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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契約書勞基法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黃柏欽寫的 勞基法攻略:工資傳( 2版) 和黃柏欽的 勞基法攻略:工資傳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勞動契約之認定及重要權益也說明:勞動基準法 第2條規定,勞動契約指約定勞雇關係而具有從屬性之契約。 二、勞動契約採實質認定. 事業單位與勞務提供者得本於契約自由原則,約定勞動契約、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新學林 和新學林所出版 。

長榮大學 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EMBA) 何怡慧所指導 王毓萱的 特別休假制度與工作績效之關係: 以長照機構委外照顧服務員為例 (2021),提出勞動契約書勞基法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特別休假制度、工作績效、委外照顧服務員、長照機構。

而第二篇論文銘傳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劉士豪所指導 張妏甄的 勞動派遣法規落實之企業因應實務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勞動派遣、派遣公司、要派公司、派遣勞工的重點而找出了 勞動契約書勞基法的解答。

最後網站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之預告期間規定,依勞基法第15條則補充: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之預告期間,依勞基法第16條第1項:「雇主依第11條或第13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一、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勞動契約書勞基法,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勞基法攻略:工資傳( 2版)

為了解決勞動契約書勞基法的問題,作者黃柏欽 這樣論述:

  本書針對「基本工資、平均工資、一日工資(按月計酬者)、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平日延長工時之工資(平日加班費)、休息日工作之工資(休息日加班費)、國定假日工作之工資(國定假日加班費)、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投票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及公民投票日(選舉投票日加班費)、特別休假工作之工資(特別休假加班費)、例假工作之工資(例假加班費)、補休未休畢工資、特別休假未休畢工資、產假期間工資、原領工資補償、預告期間工資、資遣費、退休金、獎金或紅利、年終獎金及節金、婚假工資、喪假工資、普通傷病假工資、公傷病假工資、事假工資」等25種「工資類型」,一一逐步以「案例」、「案例解析」、「法學小辭典」架構,來使讀

者易懂、易學、易用。

特別休假制度與工作績效之關係: 以長照機構委外照顧服務員為例

為了解決勞動契約書勞基法的問題,作者王毓萱 這樣論述:

高齡化社會的照護需求以及少子化的趨勢,使長期照顧服務人力的維持成為台灣社會嚴峻的挑戰。勞基法及勞務委外招標文件規範,照顧服務員的特休假需要在同一長照機構連續服務且不能中斷,才能以年資換得特休假天數。由於委外勞務中,照顧服務員多為中高齡且再度就業者,其原本勞動工作年資,往往因更換工作而中止不採計,加無特休假可供其家中緊急狀況需求或個人醫療需求,進而影響其工作效率。雖然特休假累積是吸引及留任員工的方式,但是以再就業的中高齡者而言,卻可能是投入照顧服務員職場的障礙。本研究之目的為探討委外照顧服務員對於特休假制度內容及管理之滿意度與其工作績效之關係,以發放問卷方式調查國內共251位於慈惠實業有限公司

長照機構服務之委外照顧服務員並進行分析,研究結果發現,特休假制度內容以及特休假制度管理的滿意度,與委外照顧服務員的工作績效有顯著正向關係。本研究根據研究結果提出分析與建議,包括以工作考核能讓長照機構獲得續用,進而使年資累計換算為特休假及委外照顧服務員對特休假轉換為不休假加班獎金的需求,期望讓企業、長照機構及委外照顧服務員取得三贏。

勞基法攻略:工資傳

為了解決勞動契約書勞基法的問題,作者黃柏欽 這樣論述:

本書特色   本書針對「基本工資、平均工資、一日工資(按月計酬者)、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平日延長工時之工資(平日加班費)、休息日工作之工資(休息日加班費)、國定假日工作之工資(國定假日加班費)、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投票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及公民投票日(選舉投票日加班費)、特別休假工作之工資(特別休假加班費)、例假工作之工資(例假加班費)、補休未休畢工資、特別休假未休畢工資、產假期間工資、原領工資補償、預告期間工資、資遣費、退休金、獎金或紅利、年終獎金及節金、婚假工資、喪假工資、普通傷病假工資、公傷病假工資、事假工資」等25種「工資類型」,一一逐步以「案例」、「案例解析」、「法學小辭典」架構

,來使讀者易懂、易學、易用。   作者簡介 黃柏欽   現職: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學歷:   南臺科技大學人力資源管理研究所   經歷: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度產業人才投資計畫講師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與諮詢   科技業:人資行政   管顧業:業務企劃   專長主題:   勞動基準法逐條解析   勞動基準法案例剖析   如何遵循法規促進勞資和諧   勞基法工資工時一本通   Email: [email protected]   推薦序 黃培文 i 推薦序 張凱翔 iii 推薦序 陳慶才 v 推薦序 曹新南 vii 自序 xi 壹、入門

