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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營建工程系 陳維東所指導 陳奕廷的 營建工程重大職災判決預測系統 (2021),提出法 源 裁判 書查詢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職業災害、營建職災判決、職業安全衛生法、案例式推理。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興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林炫秋所指導 賴昱安的 職業災害補償調解機制之困境與解決之道 (2021),提出因為有 調解、仲裁、職業災害補償、勞動事件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法 源 裁判 書查詢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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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法 源 裁判 書查詢,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臺灣最高法院刑事裁判年鑑 2016

為了解決法 源 裁判 書查詢的問題,作者張熙懷 這樣論述:

  臺灣刑事程序法則及證據法則,邁向世界刑事訴訟思潮的主流趨勢,人權保障及程序正當衡平,經歷2003年9月大幅度修法施行,為世人所關注。立法者是作者,執法者是讀者,法律的生命在於實踐。觀察最高法院近年來新興的刑事裁判,是察覺臺灣刑事訴訟成長軌跡的最佳渠道。本書將2016年最高法院4,902則裁判大數據(Big Data),透過檢選、篩選、擷取、歸納、整理,梳理出各刑事庭、各法官所著裁判要旨,完備成書。善學者,假人之長以補其短,擁有本書就能輕易全盤掌握臺灣刑事訴訟發展新趨潮流。

營建工程重大職災判決預測系統

為了解決法 源 裁判 書查詢的問題,作者陳奕廷 這樣論述:

營造業因其危險的特性,每年職災所造成的死亡人數居全產業之首,衍生不少社會問題,訴訟案件便是其中之一,行為人將觸犯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刑法等罪責。然而,職災訴訟案件一般當事人(含雇主、勞工與勞工家屬)大多不具備法學知識,以至於無法釐清其責任歸屬,大大的降低法院處理的成效。為解決上述問題,本研究從司法部裁判書查詢系統蒐集案例,並從裁判書中汲取出辨別差異的「屬性」,而後發送問卷,使用模糊層級分析法整合專家知識,最後再運用MS Excel建置案例式推理系統,建立一可藉由過去的經驗來推導現今狀況的管道,以利營建重大職災訴訟之判決有較佳的認知及掌握。研究結果表示,職災專家認為對營建職災審判結果影響最大的前四

個因素依序為:導致職災因素(0.140)、被告深具悔意(0.098)、被告坦承犯行(0.096),職災死亡人數(0.087);本系統在約86.55%的案例相似度的基礎上,可獲致近85.62%的推理精確度,顯示所建置的系統係屬可接受。本系統除了能提供法官與檢查官在起訴或審判前的初步方向,也讓勞資雙方於職災審判前得以預測可能的判決結果,並提供被告人事先了解其應負法律責任的相關資訊,因此得以儘早研擬因應對策(例如,儘快與受害者家屬商談和解事項等)。

臺灣最高法院刑事裁判年鑑2015

為了解決法 源 裁判 書查詢的問題,作者張熙懷 這樣論述:

  臺灣刑事程序法則及證據法則,邁向世界刑事訴訟思潮的主流趨勢,人權保障及程序正當衡平,經歷2003年9月大幅度修法施行,為世人所關注。立法者是作者,執法者是讀者,法律的生命在於實踐。觀察最高法院近年來新興的刑事裁判,是察覺臺灣刑事訴訟成長軌跡的最佳渠道。本書將2015年最高法院5,504則裁判大數據(Big Data),透過檢選、篩選、擷取、歸納、整理,梳理出各刑事庭、各法官所著裁判要旨,完備成書。善學者,假人之長以補其短,擁有本書就能輕易全盤掌握臺灣刑事訴訟發展新趨潮流。

職業災害補償調解機制之困境與解決之道

為了解決法 源 裁判 書查詢的問題,作者賴昱安 這樣論述:

當勞工遭遇職業災害時,輕則住院,重則導致失能、甚至死亡,所以在整個勞動關係的議題上,職業災害對勞工及其家屬造成之衝擊,更甚於一般常見的勞資爭議。勞動基準法所規範的職業災害補償制度,對於勞工來說就是最即時的經濟上支持,惟當勞資雙方對於職業災害補償,產生認知上之差異時,司法訴訟雖然係屬最後的紛爭解決手段,但漫長的審理過程,勞工需要額外負擔經濟及時間上之成本,也使得勞工視司法訴訟程序為畏途。勞資爭議調解則係屬現行實務上最廣泛被使用的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希冀透過設置此制度,能夠使勞工權益能夠更快速及更便捷的獲得救濟,惟經統計每年仍有至少約6,000件權利事項之勞資爭議,於調解不成立以後,也未進入到司

法訴訟程序,導致勞工權利難以獲得填補。職業災害又可分成職業傷害與職業疾病2大類,其案件性質之特殊,也造成職業災害補償案件於勞資爭議調解程序中,更難以調解成立,故本文特別提出法令修正及行政措施調整之建議,期盼能夠使遭遇職業災害之勞工,權利能夠即時獲得救濟,並撫平傷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