書是最新的法規嗎?   A: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   【考試簡介】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不限科系,只要高中(職)畢業即可報考,採及格制度沒有錄取人數限制,只要總成績達60分就

合格,加上考試內容不算困難,證照入手後每月約可多4~8千元薪資,算是高CP值的證照。且不動產業多數職缺不受學歷背景限制,房仲業也樂於聘用各學經歷背景的人才,因此不動產從業人員取得證照來證明自己的專業性,在博得客戶信賴方面尤為必要。   【本書適用】   這本《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適用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條文太多,腦內概念含糊不清?   .不動產說明書及相關契約書那麼多種,哪些最常考?   .申論題要怎麼寫才能獲得閱卷老師青睞?選擇題要怎麼才能在最短時間內判斷出正確選項?   以上關於考生對《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這科所面臨的問題,三

民輔考老師都知道,這本書將帶您解決困惑,取得高分!   【本書優勢】   一、34個重點化繁為簡   本書依命題大綱整理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不動產說明書及相關契約書之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法規內容化繁為簡,讓考生以簡馭繁,概念融會貫通後,證照唾手可得。   二、13個QA提醒常考觀念   本書藉由歷年試題判斷常考重點,加以整理使用QA建立基本概念,易混淆的觀念使用表格做統整,透過互相對照,毫不費力就釐清概念。本書用最精簡的內容讓讀者掌握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精要部分,一本在手,奧義盡取。再搭配本社出版的《不動產經紀人搶分小法

典》,條文後題目愈多表示愈常被命題,讀者可立即知悉被頻繁命題的考點,將記憶力花在刀口上。   三、雙色印刷凸顯關鍵字   本書採雙色印刷,答題關鍵字以藍色標記,利用黑白藍三種色調,進行系統性學習。多一種顏色,多一道區隔,就是要使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在讀者腦海中更見清晰。   四、100%題題擬答與詳解   本書收錄98~110年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試題共13份,100%題題擬答與詳解。申論題具備考點層次解析,教讀者如何鋪陳解題內容吸引閱卷老師青睞。作者欲憑此書,讓讀者面對選擇題,箭箭中鵠;面對申論題,解題思路澎湃縱橫,不絕於卷上。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不動產經紀人上榜生:蕭韞真  

 國文:59分   民法概要:83分   不動產估價概要:88分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82分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89分   大學念的是國際企業管理學系,畢業不久後在因緣際會下踏入不動產相關產業。因為不是相關科系,對不動產毫無任何基礎,在與客戶來往時,常常被質疑沒有「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人」證照,因而懷疑我的業務能力,在此殘酷的現實壓力下漸漸體會到,這兩張執照是讓客戶產生信任感的關鍵證照。因為一邊工作一邊準備考試的關係,備考時間根本不夠用,強迫自己社交生活停擺,讓心靜下來,全心全意地投入準備考試。弄到每天都非常疲累,曾經一度想要放棄,考完地政士後緊接著就是經紀人考試,幾乎沒

有喘息的時間,但我鼓勵自己,牙咬了撐過去就是你的、長痛不如短痛,抱著必勝的決心,最終讓我一年內考取雙榜。   分享各科準備方法:   【民法概要】千萬不要放棄這科。瘋狂做題目、瘋狂做題目,然後再瘋狂做題目,做完後再重複做題目、重複做題目、重複做題目,慢慢就會發現出題老師的命題套路,雖然1000多條看似很多,但其實重點條號就那200多條,重點中的重點就那幾條,建議多背重點條號,絕對用得到,物權的部分搭配土地法一起唸很有效率,申論書寫上提及到也會有加分的作用,這是一科只要你敢寫,閱卷老師就敢給分的科目,因為很多對手都已經放棄這科了。   【不動產估價概要】這是我始終都看不懂的一科,在這種霧煞煞

的情況下還可以拿下這個成績的關鍵,就是設法衝高選擇題的分數,最好衝到滿分。得分技巧就是做熟歷屆選擇題,因為出題的重複率極高,申論題的答案還可以從選擇題裡找到蛛絲馬跡、去刺激模糊的記憶。另外建議條號一定要背。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四法都沒有什麼特別的技巧,因為內容很雜很多,課本先看熟然後直攻選擇題分數即可。建議掌握出題率最高的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這部分,可以的話這個法條直接背個八分熟,投資報酬率是比較高的。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若是沒唸過地政士先考經紀人的考生,建議這科花相對少一點時間準備,因為這是掌握度最

低、投報率也最低的考科,可以利用歷屆考題分析出重點條號後,將這些條號反覆抄寫去增強記憶,但不太建議瘋狂練寫這科的選擇題,跟民法一樣,申論題的分數反而更有機會衝上來,因為範圍越廣的科目,重點反而越好抓,至於出過較少次的條號,用看熟的方式就好了。  

營建工程契約保固制度之研究

為了解決地政事務所工作的問題,作者何一民 這樣論述:

近年來,國內雖以高科技工業如半導體產業為經濟發展核心,以往的工業火車頭「建築、營造工業」成長動能已日漸趨緩,然而,政府意識到前瞻建設計畫之運行、社會住宅及都更危老改建需求仍仰賴於營造工業,遂逐步採取許多改革措施諸如政策性擴張投資、協助技術創新與轉型、完善營造法制環境等,以期帶動營造產業之復甦。其中關於法制現況,工程履約流程中最為常見的議題,除承包商應如期完工外,莫過於工程瑕疵衍生之爭端,此殊值業主與承包商重視。事實上,民法與工程相關法令雖有瑕疵救濟規範,卻不足以因應實務上變化多端之瑕疵紛爭,因此,本論文擬以工程產生瑕疵時應如何救濟作為研究目標。工程生命週期中產生瑕疵並受業主發現的時點,區分為

承商施工期間、業主驗收程序與業主使用階段,雙方就上述三個階段產生之瑕疵該如何處理並界定法律關係?本論文主軸承商之保固責任究係上述三項階段中之哪一階段?為何民法承攬針對工作物瑕疵已存有物之瑕疵擔保責任,還需另行創設保固制度?此兩制度之關聯性何在?應如何精準操作?均為本論文所關切之議題。正因我國工程保固法制諸多概念沿襲英美工程契約所慣用條款,並逐步發展成工程慣例,法律人員在無法正確理解保固制度發展脈絡之情況下,時常誤解法律關係進而錯誤適用法律。職此,誠有必要釐清工程保固制度之基本架構與其性質所屬,方能重新認識工程保固制度並定紛止爭工程瑕疵之疑慮。此外,業主若藉定型化契約之手,針對工程瑕疵設計出風險

分配不甚公平、合理的保固條款,承商該如何應對?保固條款若有所缺漏,應如何進行契約漏洞之填補?此時,民法承攬之瑕疵擔保規範與FIDIC國際營建工程契約又扮演著何種要角?工程裁判實務上針對瑕疵之重要爭議又該如何精確地解決?亦為本論文研究方向。以下,本論文將陸續梳理上述爭議並提出一己之見,希冀能夠勾勒出一套完整的工程瑕疵救濟制度,創造美好的工程法制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