基礎 /1 一、工資的定義 1 二、工資的計酬方式 7 貳、工資地圖 /11 一、基本工資(勞基法第21條) 11 二、平均工資(勞基法第2條) 27 三、一日工資(按月計酬者) 62 四、平日每小時工資額(按月計酬者) 67 五、平日延長工時之工資(平日加班費)(勞基法第24條) 72 六、休息日工作之工資(休息日加班費)(勞基法第24條) 79 七、國定假日工作之工資(國定假日加班費)(勞基法第39條) 93 八、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投票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及公民投票日(選舉投票日加班費) 116 九、特別休假工作之工資(特別休假加班費)(勞基法第39條) 134 十、例假工作之工資

(例假加班費)(勞基法第40條) 135 十一、補休未休畢工資(勞基法第32條之1) 143 十二、特別休假未休畢工資(勞基法第38條) 148 十三、產假期間工資(勞基法第50條) 158 十四、原領工資補償(勞基法第59條第2款) 162 十五、預告期間工資(勞基法第16條) 179 十六、資遣費 186 十七、退休金 201 十八、獎金或紅利(勞基法第29條)、年終獎金及節金(勞基法細則第10條第2項及第3項) 226 十九、婚假工資 237 二十、喪假工資 241 二十一、普通傷病假工資 244 二十二、公傷病假工資 258 二十三、事假工資 260 二十四、婚、喪、病、事、公、生理、

安胎、產檢、陪產、家庭照顧假 262 二十五、曠工 264 參、工資給付原則/267 一、工資由「雙方議定」,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267 二、「法定通用貨幣」為原則,「實物給付」為例外 267 三、「全額直接給付」為原則,「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為例外 268 四、每月至少「定期發給2次」為原則,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為例外 269 五、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薪資單) 269 六、置備勞工「工資清冊」並「保存5年」 270 七、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之待遇 271 八、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271 肆、常見違法態樣/273 一、造成雇主損害之

金額,逕自工資扣除 273 二、事先於契約書約定賠償 275 三、離職未交接,回來領現金 277 四、雇主應負擔之6% 勞退新制,內含於工資中 278 五、其他工資項目未納入加班費計算 281 六、名為紅利,實為績效獎金 284 自序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長命無絕衰。   山無陵,江水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   天地合,乃敢與君絕。   不忘初心,方得始終。初心易諾,始終難守。   由衷感謝一路陪伴走來,   幫助過我的朋友與前輩們。   黃柏

勞動派遣法規落實之企業因應實務研究

為了解決勞動契約書勞基法的問題,作者張妏甄 這樣論述:

勞資雙方勞雇關係的成立,基於民主原則、自由原則及因應國內企業面臨產業結構及勞動市場供需的變化,逐漸衍生出不同的雇用型態,更發展出多元化的「非典型雇用模式」,其中將「僱用」與「使用」分離的勞動關係,即是勞動市場中常見彈性人力運用的其中一種態樣,我們稱之為「勞動派遣」。因派遣勞工受中間剝削抽取不法利益、僱用不安定性、差別待遇等,使得原本居於弱勢一方的勞工,更因派遣方式讓派遣勞工更處於不利的地位,為此,勞動部於民國103年2月曾制定「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但最後以透過勞動基準法修訂的方式,分別在民國108年5月15日及同年6月19日二次新增修訂派遣有關規定,將派遣相關規範入法,以期透過法規制定,一

方面保障派遣勞工應有之法定權利,另一方面期以能有效解決勞動派遣之爭議問題。本研究即以此二次修訂勞動基準法之派遣相關立法意旨,針對修法前之勞動派遣的勞動契約、禁止轉掛、工資給付及職業災害保障四大類主要問題來逐一探討法律制定與法規落實的現況,以訪談調查的方式來了解企業遵法的情況與遭遇的問題,透過訪談資料的收集與整理,試圖分析找出較適切的參考解決作法,提供日後對於法令增修的參考;更進一步的,在未能修法的前提下,依修法前勞動部所公告的「勞動派遣權益指導原則」及「政府機關(構)勞動派遣期間勞動契約書範本」提供建議的調整方向,期能提供業界勞動派遣實務操作參考之用。本研究發現有三:一是,修法前後之勞動派遣問

題源於轉掛行為而衍生要派公司勞務費用成本與派遣公司的勞工管理任責,而致企業遵法問題;二是,除法令規定外,部份實務操作細節未能以行政規則方式明訂參考遵循的標準;三是,勞動派遣法規的制定存有勞動契約、同值同酬及福利事項在的勞動法令適用原則。據此,從法規面、執行面及現有法令下的雇主責任劃分提出調整建議,以期有效處理勞動派遣爭議問題。